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二合一)
石氏兄弟原本还期待着晚上能吃一顿“团圆饭”, 他们听说荆州牧姐夫一次性收了好些个孩子,买了不少送给孩子的玩意儿。
结果当天夜里,宴席也确实摆了宴席, 可是除了他们亲爱的姐姐石氏在场, 长孙姐夫却不在场,那个仙人似的的外甥也不在场,就连他们那对美名在外的外甥女长孙双珠也不在场,在场的只有剩下四个全然陌生的孩子。
石琢金忧伤了, 连台上翩翩起舞的优伶都不想看了:“姐姐,怎么不见姐夫和虎子外甥。”
石氏盛装出席,闻言脸上淡淡的:“怎么只想着你虎子外甥?这里还有你三个外甥, 一个外甥女。”
她这话刚说完, 石琢金就感觉“唰”地那么一下子,有四双八只黑布隆冬的眼珠子,紧紧地瞅着他。
这一下子把石琢金给看紧张了,好在他哥石煅金反应快, 马上就笑着说:“姐姐怎也不给我们兄弟二人介绍介绍这几个好伢子?”
“呵呵,还不是你们,上来就问姐夫怎么不在, 虎子怎么不在, 我啊,都不知道你们是来看我的,还是来看你姐夫的。”石氏说着冲底下那群孩子温柔招了招手,“孩子们, 过来吧。”
于是在石修竹的带领下, 他们呼啦啦地奔向了石氏, 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相处, 石氏真的像他们的母亲一样。唐小虎几人还会深夜里偷偷哭,怀念自己的母亲,石修竹却对自己的母亲没多少印象了,倒是像年幼不懂事的唐小凤,更加亲近石氏。
石氏一一向自己的弟弟介绍这几个孩子:“这是石修竹,小竹子这孩子天资聪颖,先生说啊这日后怕不是能成个天下闻名的谋士。”
这么小的孩子能看出什么?真的以为所有的孩子都像那个唐大虎,哦不,现在是长孙虎了,真以为所有的孩子都像长孙虎一样呢?被仙人选中,有个仙人师父,自个儿还智多近妖?力能扛鼎?上马杀敌,无所不能?
虽然心里面是这么叨咕的,但是石氏兄弟还是表现出了一副深信不疑,并且惊叹连连的模样,不为别的,就看他们姐姐这与有荣焉的模样,他们就得跟着捧一捧,更何况这孩子那长相,真的令人惊艳不已。
石修竹被大家吹得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被夸了好一通后,石氏继续介绍:“这是唐小虎,小虎子虽然不似小竹子那般擅长做文章,但是练武的师父说他根骨上佳,将来要和他大哥一样,当个大将军!”
看着那胖乎乎的牛犊子一样的小孩,石煅金的眼睛都抽搐了一下,还能怎么样?吹呗!捧呗!
于是又被拍了一通马屁的唐小虎醺醺然地退下了。
“这是唐小龙,小龙这孩子虽然平日里没那么爱说话,但是先生说从未见过他这样有灵性的孩子,将来他若是写文章,绝对能使洛阳纸贵!”
石氏兄弟已经麻木了,他们化身成了麻木不仁的夸夸机器。
“这是唐小凤,小凤这孩子,那真的没话说,有她两个大姐姐的风范,现在都学会双面刺绣了,要不是没有了皇帝,我看这孩子都能冠宠六宫!”
石氏兄弟:……谁来告诉他们,他们的姐姐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还是他们两个出了什么问题?
