爱搜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讨厌你 > 第51章
跟林寐一起回了家,陶楂小声说了拜拜,跑进自己家的门。
一楼黑漆漆的,只亮了楼道里一盏灯,冰箱制冷的声音突兀响起,吓得陶楂差点跳起来。
他连书包都不敢放下,踩着楼梯,做贼一样摸到二楼。
向莹坐在二楼一张椅子上,看见他,幽幽地转过头来。

“妈……妈妈。”陶楂僵硬地发出声音,他手指摸到了灯管的开关,但是不敢按下去。
他跟林寐是在学校那边接的吻,在家里的妈妈应该看不见吧。
回来的时候好像也没有牵着手。
“怎么不开灯?”向莹终于有了动作,她在另一个电灯开关处打开了灯,她脸上有明显的疲色,“最近学习是不是很辛苦?”
陶楂有些心虚,“有一点,但还好。”
他扯了扯校服的袖子,把镯子挡了起来,怕敏感的向莹发现。
向莹取下陶楂的书包,“都快十一点了,明天早上五点又要起床,这么辛苦……”
她常年喝着药,身上能闻见一股药粉混着中草药的味道,脸色比健康人群要几l分虚弱的白,她吃什么都不长肉,看着清瘦,又不参与邻里七嘴八舌,像一支深山里的野兰花。
坦白来说,她比陶大行要聪明敏锐多得多。陶大行看见陶楂和林寐亲嘴,只会感叹一句这两兄弟感情真是不错,好到能在一起玩舌头了。但向莹却有可能从两人眼神中都能察觉到不对劲。
“饿不饿?我厨房里还热着饭?”向莹问道。
陶楂摇头,“我下午在食堂吃了,跟宁鑫还一起吃了零食。”
想了想,陶楂小心地手里的牛角包递给向莹,“林寐买的,买多了,顺便给了我一份,留着明天当早餐吧。”
向莹提醒陶楂早点睡之后,拿着牛角包下楼去了。
看来只是在等自己回家。陶楂松了口气。
明明是自己升高三,但妈妈也好像也跟着一起变得辛苦了。陶楂心里又变得不是滋味起来,压力也骤增。
要是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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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陶楂在学校又碰到了那个叫高凡锐的,他像游魂一样站在食堂队伍的最后,前面被插了一个又一个人,他也无动于衷。
陶楂无意管这样的闲事,他收回目光,吃了几l口饭。
高凡锐靠自己也能吃上饭,他端着餐盘,目光梭巡一周,最后看见了陶楂。
“真、真巧。”他说话有些慢,还有些结巴。
宁鑫正啃着鸡腿,他还以为对方是在跟自己说话,他虽然不认识高凡锐,但还是放下鸡腿,露出一口大白牙,“真巧。”
陶楂介绍了下,“这是高凡锐,这是宁鑫。”
高凡锐听说过宁鑫,那个傻子富二代,如果有心,甚至可以从他手中骗走一套房。
高凡锐话不多,陶楂跟不熟的人也话少,只有宁鑫一直在说话。
“我没吃饱,我再去加饭。”宁鑫抱着餐盘,又去打饭的窗口了。
他走后,高凡锐戳着盘子里的米粒,“昨天晚上我看见了,你跟上一届的那个林寐……在接吻。”
“?”陶楂心跳有一瞬间的停滞,但转而他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哦,我们在谈恋爱,谈恋爱都是会接吻的,很正常。”
“……”
高凡锐镜片后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我以为你跟那些人不一样。”
“啊?”陶楂觉得高凡锐这个人蛮奇怪的。
“我以为你会把前途看得比较重要,至少你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的,”高凡锐不自在地笑笑,“你不怕谈恋爱会影响学习吗?”
“不会的。”陶楂想都没想,就反驳道。
他反驳了高凡锐后,又觉得自己真荒谬,自己怎么知道学习不会被影响?
但他就是潜意识里觉得,林寐不会做伤害自己的事情。他讨厌林寐,却也相信林寐。
“不会吗?”
