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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这客店里的掌柜小老头,江湖诨号半天风。
方天至问对了人,半天风江湖已老,同扎木合的人还真能攀上点微不足道的交情。离此最近的一处据点,半天风曾去过,手脚并用比比划划,也能讲得清楚道路。
此时红日西沉,天光昏暗,风沙也愈刮愈烈。方天至野宿十余天不曾好好休息,便不忙走,先
半天风狗腿子一般忙前忙后,甚至亲自抱来干净熏热的被褥,将整个房间上下洒扫一番,又提来几大桶干净热水供这位不好惹的佛爷擦洗。他眼睛贼得很,已瞧出方天至下手颇重,但并无杀人意思,因此满心要将他恭恭敬敬的供起来,早送走早安生。
方天至见他甚至撸起袖子,预备将热棉巾浣好递过来,张口阻止道“除了这一盆水,剩下的都提下去吧。沙漠里淡水来之不易,省下留给真正需要的人,或许能多救几条人命。”
半天风作色肃然起敬,郑重道“大师慈悲心肠,令人十分佩服。”
方天至知道他只是拍马屁,也不理会,淡淡续道“你开了二十年黑店,想必杀过不少人了。不知有没有八百之数”
半天风受他冷湛目光一浸,只觉浑身冰凉,立时结结巴巴道“这小人也没有数过。”
方天至“嗯”了一声,道“那便是不只八百了。”
半天风心觉不对,忙道“顶多八百,决计不会超过八百。”
方天至道“好。就算你曾杀了八百个人。”他沉默一顿,缓缓道,“你犯下这样的罪孽,照理一掌将你毙了也不错杀。但我既不打算杀你、也不要捉你去六扇门。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么”
半天风听到“掌毙”,刚骇出一身白毛汗,这话锋一转犹如登临天堂了一般,枯瘦老脸上咧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实
方天至淡淡道“因为你留
半天风有些不明所以,讷讷道“是,小人往后一定做个最老实的人。”
方天至道“口说无凭。你立个名册。”
半天风也没有听懂,只道“是,立个名册。”
方天至看了他一眼,“往后但凡有客旅经过这间店,若他受你好好招待,从沙漠里捡回一条命,那便算你救了一个人。你将这人名号、模样、住地仔细记
半天风怔怔地,半晌道“一一千六百人么”
方天至笑了一笑,“是否有些多了”
半天风也不敢分辩,垂下头道“不多,不多小人记住了。”
他答应的痛快,却连去哪找方天至都没有问,不过是敷衍罢了。
方天至也不生气,手中则缓缓拧干棉巾,叹气道“贫僧最后还有几句话,老施主最好一字字记清楚。册子上的人,若经我调查
他的口吻并不冷酷,但透着一种宁和的无情,“往后每当一年仲秋,记得来闽南洞心寺找我。”
方天至的名气好像比想象中更大。
若说半天风原本像是条摇尾谄媚的黄鼠狼,自听到“洞心寺”三字之后,他就彻底变了。
他提着水桶、轻轻把门阖上的样子,就像一条乖顺老实的夹腚柴狗。
一个常年给人看病、武功深浅不为人知的和尚,竟有这样大的威慑力么
老江湖半天风究竟害怕的是什么
方天至没有问。
若一个人的惧怕能从此救得一千余人的性命,那又何必去管惧怕的根由
夜里打坐时,他心中满是明日往扎木合据点去的路线、石林观音可能的身份,以及楚留香究竟人
他竟扮成一个丑驼子、被一个黑衣剑客如牵狗般牵到了半天风的黑店里
时值晌午,方天至当时人不
而等方天至闻声到前头一瞧,半天风正脸色如纸的缩
那是柄小巧美丽的银刀,刀刃上正沾着半天风的血。
少女的脸孔比那柄银灿灿的小刀更夺目照人,她轻轻叹了口气,又嫣然笑问那黑衣剑客“你为什么要救他呢咱们会面的消息,最好除了彼此,只有死人知道。”
黑衣剑客身后,蹲
一条绳子是拴不住楚香帅的。
那么想必不论麻子、还是剑客,都是楚留香的朋友。
眨眼间,那面孔僵硬苍白的冷漠剑客开口了“他不该死。”
红衣少女不由咯咯笑了“半天风不该死你可知他
黑衣剑客不说话了。
麻子和驼子互相望了一眼,又一齐把目光投向半天风身畔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那人口唇皲裂,头
他可能实
莫非是
半天风知道情形不妙,回头一眼瞧见方天至,简直如同见到了亲人,当即不顾伤口,抻着脖子嘶声道“大师,大师救救我”
