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六零怀了大佬的崽儿 > 第 129 章【VIP】
    第129章反派魔头心尖宠14

    一辆没有装饰,极其简朴的马车,夹杂在三四辆马车中颠簸前行。

    这时候的车轮虽有简单的减震功能,可走在泥石路上,车轮在石头上磕磕绊绊,车身一直剧烈摇晃,车里的人不得不抓紧车里的木板稳住身形。

    长途跋涉,坐马车并不是那么舒坦。

    此刻正午,阳光透过路边树林的缝隙轻洒而下,斑驳的光影在行驶的马上车上不断晃过。

    这一行人共有四辆车,其中拉货三个敞口货车,车上装得很满,还绑着绳子,上面盖着毛毡。

    有六七个镖师护送,皆身强力壮,又雇佣了几个力工拉货,镖师里有带路经验丰富的老镖师,年纪五十岁左右,留着黑须,常年习武身体硬朗。

    他是这趟镖的镖头,听见他在队伍前面喊了一声:“停!”

    “大家停下来休整一下吧,顺便吃点东西,吃饱了再赶路,接下来的路会走的快些,我们要赶在日落之前,到前面徐家沟镇子落脚。”

    听到老镖师喊话,后面四辆马车纷纷停了下来,很快从马车里走下来不少人,在路边稍作休息。

    这几辆马车除了一辆老旧老旧外,剩下的一看便知是富户家的车,瞧瞧那绸缎帘子玉挂饰坠,车里还有女眷。

    没错,那辆老旧马车里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何雪樱,何家三人,在外面拿着鞭子赶马车的则是程简泊。

    何雪樱不是不想买好马, 是江县时没来得及买出了意外,她只能带着三个崽儿匆匆离开,好在何雪樱一早就打算离开了,所以去武者黑市时特意留心看有没有人卖地图,也是运气好,还真找到了,从那位武者手里花重金买到了一份。

    在古时地图可不是人手一张,尤其标明路线的图,很多是人家吃饭的饭碗,很少有人共享。

    何雪樱足足用了三十两银子才买到手。

    那张地图据卖的人说,他是从一个玉器商人手里得到的,至于怎么得到的,对方没说,何雪樱也心知肚明没问。

    这年头,谁会将自己出行路线告诉别人呢?除非是……死人。

    巧得是那玉器商人很可能来自壁玉城,因为地图完整画着壁玉山到余州,再从余州至江州,自江州顺水而下,其中标的一些红点中就有江县。

    有了这张图,就可以清晰明了的知道壁玉山整个路线该怎么走,她们需要先出江州,再到余州,穿过余州后,经过一处险恶山道,才能到达另一州的壁玉城。

    也就是说,这一行要穿过两大州。

    路途遥远,何雪樱带着三个人,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一岁,一个八岁,真是要了命了!

    好在她不缺银子,离开江县,她先带着三人上了船,逆流而上,江县处在江州边缘地带,到了义邹县,就进入余州边界,她带着程简泊三人不断换船,花了五天才到达义邹县。

    到了那里再往后走,就不是水路了,要走陆地,走陆地就得有马车,像何雪樱这样的外乡人,想在义邹县买新的马车,买好的高头大马,这很难,马匹也不是寻常百姓想买就能买,要到当地政府登记造册。

    看管极严,她好不容易才在各个饭馆打听到有人卖车,才弄到了一辆旧的,是一辆私车,那人知道何雪樱她们是过路客,买了马车就会离开这里,才答应卖给她,没有通过官家。

    何雪樱这才有了辆可以遮风挡雨的赶路车用。

    很快进入余州路段,水路坐船还能根据地图走出江州,但陆地人生地不熟,她与程简泊两人在古时都没出过远门,身边还带着两个小的,单独前行太危险。

    所谓舍财保命,就是得花钱请人护送,保驾护航。

    安全上有些钱,就得让人家赚!人家是专业的!

    所以在进入余州城池后,何雪樱直接找了城里有名的镖局。

    现在似乎走镖的活不好干了,有许多地方出事,以前镖局打通的路,现在有一小半不能走了,所以在何雪樱问能不能护送她们去壁玉城时。

    镖局的师爷头摇得像拨浪鼓,他道:“姑娘,我们镖局最多给姑娘送到余州丰阳,丰阳离壁玉城只有一座山之隔。”

    何雪樱不解:“为什么走不了,是离得太远了吗?”

