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沈疯子的男配夫郎 > 64、第 64 章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春耕时。
踩过化雪形成的小小瀑布,沈崇欣一脸好奇的蹲
她其实并不很懂如何看地,但是她懂得看人,相邻田地的村人
她再强调一遍,她不是傻子。
她还不至于连这种事都不懂得,虽然也没觉得刨坑有多费力,但村人们不开始耕种总是有她们的道理的。
她为什么要去跟老农batte种田问题
种地,是个技术活。
沈崇欣保持着对它的敬畏之心,愉快的回了家。
今天没事,可以带夫郎去看溪水瀑布,蹦蹦跳跳的走
“妻主。”
早已习惯了沈崇欣把自己弄得满身狼狈,赵宸轩抱着一套衣服走出来,淡然的向沈崇欣问了好。
“瀑布。”沈崇欣拽住了赵宸轩的衣服。
“”有些茫然的回头,赵宸轩一眼扫到了沈崇欣用溪水洗过,被冰到微微泛红的手。
微皱起了眉头,不待他开口说什么,沈崇欣突然脱掉了身上的脏衣服。
赵宸轩下意识的移开了视线避嫌。
虽已成亲,同床共枕亦有半年有余,但赵宸轩还是无法适应沈崇欣的不拘小节。
他不能适应的又何止是沈崇欣的洒脱,被沈崇欣念叨着带你去看瀑布拉出门外,赵宸轩与邻家夫郎对上视线,目光微闪。
身形枯槁,年纪轻轻便有了油灯枯之像,邻家夫郎羡慕的看着赵宸轩身上的白衫。
“我们去踏青。”总感觉大白话配不上赵宸轩,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个稍显文雅的词。细心也粗心的沈崇欣,兴致勃勃的拽着自家夫郎往前走。
刚换好的衣服瞬间就染上了泥污。
沈崇欣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泥地,若有所思的回头看向了自家夫郎。
“啊”惊呼一声,突然被沈崇欣抱起的赵宸轩下意识的环住了沈崇欣脖颈。
“地上脏。”春日化雪,山路又怎会好走。
打横抱起了自家夫郎,沈崇欣红着一张脸低头解释道。不再咋咋呼呼,沈崇欣专心的低头看路,她现
她不能摔
注意力全
潺潺的流水声逐渐传入赵宸轩耳中,若有所觉的抬头,眼前是数道从高处落下的溪水瀑布。清澈晶亮,落
美不胜。
第一次见到这幅积雪与溪流和谐共存的景象,赵宸轩眨了眨眼,震撼的看着不远处的山中仙境。
溪山,真的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被妻主紧紧抱
冰凉刺骨的溪流打
脚下踩着薄冰,沈崇欣悄悄的看着夫郎的笑,感觉自己心里暖呼呼的,还带了点儿激动。
溪水瀑布其实并不如何珍贵,对于溪口村的村民们来说。
这不是每年化雪都会见到的吗
但是只要能让自家夫郎开心,它就是最好的。沈崇欣等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了,就把夫郎从溪水瀑布旁边抱开了。
再怎么说溪水瀑布也是化雪,冷得很。
沈崇欣蹲下来让赵宸轩坐
“捂捂。”
“”赵宸轩看着自己被捧着的手不知道该说什么。
被人宠着的感觉,果然不同。
轻轻勾起嘴角,赵宸轩就这被抱起的视角,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妻主。
转了年才十九岁的少女眉目深邃,清澈的眼眸干净到一眼便能望穿。
比这山间溪流也不差什么了。
想象这一年来的生活,除了最早的磨合,竟是他从未体会过的轻松。
不需要谋算,就能体会到的真心
两个不爱说话的人凑到一起,空气中竟是一种别样的温馨。
“妻主,累吗”毕竟是一个人的重量,就算他再怎么轻,一直抱着他也是会累的。更别说他猫冬的时候,还被妻主喂胖了这么多。
“我自己下来走吧。”
赵宸轩低头看了看地上的泥泞,面色有些为难,不过也不是不能克服。
“没事。”把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了些,完全无视了手臂上的酸痛,沈崇欣再次抱着人站了起来。
她不想弄脏赵宸轩的衣服。
而且地上也不怎么暖和。
山间景色,美则美矣,身处其中其实真的不怎么舒服。水雾弥散,远了看是仙境,近了沈崇欣只觉得水雾遮挡视线,小心的踩过石头,沈崇欣继续抱着夫郎走
“冷吗”沈崇欣低头用额头贴了贴赵宸轩的小脸儿。
这里的人跟她曾经生活地方的不一样,男子更娇弱些,不能受寒受凉。她家夫郎尤其,大夫说了她家夫郎受伤很严重,要好好养着。
就差把夫郎揣怀里了。
沈崇欣是真的怕夫郎生病。
春天虽然来了,但倒春寒还没过去,这些事一定要注意。
她家夫郎喜好风雅,有些不接地气,不过没关系,她家夫郎仙就够了,她负责接地气,她会照顾好她家夫郎的。
