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山南水北 > 14、第 14 章
    薄苏认识沈珈禾,是在北城大学的校广播台里,那时候,两人都是广播台的成员,她是主播,沈珈禾是编辑。

    和柯未鸣一样,沈珈禾比她大一届,只是读的不是新闻也不是播音,是经济,所以毕业以后,薄苏就没有再在这个体系里听到过沈珈禾的名字了。

    两个相识于北城的人,隔了多年,在千里之外的澎岛重逢,不知道该说是意外,还是惊喜。

    关心过薄苏脚伤的情况,沈珈禾推着薄苏的轮椅走进室内,扶着她在刚刚自己坐着的咖啡桌旁落座,唤来了服务生,帮她们把轮椅推到角落,而后问:“喝什么?”

    薄苏说:“一杯冰美式。”

    沈珈禾说好,转头就吩咐了下去。

    薄苏看沈珈禾和服务生的态度,猜测:“你是这里的老板?”

    沈珈禾点头:“嗯。”

    薄苏有些惊讶。

    沈珈禾当年在北城大学里,算是非常出名的人物。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才华横溢,还因为她惊世骇俗,与众不同的爱情。

    她是她们自己那一届学校学生会副主席宁紫楷的女朋友,宁紫楷在学校里也是老师和同学们有目共睹,交口称赞的有能力又有才华的女生。两人明里暗里的追求者不胜其数,可偏偏两人都看不上眼,反而和对方在一起了,使得男生们扼腕叹息之余,也不得不承认,确实很般配。还很养眼。

    北城大学并不是校风古板保守的学校,但这样公开地出双入对,还是需要勇气的。毁誉参半,两人却顶着这样的压力,一直走到了最后。

    当年听说的是,毕业以后,沈珈禾就跟着宁紫楷一起去了港城工作的。

    沈珈禾看出了薄苏的讶异,玩笑:“怎么这个表情?”

    薄苏笑了笑,说:“我以为,你还在港城。”

    沈珈禾说:“三年前,我就辞职离开了。”

    薄苏想问:“宁学姐呢?”但话在脑海里转了半圈,却没直接问出口。

    她转而问:“是工作不愉快吗?”

    沈珈禾摇头:“不是,也或者算是,生活不愉快吧。”她喝了口咖啡,坦荡地说:“我和宁紫楷分手了。”

    薄苏很轻地点了下头,并不意外,她刚刚猜到了。

    沈珈禾打补丁:“没有说她坏话的意思,生活不愉快,也不纯粹是她的问题。她还是那个能力出众,品行良好的北城大学女神,不用幻灭。”

    薄苏露出会心的笑:“嗯。”

    阳光透过叶缝斑驳地洒落在咖啡厅临窗的桌面上,钢琴曲舒缓,恍惚间,两人都有些错觉,回到了那些年在北城大学教室里的青葱时光。

    沈珈禾解释:“我们算是和平分手的,也没什么太不堪回首的回忆。读书的时候,不考虑太多现实的因素,只觉得这个人千般好,什么都长在了我刚好喜欢的点上,又漂亮,又有能力,还有责任心,脾气也好,所以就一头栽了进去。毕业的时候,就算两人拿的是不同地方的offer,也可以因为想和她有更长远的未来,退而求其次,放弃自己最满意的那一个,选择和她一起去港城。”

    “但工作两三年以后,我们发展得差不多,她有了一个新机会,要外派到美国几年,几年后,不管是回国,还是常驻美国,都能上一个新台阶。所以她想去,她希望我辞职跟她一起去。她说她都规划好了,如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我到美国以后,可以先深造,再读一个学位,之后如果条件合适的话,我们还可以定居在那边,这样不管是结婚还是要孩子,条件都会比国内更成熟,更友好。”

    薄苏没有插话,只是专注地看着她,沈珈禾能感受得到她的尊重和友善。

    她苦笑:“听上去挺美好的是不是?”