    师爷道:“那倒不是,如果路能走通,姑娘就是走上半年,只要钱到位,我们镖局肯定接这趟活,但现在……唉,都乱了,去壁玉城要经过云瑶山,云瑶山那地方常年有雾,在险峻的山中有雾,本来就容易出意外,但要说走,也能走,但最近一年那云瑶山的雾散了,结果就出事了,有几个镖局走镖人进了山后中,再也没有出来,所以我们现在不走那段路了,只能给姑娘送到丰阳,到了那里,姑娘再到那边找人看看,看有没有人敢走……”

    何雪樱一听,这才心道,原来如此!怪不得乌篷船上撑船的船夫说有一年多没见到白玉山的商人了。

    原来那段路出事儿了!壁玉山的人过不来。

    这倒让何雪樱沉默了一会儿,但她还是打算去看看,至少先到丰阳打听下情况。

    因为这本小说里,魔宗的人逃过来后,做下了许多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事,这些在书里面只是一笔带过,没有着重描写,也没有写地址,但这些事里包括,抽一座城的人魂练万鬼幡。

    放出阴鬼屠戮整个城池的凡人,来给他们养的阴鬼加餐。

    甚至还有练血魔功的,需要血,抽一城人的血,练血煞功都是常事,否则怎么体现它们的魔性,至于下毒的魔宗弟子,还有养魔物的弟子,凡人遇到他们,算是被他们捏到软棉花了,人间界一时间生灵涂炭。

    只有这样,主角才会应运而生。

    何雪樱担心的倒不是死,若是能一下子死掉那就算了。

    偏偏落入魔宗弟子手里,那是生不如死,抽魂入鬼幡,日日受阴火炼魂,痛不欲生,抽血练功的人,他们需要的是煞血,什么是煞血,就是要人在极度恐怖和痛苦中死去的血才出煞,总之就是一个折魔。

    下毒也是,凡人必哀嚎三天三夜惨死,以及魔虫,魔物,吃人都要吃活的,食活脑,光想起来何雪樱就头皮发麻!

    就是因为她不知道哪个城池会发生这些事,所以哪个城池在她眼里都不安全,在她的印象里,只有壁山城周围几个城池,或者说,只有白玉仙宗治下的几个凡人城池才安全。

    白玉城隶属青州地段,要过去需要穿过整个余州,丰阳就是余州边界之地的大城,再往前就要穿过云瑶山进入青州了。

    何雪樱向师爷打听了下镖局收费情况。

    镖局的业务很多,按行程分,有水路镖和旱路镖,银镖,货物镖,人身镖,信镖,还有按时间分的,年镖,季镖,月镖以及短期镖……

    每项收费各有不同。

    果然,师爷道:“那就要看姑娘这一趟镖想怎么走,若要镖局只保姑娘一家,那到丰阳一千五百多里路程,怎么也得走上两个月,需要一千五百两银子。”

    “这么贵!”何雪樱微微蹙眉,她以为五百两银子走余州地段应该够了,毕竟在江州时她打听到,是按路程算钱。

    “姑娘,你是不知道啊,现在世道乱了!镖不好走了啊,你这趟镖太远了,有的小镖局都不接这么远的路段,容易出意外跑镖,我们镖局的镖师个个勇猛,力大无穷,但走这么远的路,那也是将脑袋拴腰带上。赚得卖命钱,何况到了地界还得跟地头蛇打点一番,这些钱多是用在这上面了,唉!合吾一声镖车走,半年江湖平安回……”

    但他很快道:“不过……”

    “……时间赶得好,正巧我们有一趟镖, 明儿个出发,七八个镖师跟车送货到丰阳,这趟镖是货物镖,也走人身镖,随行有几户跟姑娘一样远行的客人,加上姑娘四户人家,若是不嫌人多,明儿个就可以跟着队伍一起出发,这样的话,就不必一千五百两,按人头一人五十两,你看如何……”