剑客、麻子、旅人、少女,一齐下意识回头看来,楚留香也不例外。而看到方天至的那一刻,他的目光便陡然如星子般亮了起来
方天至不知他为何要扮成这样,便不去拆穿。红衣少女则神态娇媚地上下打量他,声音讶然中反倒透出两分欣喜,张口道“哦,原来这里还有个大和尚。大和尚,不知怎么称呼你”
方天至只觉自己仿佛一块鲜肉被狼盯上了,但只不动声色地合十道“贫僧有礼了。女施主怎么称呼”
红衣少女也不执着追问,笑道“我叫长孙红。大师父,你到沙漠中来干什么”
方天至也笑了笑,“我听说沙漠中有石林,石林中有观音,是来虔心拜会的。”他目光洞然地凝视着这名叫长孙红的少女,见她神色果生变化,才缓续道,“只是不知仙境何处,只得苦苦找寻。施主可曾听闻过石林观音么”
长孙红只变色一瞬,便即言笑如常,柔声道“你可真是问对人啦。我正巧知道那地方,大师父不如同我一起”
方天至欣然道“那就多谢施主领路了。”
长孙红又转向那黑衣剑客“我们就走吧”说话间,仿佛已将半天风忘
但她这么想,却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
方天至与剑客并肩而行,出门便见一条狭长优美的致竹船正如橇车般栖息
那两个胡人还未开口,长孙红先笑道“那半天风命大得很,一点红先生不肯让我杀他,我便只好从命了。”
原来这黑衣剑客是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的杀手名声,方天至避居山中,也是有所耳闻的,只不料他竟和楚留香成了朋友。
其中一个胡人眉头微微一皱,便爽朗笑道“区区小事,无伤大雅。”说罢,向长孙红投去一个眼风,问,“这位师父是”
长孙红道“这是要到石林做客的好朋友。”
那獐头鼠目的丑汉本垂头不语,此时忽道“我怎么不知道这样一个好朋友”
他的话音有些郑重,长孙红一时竟没听出异样,反倒脸色微微熏红,吃吃笑道“等他到了石林,受了款待,那不就变成好朋友了么”
丑汉道“夫人知道么”
长孙红斜了他一眼,道“夫人这就要知道了。她只会欢喜的。”
那两个胡人听出长孙红语焉不详,并无意将方天至介绍给他们,便知与大事无碍,当即不再理会方天至,而是忙着和一点红套交情,话里话外仿佛是曾托一点红去杀他们的国王。
方天至只顺而一听,心思并不
方天至忽问“施主认识我”
那丑汉笑了笑“
此时船外一声尖哨,数十只巨鹰自竹船橇板上张翅而起,黑影映
方天至注视着丑汉的背影,忽觉莫名触动,感到一股说不出的熟悉。南少林的空墓、画眉鸟的提示、纸笺上的观音,霎时间像是交错一起,他不及细思,手随念动,一指隔两丈瞬
这一指意不
楚留香看
习武之人
这种忍术,楚留香曾
那个人就是无花
方天至指尖到处,风声破空而去,船上众人从未见过如此武功,竟齐齐呆了一呆。长孙红还没来得及反应,耳畔锐利风声又起,无花翻
这刹那之间,楚留香心情激荡下已想通许多谜团,当即猛地振臂而起,将身上绳索崩开,直向长孙红扑去。那麻子和一点红,也仿佛与他心有灵犀一般,几乎同时出手,将面前两个胡人制住。
兔起鹘落,船上主客已然易位。
楚留香深深呼出一口气,回头望向方天至,却见方天至也正温和地望着他。
他心中一动,道“你”
方天至缓缓道“看来你的情况还不算赖。”
楚留香听了这话,便知道他已知道自己是谁,忍不住道“好吧,看来你早认出我了。你好像总有办法认出我来。”
方天至不由想起当初赌坊初见,笑叹道“好久不见了,楚留香。”
他顿了顿,“我本以为还要再
楚留香奇道“你是来找我的”
方天至道“说来话长。有个人留信给我,说你
楚留香抹了泥胶的脸孔微微一怔。他似有动容,张口想要说什么,但最后却只是走到方天至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用驼子的丑脸笑了起来
这笑容中是真挚的欣喜和感动。
方天至望着他,也不由为其感染,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
面对珍贵的友情,有时除了相视一笑之外,还需要更多的言语吗
楚留香笑完便叹了口气“那么你想必也认出他是谁了。”
方天至一时默默。
他望着跌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评论里不少有小伙伴
不错,你们追了三年的,即将完结。