彩虹屁大会终于圆满落幕了,石氏和几个孩子都心满意足。
石煅金忽然清醒了一下,皱了皱眉:“这几个孩子,名字怎么取得这么……”
他话没说完,石氏直接拉脸打断了他:“好了,都吃吧,菜要凉了。”
石煅金看见她的眼神,大概明白这是不可问的了,于是也闭上了嘴,跟着享受开宴。
宴后石氏兄弟一一拿出了给这些孩子准备的礼物,其实应该在刚刚介绍的时候给的,但是这不是他们姐姐夸得太厉害,他们整个人都傻了,没想起来。
孩子们很高兴,他们会永远记住这一天的,有两个金光闪闪的舅舅送了他们一堆金光闪闪的东西。
闪闪的舅舅,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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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身为荆州牧的长孙元正,还是荆州公子温如瑾,他们都是真的忙,计划一旦确定,就有一大堆的事情需要交代下去,不说这些繁重且杂乱的大事小事,温如瑾还会关注各种细枝末节的东西,争取不让任何一个螺丝钉造成机器故障。
就算不说这大大小小的计划政策传送密信,就说准备出兵前往东北向,那就得点兵点将,这都不是三两天能解决的事情。
更何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已经开始上手政务的长孙姐妹自然不能错过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就算她们不是这一次出兵的后勤领头人,那也得跟着学习,跟着跑东跑西,争取下一次父兄出兵,她们也能成为他们身后的坚实后盾。
一整天,从早到晚,从东方未晞到星子遍布黑夜的天空,众人终于从似陀螺一般的忙碌得到短暂的休憩。
“主公,在下先行告退了。”
“在下也先行告退,主公和小公子早些歇息吧。”
随着众人离去,温如瑾和长孙元正也终于走向了后院。
前院和后院相隔甚远,中间是一条高架于人造湖上的朱红色木桥,父子二人缓缓走在桥上。
“你两位姐姐,还真是多亏你了。”长孙元正感慨万千地开口。
温如瑾说:“既是我的姐姐,父亲又为何要说两家话?”
长孙元正噗嗤一笑,拍了拍他的脑袋:“行了,为父说不过你。”但是心里依然感激你。
他到了这个年岁,虽然依然雄心勃勃,可是对于两个娇滴滴的女儿,长孙元正是真的没有办法的。
在长孙泰和那个狗东西捣鼓出了那破事之后,虽然长孙元正及时拦下了一切,但是敏锐的长孙元正能从自己两个女儿身上感觉到一种近乎于“暮气”一样的东西。
她们依然每日打扮得十分庄重华丽,身上充斥着州牧女儿的高贵气息,可是长孙元正依然感觉她们的内里,在他这个父亲不知不觉中,似乎在渐渐地枯萎。
长孙元正有些无能为力,他和这世间所有自负的男人一样,以为是女儿被那根本算不上是婚约的东西给吓到了,于是和妻子一同更加努力地为她们挑选夫婿。
可是他真的能给女儿找到好夫婿吗?世界上真的有男人,可以像他对自己的妻子一样,对他的两个女儿吗?
纵使不甘心,但是长孙元正心里清楚,不会有的,倘若这样的男人很常见,他就不是异类,他又何必为此抗争到与家族决裂?
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只能这样拖着,长孙元正差不多已经放弃这一切了,一直到温如瑾的出现——
这个孩子告诉他,他的女儿不比任何一个男人差,她们只是缺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那话,近乎于醍醐灌顶!
长孙元正在那一瞬间终于醒悟,原来她们会“枯萎”,是因为她们意识到自己一生只能寄生于别人身上,只要给她们“土壤”,她们就能自己生长!
他不后悔大胆地答应了义子的建议,永远不会后悔,毕竟……他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跟着他手底下的文臣屁股后面忙忙碌碌,然后在忙忙碌碌中,忽然鲜活起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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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深深,小桥流水,廊腰缦回。
温如瑾父子二人回到后院的时候,招待石氏兄弟的宴席已经散了,宴席现场都甚至已经被下人收拾干净了。
长孙姐妹回来得比他们早一些,而今正吩咐下人去煮些宵夜送过来。
长孙静姝率先看见了他们的身影:“见过父亲,父亲快请坐,稍后宵夜就会呈上了。”
长孙元正摆了摆手:“你们今日也辛苦了。”
虽然不是后勤总指挥,但是小跑腿可不比总指挥轻松,当初长孙元正一声令下,她们两个混迹在文官群体中,可就不是什么大小姐了。
温如瑾也坐下了,问她们:“姐姐们感觉腿脚可还好?要是有酸痛的话是正常的,弟弟那儿还有活血舒气的药油,晚点让人给你们送来,你们加之放松酸痛处,天日就会好很多了。”