    一人五十两,四人就是二百两,这可比何雪樱预算少多了。

    于是,何雪樱答应下来,交钱后,便让程简泊驾着马车跟着镖车与三辆货物车一同上路了。

    现在已经走了一个多月。

    这几十天当真是风尘仆仆,一行人从深秋走到了大寒,虽然正午太阳在头上,但车里的人丝毫感觉不到暖意,实在是冷啊。

    跟车的四户人家除了何雪樱家的马车,其它车主皆出自小富之家,其中还有随车带仆人的,所谓小富人家,就是有点银子,但又不是那么有银子。

    若是富人,找镖局护送绝不可能与别人搭伴同行,只有那种有些小钱,但不多,才会和别人共同负担镖费,这样划算多了。

    四辆马车其中两辆已到了目的地,如今跟镖车的只剩下那户带仆人的与何雪樱所乘马车。

    何雪樱打听过,那户人家也去丰阳,家里似乎经营布铺,如今打算回丰阳老家了,掌柜夫妻带着一子一女,还带了两个仆人。

    停车休息,布铺掌柜下车找了走镖的镖爷询问还有多久到丰阳。

    走镖经验丰富的镖爷高声道:“快了,现在已经到白田徐家沟,再走了几天就到丰阳了。”

    这话一说,别说跟镖走了一个半月的客人,就是骑在马上的镖师都暗觉松了口气。

    走镖不轻松,尤其现在这种乱乱的世道,一路上他们只走他们走镖过许多次最安全的路段,遇到熟悉的山头,拜过山,塞红包顺利通过,遇到一些落脚地,必须是熟悉的店,必须是熟悉的打过交道的店家,他们才敢入住。

    只要这家店换人了,他们绝不会进去。

    何况那些路上突然开起来新店,几个镖师路过,看都不看,平时也需要镖师出一人前面开路,到前方打听好情况再返回,十分谨慎。

    生怕入了什么圈套,进了什么黑店,像这种事,屡见不鲜,镖师们全靠经验赶路,所以一趟镖里有个经验丰富的老镖师跟着,当真能保命的。

    虽然有几次熟店里换了掌柜,以至于他们没能住上店,在外露宿一夜,好在平平安安走了这么多天,没出什么事。

    马车里的人纷纷出来。

    何雪樱拎着棉裙最后一个下车,她穿着极其普通,棉布做的夹棉淡青色斜襟小袄,下面是深蓝棉裙,天冷,穿单衣受不了,她便将做好的薄棉衣拿出来穿了。

    何文与何小姜也都给换上棉衣,何文是灰色的一套,不起眼但耐脏,在外头经常风餐露宿,没有条件给他洗衣服,衣服也大多选结实耐脏的颜色,何小姜是一身青花袄子与小棉裙。

    至于停车后,拿了车后备好的草料与清水喂马的程简泊,他没穿棉衣,仍是一身深蓝内绸外棉的的武者衣衫,腰上挂着剑,天虽冷,可他一点也不冷,血阳心经练到第一层,阳气充足到普通冬天不必穿棉衣,单衣就能抵寒。

    但有一种关心是何雪樱觉得他冷,还是拿了棉衣给他换,他笑着说不穿,说一点也不冷,她不信,后来摸了摸他手,热得像个小火炉。

    何雪樱:……

    唉,真好啊这体格儿!

    下了车何文在歇脚路上跑来跑去,之前同行马车里还有两个孩子,下车后能跟他们一起玩,现在就剩他自己,但也不觉得孤单,跑了一圈回来一个劲儿地冲她喊饿。

    何雪樱不耐烦地瞥了眼十一岁正是人嫌狗烦年纪的何文。

    指使他去拿柴火。

    何小姜在旁边站着,仰头望着二姐,还将手指放嘴里咬,谁给她养成的习惯,饿了就爱啃手指?被何雪樱见到,伸手便将她手指拽出来。

    程简泊将做饭的铁架子取出来后,她才洗手准备做吃的。

    何雪樱对于远行时路上怎么吃饭也早有准备,在江城便让铁铺做了两个小的铁炉支架,简单的铁架,上面可以放小铁锅,下面木柴生火。

    东西不大也不沉,平时放马车的凳子下面,不占地方。

    不但可以省去找石头垒灶的麻烦,洞天里储存的木材也派上用场,可以直接拿出来烧,一会工夫何雪樱就在小铁锅里蒸好了之前城镇时买的一大包糍粑。

    冻硬的糍粑立马变得软糥弹香,切好成方形,待红糖也在锅里化开,她简单用碟子装了些豆面。

    然后唤在周围到处跑跳的便宜弟弟,还有蹲在她旁边帮她烧火的何小姜。

    “糍粑好了,赶紧过来吃!”何雪樱带着这一对弟弟妹妹可是体会了一次做娘的感觉,还真不容易啊!一路上吃喝拉撒的什么都得找她。

    烦人!