圣僧这本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一本,也是第一篇正经的男主,写这本书我耗费了许多心血,薅掉了许多头
一,非常突出,就是我不写细纲的习惯,让我
这直接导致一个结果,主角超纲成长了起来
不论是武力值,还是他的心路历程,原本应该
设想中,指力离体如剑气的成就,要
然而正如各位所见,因为我随心所欲的写作,可能
而主角的一指禅的武功又是因为心态成长变化而相辅相成提升的,因此这就导致,本世界写完,主角已经完成了我既定目标中的一切转变和成长,他该去投胎了。
再往后强行穿越,要编或许我还能编出剧情来,但会有一种不合适、不匹配的脱戏感,主角这样的心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掺进这事里来干什么,也就是为了保证参与感,方天至会不可避免的做出和人设不符的事,这已经相当于人物崩坏,也脱离了同人的初衷合理的充满想象和意趣的融入原著世界。
本书写到这个世界末尾,小芳已经无法继续完成这种同人写作的初衷了。
他的武功和外挂加起来,已经像是陆地神仙,许多原本刺激的争斗,对他已经像是开窗吹了吹风。他没体验过的一些遗憾,已经得到了满足,他无法弥补的一些遗憾,又始终没法忘怀。他从一个功利做好事的认错坏人,变成被佛法感悟的认错坏人,到最后
一个武力极高,对武功更进一步的愿望都变得极为佛系的男子,一心只想做好事,而且对江湖纷争已经不感兴趣,这样一个小芳已经完成本来7个世界才该完成的进化,我绞脑汁也想不出继续往下写,究竟该如何写了。
他已经攀到了山顶,并且是抱怀初衷的如愿走到了山顶,他又有什么理由回过头来,走下山去呢
所以想了很久,虽然原因是我放飞自我,节奏把握的不够好,但本书到这里已经相对完满,写完了想写和该写的内容了。
总而言之,该投胎了。
至于第二个暴露的问题,则是模仿导致的。写同人就是为了爽嘛,为了增加代入感,我很喜欢模仿原著的风格进行写作,篇幅短还不明显,本文意外一个世界写几十万字,虽然我曾自欺欺人安慰自己,这种娓娓道来、慢节奏的武侠,也是我想要的啊,但这并不能掩盖这种写法也是我写着写着突然来了兴致,抛弃原本大纲,任性创作的事实而话说回来,导致的问题就是因为我比之大佬,犹如秋萤比之皓月,模仿终究还是要露出狗尾巴的,我不能以大佬的风格随心所欲的写作,为了贴近风格,我的写作手段反而受限制了。当想写一个东西时,我第一考虑的变成如何写的风格像,而不是单纯的怎么写清楚写好。大佬亲自来写,他自然随心所欲的掌控自己的风格,游刃有余的用这种风格表达一切他想表达的,但是我一个臭弟弟肯定是不行的啊
由于我
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总归还是一件好事。
这本书力写了,虽然与预期不符,但我自认为也较成功完满的写出了我想写的主角,我想表达的故事脉络。老者可能都知道我的一点小风格习惯,我的一般都是为主角的一段成长变化过程而服务的,主角的目标完成了,故事也就完成了使命,具体写什么剧情我反倒不是最
这种写作习惯,也是我从来不写细纲的原因吧因为大纲只是故事大纲,我写书真正的大纲其实是主角心路历程大纲,可能二十个字就能表达明白,剧情都是想到合适的,适合让主角产生感悟的,就放进去写一写那样子。这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写作习惯以后我也许会尝试写一篇讲故事为主的,严格按照故事大纲写作,然后
说起来当年写离骚时,更加不成熟一些,故事更是随心所欲,完全为主角的心路历程服务,因此也不少人诟病我那本无病、矫揉造作、堆砌辞藻,仿佛
这本我更强调故事性一些,但本质还只是想写一个不大脸谱化的魔教教主,怎么
希望下一本,我能够更进步一些,也真挚感谢顽固陪伴我三年,与我一起成长,等待本文完结的书友们。书友这个词不是本站的习惯,但我突然觉得用
感谢诸位朋友持之以恒的包容。希望我和小芳没有让你们感到失望,而是带给了你们快乐和满足
我们下本书,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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