“还是你贴心!”长孙静娈戳了戳温如瑾的鼻尖,“三弟,你这回也要上战场?你可得多小心些。”
她们虽然知道今日突然忙碌了起来,一堆物资要计算要运输,可是具体要跟谁打,怎么个打法,她们都是完全不知情的。
“多谢二姐姐关心,为了不叫家人为我担忧,我自然会多加小心的。”
长孙静姝看着温如瑾的脸忽然叹了一口气:“三弟你怎的高了,却瘦了这么多,脸上不挂肉,实在令人担忧。”
“大姐姐,我脸上要再挂多点肉,我都能去拿脸皮挡刀枪了。”
这话说得在场的人全笑了出声:“就你会贫嘴。”
长孙元正看着自己的两个女儿,面上出现了欣慰的神色,多鲜活啊。
她们已经很久没有上那时兴、艳丽的妆容,很久没有穿那繁复的、华丽的衣裙,很久没有梳那各式各样复杂又精致的发型,很久没有戴那各式各样的簪子步摇……长孙元正曾经以为这些是他能给女儿最好的东西,如今却觉得,这些似乎在某个角度,也成了阻碍她们成就更好的自己的障碍物。
他的宝贝女儿,如今越来越像男子,素面朝天,头发随意冠起,穿着朴素简单的男装……
不,她们终究会比任何男人都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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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第二日还得继续忙碌,大家就没有继续聊下去,吃过了宵夜垫了垫肚子,就各自回各自的院子歇息。
一般情况下,如果温如瑾有空,天色不晚的话,他都会去看看那几个孩子。
今天的天色很晚了,按理说,他们应该睡了,但是温如瑾却觉得,今天晚上,他们应该没睡……
“确实没睡,”520哼哼着,“他们躲在被窝里头讨论那两个浑身上下金光闪闪亮瞎人眼的好舅舅呢。”
闻言温如瑾就笑了,他就知道。
小孩子果然最容易因为这些东西而兴奋,一旦兴奋,估计就睡不着了。
唐小虎三人倒是可以睡一个铺盖,至于唐小凤……
温如瑾挥退了跟在自己身后提灯笼的小厮,自己就着夜色,走到了唐小凤所在的厢房,看着那开着的窗户,温如瑾就知道这孩子果然晚上又贪凉,不肯关窗。
咦?里头有烛光,唐小凤还没睡?
温如瑾想着自己要抓到这孩子的现行了,结果他走近一看,发现唐小凤正自己偷偷摸摸地点着蜡烛,就着模模糊糊的铜镜,在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把那些金光闪闪华丽至极的头饰往头上比划。
看得出来,她真的很高兴。
一个个比划完,刚盖上精致的首饰盒,又有些不甘心地再打开,继续从第一支开始比划,那铜镜大白天都模糊到看不清楚,她却就着蜡烛都看得很高兴,小脸上挂着的笑就没有停下来过。
眼看着她开始了第三遍比划了,温如瑾“咳咳”了两声。
唐小凤像是做贼心虚的小老鼠一样,“啪”地盖上了首饰盒,连爬带滚地冲上了床,然后拿被子盖住头,瓮声瓮气地说:“大哥,哦不,三哥,我睡下啦。”
小样!温如瑾也没有拆穿她,不过他一出声,估计对面厢房就已经听到了。
果不其然,温如瑾的脚步一动,对面厢房那兵荒马乱的声音刹那终止,仿佛——无事发生。
行吧,那就当做无事发生。
温如瑾于是脚步一转,往院子的出口走,走到出口处,已经颤颤巍巍地跪了几个丫鬟小厮,都是照顾这几个孩子的。
他们被一声“咳咳”声惊醒,又听到唐小凤的声音,就知道大事不妙,小主子们装睡骗过了他们,虽然他们也是无辜的,但是照顾不力,就是有罪。
“公子……”
“无事了,都回去睡吧。”温如瑾毕竟不是万恶的资本家,这种小事压根不会怪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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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瑾临分别的时候,特意嘱咐长孙元正和长孙姐妹都得煮个热水泡一泡再睡觉,长孙元正年纪大了,得放松放松,多注意身体,长孙姐妹是一下子高强度运转,温如瑾怕她两第二天扛不住。
至于他自己,他回到了自己的小院,懒得吩咐下人了,石氏安排来照顾他的老嬷嬷问他要不要煮热汤泡澡,他只是叫她早点休息。
温如瑾自己随意在院子里冲了个凉水澡,然后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叫520给自己调出地图。
520的地图和长孙元正的地图那差距可大了,大到520的地图可以被夸赞为“神迹”。
再次仔细看过地图,确定了一些细节,温如瑾在心理默默祈祷薛青掣一定要扛得住,最好能打一些,如果能打到可以势如破竹的拿下梁州还能来支援他,那他真的要敬薛青掣是一条汉子了。
“风和颂到哪儿了?”
说到这个,520就想吐槽他:“哇你今天真的,我都想打断你了,风和颂是谋士,不是你这种皮糙肉厚的猛男,还能快马加鞭,八字没一撇呢你那么早就打他的主意,要是他骑着小毛驴儿嘚儿嘚儿慢慢摇晃到荆州,你不得黄花菜都凉透!?”