    薄苏坦诚:“嗯。不过……”她话锋一转,也表示:“这个规划里,要你牺牲的也挺多。不管是沉没成本、时间成本还是机会成本。”

    什么都要沈珈禾从头再来。

    沈珈禾眼眸亮了起来,一副找到了知音人的模样。“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我说我理解她,但我也不理解她,为什么每次都要我做妥协,我做牺牲。当初不定居北城,要去港城就是如此,现在,不留港城,要去美国也是这样。她有没有考虑过,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的职业规划、人生规划是什么样的。”

    “我当时也在升职的关口了,她用未来来说服我,可是我当下都过不下去了,怎么过未来呢。我那个时候突然发现,她一点都不懂我的付出,我的迁就,想的只有她自己,和她口口声声的美好以后。但那个美好以后,也只是她自己希望的,而不是尊重我的想法,真实地、设身处地地替我考虑过的。所以我们产生了分歧,互相指责,大吵了一架,话赶话,越说越难听,最后收不了场,就提了分手。”

    薄苏叹息,有些可惜,是对美好事物破碎的一种惋惜:“我理解你们,不过还是觉得,很可惜。”她对送上咖啡的服务生道了声谢,说:“我们都以为,你们会一直走到生活的彼岸的。”

    沈珈禾笑说:“我曾经也这么以为过的。”她有淡淡的怅然,但只有一点点,更多的是释怀:“分手后,我们都有过一段后悔期,有犹豫过要不要和好,她也给过我台阶和姿态,但最后我还是觉得,算了吧。也不是说人的感情有多脆弱,在一朝一夕间就都消失了,是失望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就累积了,那个争吵,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个稻草罢了。我和她走到最后的那段时间,本就内耗的时间远远多过了快乐的时间,与其再互相折磨下去,那不如趁着彼此还没有变得更面目可憎之前放手,还能保留一点曾经的美好。”

    “我不想变成对伴侣、对生活的不如意充满抱怨与后悔但又无能为力的人。人生不只有爱情,还有更多的自我需要保全。”

    沈珈禾是理性的人,薄苏也是,她认同她的想法。

    “那为什么会在这里呢?”薄苏奇怪。

    沈珈禾解释:“因为分手后不久,公司组织了一次体检,我突然检查出了甲状腺肿瘤,吓了一跳。好在是良性的,手术之后,有一天晚上,我走在医院的步道上散步,突然发现枫叶都红了。原来这一年的秋天又到了。但我往回想,突然不知道自己今年在干什么,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怎么就把自己逼成这个样子了。”

    “我抬起头看天空,发现港城的天空,很难看到星星。楼房总是高耸入云,把深色的天空,分割成一片片,像从井口窥探出的视野。我是那只青蛙吗?我问我自己。”

    “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左右不缺钱,干嘛把日子过成那样。”她笑意轻松,没有丝毫炫耀的姿态,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薄苏不反感,她早前就有听说过,沈珈禾家境挺好的。

    她也跟着莞尔,说:“是。”她羡慕有选择的人,也羡慕放得下的人。

    沈珈禾说:“所以我就辞职了,gap期间来这里散心的,发现这里还挺宜居的,什么都慢悠悠的,我还挺喜欢的,就想,不如在这里开一家咖啡厅,也不指着能赚钱,不亏太多钱,能开心就好了。”

    薄苏由衷地肯定:“感觉你现在就很开心。”

    沈珈禾笑:“那确实是,开咖啡厅其实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有梦想过的事,只是那个时候总觉得,这个梦想,与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相距太远了。”她指了指咖啡厅淡色的墙面上挂着的一幅照片,介绍:“那三只猫,是我养的,在楼上。我以前在港城的时候,就很想养猫,但港城寸土寸金,人住的地方都不够了,哪有多出来的地方给猫住。宁紫楷也不喜欢猫,说她猫毛过敏,所以我一直没养。”

    薄苏的视线随着沈珈禾的话语落到墙上。她微微笑,说:“好可爱啊。”

    沈珈禾像被夸了孩子漂亮的父母,忍不住多介绍了两句:“那两只小的,都是大的那一只生的,爸爸是隔壁不远处那家听风民宿老板养的银渐层。”

    薄苏怔了下,视线回收,问:“听风民宿老板?传羽吗?”