    唤完他们,又在另一锅里搅了搅,这才望向喂完马后,在一旁抓紧时间练剑消耗气血的程简泊。

    她目光上下打量着这少年魔头,一个多月过去了,程简泊身形又修长不少,少年气血充足后,气势便如一柄出鞘的利剑,站在那里自有一股与众不同的劲儿。

    程简泊就算赶路也极度自律,赶马车时就盘腿坐在车上凝练气血,每天早午晚吃饭的那点时间也不放过,每次吃饭前都会练上一遍梅花剑。

    本就少年意气,耍起剑来更是意气风发,剑术也越来越纯熟,身姿也越来越潇洒……

    何雪樱望着周身柔中带刚,脊背挺直,似执着不屈的梅花剑法,同样的剑法,每个人使出来的气质不同,明明是较柔的剑法,硬被他练出了一种弹簧般的韧性感,身条是真劲劲儿的,吸引人的目光。

    少年人,这剑怎么耍都亮眼,都好看。

    她望了一会儿,然后若有所思地将目光移向前面停下来的那辆马车。

    马车布铺老板还在与镖头说话,两个仆人到处拣石头垒灶做吃的,大冬天啃饼太硬了,还是弄些热汤吃着舒服,一开始他们都是买了吃的路上当干粮凑合着,后来见何雪樱每次下车都做些热食热汤……其实何雪樱也不想做啊!但程简泊每日三顿松玉血菇,虽然他已练成血阴真经第一层,但实力自然是越高越好,后面的路还长着呢,顺便再热些吃的。食物的香味太太小姐们受不了了,他们也开始做起来。

    此时车里正坐着布铺家的小家碧玉,也是双十年华,正掀着车帘,害羞地从一侧车帘向外瞧,瞧的方向正是程简泊练剑的地方。

    作为书里第一大反派,与主角前期旗鼓相当的魔宗天才人物,程简泊自然容貌不俗,长开后,身条也更顺了。

    从以前那个幽幽的阴郁少年,变成了现在自律勤奋,资质卓绝翩翩少年。

    一直养在闺中的小家碧玉何曾见过这样潇洒的舞剑人物呢,剑舞如风中飘絮,雪中寒梅,尤其在严冷的冬日里,自有一番风骨,最重要的是收剑一势,特别帅!

    这怎么不让人心动呢。

    程简泊在何雪樱说吃饭了,耳朵便一动,接下来剑法行云流水,最后一势结束,收了剑他一转身,看向自家马车那边,何雪樱坐在木凳上,用青色头巾包着头发,省得染得一头的烟火味,正拿着筷子从锅里夹热烫糍粑的何雪樱。

    旁边的小锅里正煮着特意给程简泊熬的松玉血菇汤。

    程简泊如今的目光再不似以前般深幽了,此时如幽潭之上的明月,莹莹发亮地看向何雪樱。

    似乎在观察着何雪樱,他刚才又精进了,她是否看到呢?

    何雪樱见隔壁车帘子很快放下了。

    她这才看向收剑朝她走过来的少年,立刻唇飘眼柔地冲他笑了笑,如果不是现在还在赶路的路上,少年少女也可以接触接触,程简泊与那小家碧玉看起来还挺般配的。

    可程简泊不那么想,他可不想跟前面那辆车的人有任何关系!