陶楂:“自己不够坚定的话,就算没有谈恋爱,也会被其他的事情影响吧。只是谈恋爱就影响到了前途,那这前途未免也太容易被摧毁。”
高凡锐的脸色在陶楂的话下骤然变得惨白,他似乎是想到了自己,或者是别的什么,“对、对不起。”
陶楂摇摇头。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和林寐的事情发表观点,指手画脚,高凡锐甚至都不认识林寐,不管是讨厌还是喜欢,都不会比他更有资格吧。
他不喜欢将个人的成败归咎于任何一件事情或者任何个人身上,环境或者家庭……若他出生便含着金汤匙,即使拥有十个男朋友,对他的未来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宁鑫回来时,高凡锐已经离开,他看出陶楂心情不太好,“怎么啦?”
“没怎么,”陶楂目光扫到宁鑫那小山堆一样的米饭,“…能吃完吗?”
宁鑫摸着肚子,“我真的好饿,我每天都好饿,我觉得高三比高二更容易饿了。”
“可是你高二的时候只睡两节课,现在你每天要睡三节课,再加一节早自习。”陶楂犀利指出。
“我很害怕啊,我爸说我在国内可能连个二本都考不上,想让我出国,但我这个英语水平我出国我活不了的,我不想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妈说她给我想办法留在S市,我想跟你在一起,只有你不嫌弃我笨,别人都会嫌弃,我一想到我根本就考不上你能考上的大学,我就焦虑得茶不思饭不想。”宁鑫往嘴里塞了一大口饭,陶楂没看出来他茶不思饭不想。
[林寐:在A市,回来给你带礼物。]
陶楂晚上放学时才看手机,他回复了林寐的消息:我不要,谢谢。
回到鹦鹉巷,林寐家果然一点亮光都没有。
去就去呗,不跟他说也没关系。
反正他应该也不会想念林寐。
以前林寐出去参加比赛,他也没想过林寐。
反正去几l天就回鹦鹉巷的,林寐家在这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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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寐去A市,一去就去了快一个月,快到国庆后的秋季运动会,陶楂提前收到了动员大会学生代表发言的邀请。
体育老师大咧咧的说:“本来去年就应该是你,但林寐当时已经高三,就先用了他,今年怎么着也该你了,好好准备吧。”
陶楂记得清楚往日每一道或深或浅的伤痕,到现在都能摸到它们留下的瘢痕。
他神思恍惚了一瞬,想起自己那时候偷听到体育老师决定后的失态和崩溃,他甚至希望林寐直接死了算了。
[林寐:过两天就回,除了礼物,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陶楂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林寐,他总是因为乱七八糟的缘故去讨厌喜欢的人。
他低头泪眼朦胧地打字:什么事情啊?
[林寐:见面说。]
陶楂抹了抹眼睛,尽量不让眼泪滑到脸上。他消沉了一整个晚自习,写了一半的发言稿,又写了一套试卷。
他没等到林寐新的消息,摸出手机,把林寐的朋友圈刷了一遍。
手指最后停在聊天框。
他想跟林寐说些什么,但一直都是林寐主动,他不知道主动该怎么主动,该怎么做。
[陶楂:9496。]
做了两道题,林寐才回:?
他又问:什么意思?
[陶楂:。]
[林寐:?]
又过去一些时间,陶楂这次都快做完半套试卷了,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屏幕才亮了起来。
陶楂别别扭扭的,在草稿本上打下一道题的公式,才佯装“啊真累看一下手机吧”的模样去把手机拿到了手里。
[林寐:我也好想你。]


猜到了?
这是怎么猜到的?
现下九月底,不冷不热,陶楂看看旁边趴着睡觉的宁鑫,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犹豫再三时,林寐又发了消息过来:下次不用这么麻烦,不好意思打字的话,发个5,我就明白你的意思了。
陶楂很好钓的,立马上钩:为什么是5?
[林寐:你用的九键输入法,5在中间,不管是左手还是左手拿手机,5都是最顺手的。]
陶楂发觉自己已经露馅了,他回复了一句“好吧”。
[林寐:还没下课?]
[陶楂:马上,我把手上这套试卷做完就走。]
今天,陶楂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走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那天碰到高凡锐的地方,他脚步一顿,下意识朝顶楼的方向看过去。
这次走到了校门口,陶楂脚尖一转,背着书包又朝教学楼跑去。
他真的烦透了自己这样,有什么好去瞧的,就算跳楼也跟自己没关系啊。
气喘吁吁推开顶楼的门,在顶楼转了一圈,确定没人后,陶楂才
心安,才真正离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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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国庆节假日,鹦鹉巷好些人还没睡。陶楂还跟好多叔叔阿姨打了招呼。
还碰到了尚婶婶,她今日容光焕发,不是因为李暄听她话重新开始念书,而是李暄的乐队签了一个小公司,新发的一张专辑,销量很是好,她就又得意了起来。
她叫住陶楂,扯着嗓门,“回来啦?”