    沈珈禾闻言也是一怔:“是。诶?你……你们认识吗?”她从她叫“传羽”的语气里听出了两人的熟稔。

    薄苏应:“嗯,我刚刚就是从那过来的。”顿了顿,她坦白:“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八年,和她算是旧相识。”

    沈珈禾大吃一惊:“哦天哪,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薄苏淡淡地笑:“可能没有机会吧。”

    她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只是也从来不曾刻意说起过。

    沈珈禾点头:“也是。”她想到了什么,追问:“那传羽和这里的另一家店老板,我们的另一个共同好友姜妤笙,也是从小就认识的,你们也是相识的吗?”

    薄苏没有预料过会在这里,会在沈珈禾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握着杯耳欲要抬起的手僵了一下,才很轻地应:“嗯。”

    沈珈禾惊奇:“这个世界真的好小啊。”

    她感慨人与人之间奇妙的缘分,薄苏却垂下了鸦睫,黯寂地注视着咖啡杯里微漾的水纹。

    小吗?她只觉得好大好大,大到她一个转身,姜妤笙就跃入了人海,几乎再不肯让她寻见了。

    她摩挲着杯耳,还是忍不住,不露声色地打听:“你和妤笙、传羽关系很好?”

    沈珈禾不假思索:“是啊,我在澎岛这两年,最大的收获,就是这两个朋友了。”

    薄苏微微沉默,抬头望向沈珈禾,嗓音有几不可觉的滞涩,问:“妤笙这两年,过得好吗?”

    她念“妤笙”这两个字时,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似生涩,又似缱绻。这种语气,至少从前沈珈禾从没从她口中听到过,和刚刚提及“传羽”时也完全不一样。沈珈禾心头有奇异的感觉滑过,又怀疑是自己多想了。

    薄苏补充:“我和她虽然是旧相识,但是,有很多年没有联系过了。”

    像是正好提到了,随口关心一个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旧友一样。

    沈珈禾不疑有他。出于对薄苏为人的信任,她没有隐瞒,如实告知:“这两年应该是还可以,但之前似乎过得不太好。”

    “嗯?”薄苏摩挲杯耳的指节不自觉用力。

    沈珈禾说:“我是在两年前的一次读书会上和她认识的。读书会是我初来澎岛,闲着没事,想多认识些岛上的朋友而策划的,当时来的人就不多,后来能坚持常来的人,就更少了,妤笙就是其中一个。她身上有一种能让大家静下来的,不浮不躁的气质,谈吐和举止也很斯文,一看就是博览群书,气韵自华的人,我就好奇她是不是哪所大学的文史哲高材生。没想到她和我说,她只是初中文化,高中都没念完。”

    薄苏摩挲杯耳的指节骤然被硌出深深的印痕。她颤了颤睫,心绪大乱。

    沈珈禾目露惋惜:“后来交情深了,我听传羽说的才知道,她哪里是考不上大学的人,完完全全是被她妈妈生生耽误了。”

    “她高中最开始上的是这里的鹭城外国语高中,是这里最好的高中,每年也往我们北城大学输送许多人的,最不济,在那里考个普本也是很轻松的事。但她妈妈有毛病,高二还没读多久,就不管不顾地给她办了转学,去了禾城。去就算了,转学手续、户口都没给她弄好,耽误了她大半年,最后也只送她去一所普高借读。这就算了,最离谱的是,刚刚满18岁,她妈妈就逼她嫁人,害得她只能辍学,不顾一切地从家里逃了出来,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她是从小家里人千般宠、万般爱护着长大的,实在不能理解,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狠心、这么鼠目寸光的父母。

    薄苏的心,在沈珈禾的话语里,像被人用刺板夹住,反复倾轧。

    她想起了那一年冬天北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门口,姜妤笙望着她,衣裳单薄,满面风尘却眼含笑意的模样。

    所以那一年,她是带着怎样的绝望与孤注一掷来找她的啊。

    薄苏无法想象。

    痛意与愧意在顷刻间吞没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