    本来程简泊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意,可惜这笑容只在唇角,还未放下,就见车里那个一身白袍的骚包公子从车厢探出脑袋,朝着这边看。

    何雪樱哪怕出门在外不穿那些俏色衣衫,只着普通棉衣,也掩盖不住肌肤若雪,细腻光滑如羊脂白玉的娇美容颜。

    天天探头盯着她看,甚至还下车来搭讪。

    他立即沉下脸来。

    默默走到何雪樱身边,脚一勾,将已经在小木桌前摆好的凳子勾到了何雪樱旁边,然后侧坐在何雪樱身旁稳底挡住了对方的视线。

    将何雪樱的身影遮掩在自己高大的身下。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讨厌那种公子哥,就是个花花公子,每次对视程简泊从来没有好脸色,看看那样子贼眉鼠目,尖嘴猴腮,长着一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样子。

    再想到他每次过来搭讪,何雪樱都会笑着回应他,程简泊心里就别扭的不高兴起来。

    于是他坐在凳子上,目光又开始幽幽地看向何雪樱。

    何雪樱拿起筷子蒸好的糍粑分一分,再把热好的红糖浆盘子放到旁边小木桌子上,将豆粉碟子也放在上面,这些东西都是她在江县买好放在洞天里的,量大管饱,储存了不少,四个人围在一张小桌子前吃饭。

    另一个锅里煮着松玉血菇汤, 一会儿一人一碗,她发现这东西确实好,大概气血足了后就不容易生病,也不容易着凉,每天喝一碗,暖身暖胃,还可以抵御寒冷。

    另一只锅的余火用来烧水,将在洞天的放着的梨子削皮切成丁状,放进锅里煮,她买了许多冰糖,煮个冰糖雪梨水,喝起来滋阴润肺、生津养胃,还解渴,十分清甜。

    如此一来,碳水有了,气血补了,豆粉也有植物蛋白,一会再煮几个鸡蛋,动物蛋白也有了,冰糖梨子还能补补维生素,齐活!

    糍粑蒸好,何文急着大口吃的,将软弹的糍粑裹上豆面再蘸上红糖,一口一个,谁能理解那一口下去,白中带红,红中裹粉的含金量。

    细细嚼着,那个香甜,红糖的糖浆,炒熟磨成细粉的豆面混在一起,在冰天雪地的郊外,简直是享受。

    何文一口一个,一会儿工夫就吃了大半碗。

    自从离开家后,他发现何雪樱根本不是带他们去看亲戚,而是要走很远的路,且越走越远,坐完船坐马车,直到出了江州,他才知道何雪樱根本不是去亲戚家,而是离开江县,要去别的地方定居,他就不干了,开始闹,他从小在江县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江县,他一点都不想离开江县。

    吵着闹着要回去,嘴里一直念叨着要老虎,要小丫,想狗子,打蛋花。

    现在这些朋友通通没了,这对十一岁的何文来说,简直晴天霹雳。

    闹得何雪樱差点要拎着棍子揍他,若不是这便宜弟弟十一岁了,再养个两年能当个大人使唤, 她干脆就给他些路费,让自己他回去吧!

    慢慢的跟着镖局的车到处闯荡,大概他也喜欢这样的旅途,各种历险后,见了世面,视野开阔,渐渐的就不再要说回江县的话,也不再提虎子他们了。

    他仿佛打开了新世界,每到一个地方都开心的不得了。

    好在何小姜没有闹,比较乖,只要二姐在哪儿她在哪儿,不把她丢下,她很少哭,最多就是不安地钻何进雪樱怀里,要贴着何雪樱睡觉,要二姐搂着她睡,有二姐在,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何雪樱瞧着这小孩子眼睛一闭,万事不愁的样子,真羡慕。

    她这一路可愁坏了,一方面前路未卜,到了丰阳后面的路断了,怎么走?

    她甚至想过要不要留在丰阳,是留,还是继续走,一时陷入两难之间。

    而这难处,没人替她决定,她心事重重地吃着东西。

    吃着吃着,还苦中作乐地从小锅里盛了碗梨汁,放到他面前:“来,泊郎,喝点冰糖雪梨……”

    她目光瞥了他一眼,然后笑着开玩笑道:“……泊郎,我们出行在外这么多日,你可注意到前面那辆马车没有,那家有个女儿,我瞧着你练剑的时候,她一直挑帘看你,前两天还让仆人送了果子来,说是给郎君吃……”

    她不由的拿着帕子捂嘴笑了一声。

    玩笑道:“我听说那家人也去丰阳,这次回老家就不走了,在那边置办产业,若那家女儿真看上你了,泊郎,不如,你就留在丰阳吧……”她确实是开玩笑说的, 也想着若真如此,也算有个本地人姻亲靠山,那在丰阳落脚也不是不可以,或许可以住上一年半载看看情况再说。

    只是一年半载魔宗的弟子陆续都来人界地段,又不太敢赌,她也不知丰阳有没有被魔宗迫害过。

    她只不过随口一说,程简泊在听到话时,手一抖,吃东西的动作顿住了,他手捏着筷子,目光又像以前一样幽暗地眼神突然盯着她,停了半天才哑着嗓道:“你……不想让我跟着你了?”