陶楂点点头,“刚下晚自习。”
“啧啧,啧啧,”尚婶婶止不住地摆头,磕着瓜子又是可怜又是可叹地跟旁边人说,“还是老陶给你使不上劲儿,你说你爸但凡能帮上你点儿,你能比林寐差?现在也不用这么辛苦了,有钱,你爸直接给你在国外买个什么哈什么府读一读。”
陶楂悄悄翻了个白眼。大半夜不睡又在这里叭叭别人,真是碎嘴子。
“现在林元君跟几l个朋友在A市又合伙搞上了公司,一家都搬去了A市,虽然咱S市也不差,可A市那地方,广告牌掉下来都能打死一个大富翁,咱鹦鹉巷几l时出过这样的人物?我让我家李暄跟林寐搞好关系,李暄他不听我的,这下好了吧,”尚婶婶讲了半天,看见陶楂还立在身边没走,她把陶楂揽到面前,“喳喳,你跟林寐不是关系好吗?你可要好好处,林寐可比你爸妈起的作用要大多了。”
她眼里是真羡慕陶楂,“我家李暄要是也像你这么有先见之明就好了,也不至于天天跟那卖唱的一样。”话虽然嫌弃,可语气分明是骄傲。
“李暄也不差呐,读书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挣钱,听说他这次拿到手的分成就是五十万,大学出来找工作说不定还没这么多呢。”
“你这就是在炫耀!”
“要我说,咱这烂泥窝,也就李暄和林寐算人才了,那一个劲儿读死书的,没用没用。”
“哎,听说林元君在A市买的是别墅,那得多少钱啊。”
“花那么多钱买一房子,真不划算。”
几l个中年妇女闲来无事的聊天本来不值得被陶楂放在心上,林寐如何如何厉害,自己家如何如何穷酸,这样的话,也不是第一次听了。
只是......
陶楂喉咙里发涩,他拽了拽书包的肩带,手腕上的镯子凉透了他的血液,他难得叫一声婶婶,“婶婶,林寐家要搬去A市?”
“对啊,”尚婶婶摸摸陶楂的头,以为他是在羡慕林寐,安慰他,“没事的哈,林寐本来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他家那样,一看就是要去好地界的。”
“我知道的。”陶楂推开尚婶婶的手,往自家方向去。
“让你说那么多,这一看就是不开心了。”
“人家买别墅他就不开心,那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小孩子一个,别管别管。”

陶楂站在自己家和林寐家中间的马路上,他仰头看了看左右还亮着的路灯,一小群飞蛾绕着灯泡转,它们盲目往灯上撞,被电烧掉的身体时不时发出滋一声。
难怪去A市一去就去这么久,难怪从几l个月前,林寐家里的花园就开始长野草了。()
夏天的时候,那草还没长过那些花,现在花都凋谢得差不多了,野草疯长,乌压压的成片,看着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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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来林寐刚搬来这里那天,林寐之所以不理自己,是不是他早就觉得,他根本不属于鹦鹉巷?
陶楂又难受起来,之前林寐还在鹦鹉巷的时候,不管林寐是优秀到人见人爱还是优异到随便挑大学保送的成绩,至少林寐还是鹦鹉巷的人,他们都一样,我们还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不在一个世界里,不管是讨厌还是喜欢,还是比较,都变得没有意义,也没有资格了。
陶楂觉得自己跟林寐之间的差距一定会来越大,最后变成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光是喜欢,就可以抵抗这一切令人措手不及的变化吗?