“不冷。”赵宸轩闻言表情有些无奈。
他是真的不冷,被沈崇欣捂得严实,他今年连骨头都没疼。
冬日里受冻骨头会痛,是他此次受伤落下的后遗症,他不知道是否与他曾经伤势未好便逞强出逃有关,但这次,留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沈崇欣太紧张他了吧。
操着一颗当妈的心,沈崇欣完全把赵宸轩当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宝宝。
沈崇欣原来二者之间有区别吗
想不明白,沈崇欣干脆把问题抛到了一边不再去想,心大,大概是她唯一的优点了。对自己的认知一向不足,沈崇欣是真的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优点。
长长的
“马上就到家了。”
意外的与夫郎对上了视线,沈崇欣下意识的放轻了声音开口道。
说实话,她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碰到夫郎她就下意识的小声,但是就是下意识的就那么做了。对上赵宸轩满身的书卷气,她总是不自觉的自卑。
他不值得。
有什么值得被捧
他就是一个阴险恶毒的小人,白了这么多年圣贤书。
只会搞些上不得台面的阴谋诡计,还害了姐姐。
脸色又有些
“”下意识的放缓了脚步,沈崇欣凭借小动物的直觉,
终于把夫郎放了下来,沈崇欣不放心的跟这赵宸轩
她的控制欲其实一点儿都不强。
但是她就是喜欢看着自家夫郎,以前像是对自己的宝贝,有事没事总想看两眼擦两下,那个时候沈崇欣其实真的不见得喜欢赵宸轩,或者说她对赵宸轩的喜欢不是对爱人,而更像是喜欢他身上的气质。
而现
但是真的上心也就意味着,沈崇欣开始注意到一些她曾经从未察觉的事情,比如说赵宸轩的消极自弃。她并不懂那是什么,但是她知道那是不好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凭直觉想办法逗夫郎开心。
赵宸轩现
一点儿都不会照顾自己。
忍着手臂的酸痛洗好了衣服,干活干习惯了闲不下来的沈崇欣借着晾晒衣服的机会偷偷的看着自家夫郎书。
冬日里封上的窗早已被沈崇欣暴力拆开。

赵宸轩披着披风坐
咣当一声,沈崇欣被突如其来的对视吓了一跳,没踩稳从凳子上摔了下来,一个踉跄保持住了平衡。
也不知道沈崇欣为什么非要把竹竿搭的那么高。
弯了弯眼睛,赵宸轩招呼妻主进来。
桌上的茶杯已没了缥缥缈缈的热气,非常顺手的帮赵宸轩重新倒了一杯温水,沈崇欣
“今天的字写了吗”赵宸轩看着自家妻主。
“嗯。”坐姿端正,沈崇欣乖巧的点了点头。
也不用催,沈崇欣自己拿笔蘸了水
一笔一划,倒也认真。
有一种自己
虽然她平时也不是没有。
但武夫和学者书生的气势总是不同的。
也不知沈崇欣是因何至此的,还有没有好起来的可能赵宸轩盘点了一遍前世有名的大夫,心中泄气,不说该如何说服他们为沈崇欣治病,如何凑足诊金对现
他还从没有,如此为金钱所困。
但赵宸轩实
而他,希望沈崇欣变成一个优秀的好人。
旁人都说沈崇欣是个疯子,但
其实也不是不会有人出诊。
那个曾经鸠占鹊巢,最后却成功取代了他的替身。
他厌过、恨过、陷害过的人,就是这世上最好的郎中。
可是他是真的不想再跟曾经有任何的牵扯了,对不起,请给他些时间,赵宸轩眼中含着歉意的看着写完了字,抬起头看着他的沈崇欣。
“很不错。”赵宸轩牵起嘴角开口夸奖道。
沈崇欣不是个懒惰的人,从冬日里答应了习字,她就从没有松懈过,不论赵宸轩每日加多加少,沈崇欣总能按时完成任务。
也是因此赵宸轩才觉得沈崇欣聪明。
也更为她惋惜。
但赵宸轩不知道沈崇欣其实作弊了,这些知识,本就是原主学过的东西,记忆都
之前不识字,只是不敢回忆想不起来罢了。
如今三年过去,沈崇欣其实是
这几日她已经能慢慢想起曾经习做过的诗句了。
要她作诗写文不太现实,但是如今她已经疯的没有那么厉害了,至少现
初遇时的黑历史,以后大概再也不可能
对,再也不会了。
她怎么能抛下夫郎,沈崇欣鼓着包子脸写写画画,明显是又想到了旁的事情。赵宸轩习以为常的坐
果然见到沈崇欣的目光落到了他身上,满意的勾唇,赵宸轩向妻主解释起了他刚刚所段落的意思。
教导妻主书,他是很认真的。
沈崇欣学的也认真,两人相交,就算只是想要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都要有共同话题。赵宸轩是她夫郎,满身书卷气的大家公子,她不想他俯下身来贴近她,那就只能可能的去追赶了。
要给娃娃做个好榜样。
管她跟赵宸轩的孩子还连个影子都没有,但这并不妨碍沈崇欣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