    一切就像按下暂停键一样。

    一动不动在那里等她一个答案。

    用这种眼神看人的那种感觉,仿佛有光亮在眼前一点点消失,熄灭,本来微笑的何雪樱看着心里一跳。

    她反应极快,赶紧救火地将吃的挟到他碗里,手包着他拿筷子的手,推他让他吃饭,她道:“哎呀!说什么呢?哪有不让你跟着了?你看看你,开不得玩笑!好好好,这次是我说错了,我们一起从江县出来,定居的时候,四个人也一个都不能少,以后也一直一起,我们是一家人,好不好,咱也不入赘,咱将来自立门户,吃饭吧!一会凉了不好吃,吃完还得上路呢,不是,吃完还要赶路呢。”紧张地嘴都瓢了。

    可哪怕何雪樱认错了,程简泊眼神还是幽暗沉默着,他不吃,他拿着筷子看了她许久。

    仿佛识破她越到目的地,越想要抛弃他的意图。

    这时候的何雪樱恨不得打自己一下嘴巴,刚才多那一下嘴干什么?惹他干什么!这魔头本来就敏.感,小时就没家,最忌讳的就是换地方。

    唉,少年明郎如松,身姿如竹,看似最容易说话,实际上又执又拗,那双眼睛暗沉沉地看着你,看得何雪樱眼皮子一跳一跳。

    这个少年别看平日百依百顺,真要闹起脾气来,简直比何文还难哄,何文不听话她还能追着打,这魔头是打不得也骂不得,何雪樱只能扭身,轻轻碰了碰他,亲昵地低声哄他:“……我这不开个玩笑吗?若离了你,我们这孤儿寡母的……不是,我们这姐弟三人,还不得被人给吃了!我需要你,我需要你……”

    最终在何雪樱再三保证之下,才开始慢慢地吃着东西,可再也不复之前的喜悦了。

    他才十三岁就这样难搞,何雪樱真想象不到他长大的样子,虽然未黑化,但没有黑化,亦是折磨。

    在一旁吃饭的何文,看得嘴角都向下瘪瘪。

    有什么了不起的,还要二姐哄他吃饭!小妹都不用人哄了!

    他记得二姐以前拿这个姓程的没这么好啊,现在倒是好多了,比对他和何小姜还好……这厮吃饭二姐还给哄,他要敢让二姐哄哄他,二姐能从地上直接拣块石头,笑着对他说:“来,过来!我来轰轰你!”

    可恶啊!何文有心不想二姐理那姓程的,但姓程的现在牛批了,成了武者,打他只要用一指手指,他白着眼最后只能瘪着嘴转个身,当看不见,眼不看为静。

    程简泊对她玩笑话中想分开的意思特别敏感,哪怕解释是玩笑,也不行,一下午赶着车的他,脸上仍化不开的阴晦。一下午一句话都没说。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马车在余晖中继续前行,本以为像往常一样天黑前到镇上找个落脚地休息,没想到一个来月没出事,进了徐家沟后出事了。

    一群灾民突然从树林里冲出来,将镖车和几辆马车围在了一起,七八十号人,不,不应该说是灾民,应该是暴民了,他们竟然让他们将女人和值钱的东西留下来,人滚蛋。

    那这肯定不能留下啊,这是镖局的车马!

    于是这群乱世没规矩的人,拿着棍子和菜刀就不怕死地冲过来。

    程简泊冷着脸挡在车前面,这些暴民没有武功,他连剑都没出,一个巴掌便将冲过来的一人扇出了八米远。

    那个人打着旋地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魔头之所以会成为魔头,便是骨子里天生有一股压抑之后的暴虐感。

    这一举,惊呆了周围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