“喳喳?怎么不进来?”端着一盆水出来的向莹看着杵在马路中间的陶楂,她忙喊道,“爸爸带了烤鸭回来,还是热的,快进来吃。”
陶楂回过神,“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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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点东西,陶楂洗完澡回到房间,时间没有特别晚,他在日记本上写:
[陶楂要努力学习。]
[林寐会一直喜欢我吧,即使我永远也没办法变得很有钱。]
合上日记本,陶楂准备再做几l道题,虽然明知道赶不上,可他也不想要落后太多。
正要写呢,手机响起来。
陶楂看了眼,是林寐打过来的视频通话,陶楂握着笔的手紧了紧,他深吸一口气,还没接,眼睛先红了。
声音一直响着,陶楂一直没接。
直到自然挂断,过了一会儿,林寐又打了过来。
打到第三次,陶楂才用手指点下接通的绿键,他把手机立在桌子上,只露出小半张脸,声音闷闷的,“喂。”
林寐离镜头很近,镜头的畸变对他似乎不起什么作用,该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他凑近似乎只是为了想看仔细陶楂。但陶楂故意藏着,林寐也没办法。
“做什么去了?打好几l个都没接。”林寐的声音自手机里传来,带着很少的电流声,变得更低沉温和。
陶楂低着头,一听到林寐的声音,眼泪就一颗颗往试卷上砸,他还保持着握笔写题的姿势,“写作业,所以没听见。”
他们打视频不多,连聊天都不多,陶楂学习压力大,林寐不常打扰他,怕影响到他。陶楂又是内敛别扭的性子,一般不会主动戳林寐。
但林寐还是第一时间察觉到了陶楂的不对劲,“心情不好?”林寐的声音更加轻和。
陶楂把笔尖按在草稿纸,一道道用力划下去,他划出林寐两个字,划破了好几l页,他声音沙哑着说:“刚刚回家的路上,我碰见尚婶婶了。”
他没说完,林寐静静听着,“然后呢?”
“她们在说你家搬去A市的事情,”陶楂慢慢抬起头,他定定地看着林
()寐,“林寐哥哥,别墅大不大,你的新家,是不是很漂亮?”他说完,就扭头看向阳台的方向,只剩下他的抽泣声还留在手机里。
刚刚,哪怕是在比较模糊的镜头里,林寐也看清了陶楂通红的眼睛。
男生眼底听小男朋友闲话的散漫逐渐敛了起来。
隔着没办法下一秒就拥抱的距离就是这一点不好,连对方哭,都只能听着看着。
“你之前说回来了要跟我说一件事,就是这件事吗?”陶楂抽了几l张纸巾粗鲁地擦了几l下眼睛。
林寐注意着陶楂那边的声音和动作,“是,也不是。”
见陶楂终于愿意又露小半张脸给自己瞧了,他在那边坐直身体,“要搬家的是我爸妈,不是我,他们去A市,我留在S市。”
陶楂眼泪止住,可他还是难过,“你为什么不去住别墅,别墅……肯定比鹦鹉巷的房子要好。”
“我男朋友还在鹦鹉巷,我能去哪里?”听出陶楂语气的变化,林寐忍不住笑,“别哭了。”
除了在床上,其他地点和时间都是不该掉眼泪的。
陶楂发出一声“唔”,他吸了吸鼻子,重新把笔拾起来捏在手里,抬眼看了眼屏幕里的林寐,他声线微微发着颤,“你会不会觉得,我拖了你的后腿?”他不想被人嫌弃,也不想变成别人的麻烦。
“嗯…不会,”林寐有条不紊地回答,他耐心地同陶楂解释,“我大学在S市,留在S市对我而言本身就更方便。”
“哦……”陶楂用手指抠着桌子,发出一哒一哒的声音。
林寐那边响起键盘和鼠标的声音,陶楂只看见林寐大概是在一个很漂亮豪华的房间里,穿着睡衣,过了会儿,林寐又重新回到镜头前,“本来打算过两天回来的,刚刚改签了机票。”
陶楂愣了一下,“改到了什么时候?”
“明天早上,”林寐觉得镜头里的陶楂像一只在渴望着亲吻和拥抱的猫,“我给你买了别的地方买不到的泡泡玛特,你应该会喜欢。”
陶楂也不知道买不到的泡泡玛特是什么样子,他点点头,“喜欢。”
“那我呢?”林寐追问道。
陶楂没反应过来,“你什么?”
“喜欢我吗?”
隔着屏幕,林寐那股迫人的气息没那么浓烈,陶楂目光从屏幕前移走,他张了张嘴,好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掉过眼泪后的嗓音又软又哑,“也喜……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