温如瑾一下子就笑了:“什么小毛驴儿嘚儿嘚儿的,他有武功在身,骑马是小事,我估计不是后日就是大后日,他必到武陵。”
“你咋又知道了!?”
“呼吸。”那日隔着竹帘,温如瑾就已经察觉到他的气息了,那可不是一般练家子的气息。
所以从一开始,温如瑾只以为是个武力高强的家伙,根本没有往谋士身上想,一直到520说里面有个人就是“兰陵云珠子,会稽临江仙”中的临江仙,他才发觉这位临江仙非同小可。
“后日午后能到。”
精确数据还得520!
“约莫是半月左右,我会率领大军出发去河南郡,最多和偕良骏这厮扯皮个两三日,而后会选定黄道吉日,举行祭旗仪式,就在仪式上,你把我家静静放出来。”
是时候该天降神兽了。
长孙元正最初给他烧的那把火,现在到了正需要填柴的时候,温如瑾打算直接给它浇上一桶汽油!
520欢天喜地:“早就好把它丢出去了,你知不知道它天天超声波攻击我,我要有脑壳子的话,这会儿脑壳子都碎了八百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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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的午后。
温如瑾刚和长孙元正敲定完宁州那边暗桩密动的细节,这会儿正疯狂干饭,就听到亲兵来报——
“公子,外边有个自称叫什么风和颂,求见您。”
温如瑾没有犹豫,说了一句“让他进来罢。”,继续干饭。
时间紧,一忙起来他干饭的时间都少了很多,想学周公一饭三吐哺,他都怕自己会饿死。
当然,温如瑾也没正打算叫风和颂看见自己疯狂干饭的模样,他速度极快地把一碗硬饭生生干进去,无视系统“你才是饕餮转世吧”的吐槽,淡定地拿出棉麻擦了擦嘴,把飘散下来的头发丝儿又怼进发带里头……
很好,今天又是精致的州牧公子!
远远地,只见亲兵领着一个雅白长袍,身材颀长,风度翩翩的青年男子缓缓走来。
那男人头戴纶巾,手持羽扇,缓步走来,步步同距。
回廊处的阳光与阴影同时占据了他一般的身体,他周身的气度,却叫阳光都亲切、阴影更温柔。
好一个名满天下的临江仙!
这真就是一仙男子!
“在下风和颂,字雅歌,见过公子。”他羽扇一侧双手四指堆叠,对温如瑾行了个半礼。
温如瑾脸上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容:“先生客气了,请进,敬香茶!”
风和颂的笑容依然纹风不动,同温如瑾一同走进了室内,但是他心中却充满了疑惑——因为温如瑾的态度。
他不太明白这位天资聪颖、胸有沟壑的州牧公子是否认出了他是谁,还是说知道他在外的名号?
像是不知道,因为他的态度十分友好,并无一点不满和不乐意,仿佛根本没认出他就是那天在竹帘后听着他与陈氏争吵的人。
倘若他知道的话,应该不会见自己的吧?
风和颂想到那日少年的声色俱厉,还是有些许的遗憾的。他如果早些醒悟这天下大局,早些分清大冀与蒸蒸生民应该是百姓更重,也许就不会有今日这不上不下的尴尬了。
但是风和颂又觉得温如瑾像是知道了自己是谁,因为他脸上的笑容亲切却不显得热切,温和有礼中,充斥着一股淡淡的……疏离。
风和颂叹息一声,如果这位州牧公子真的认出了自己,却还能如此有礼地接待他,而不是直接发怒将他轰出去,那他也只能佩服对方的为人和涵养了。
很快,风和颂的纠结就直接被温如瑾揪掉了,因为温如瑾没时间跟他打哑谜玩你猜我猜的游戏。
温如瑾开口:“这位风先生,我以为我那日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风和颂的神色一凛,果然,他真的认出来了!
不过,没等风和颂开口解释,又听得这位州牧公子话锋一转:“不过,倘若先生是别有所求,而我恰好能为先生做点什么,先生但说无妨。”
一时之间,风和颂的内心感慨万千,他终于明白,眼前这人的气度,确实是……站在了泰山之上。
“公子误会了,我此次前来,便是因为公子那番话,使我豁然顿悟,而今我因公子一番话而拨开云雾见青天,故而特意追随千里,来拜会公子。”
“今日前来,只为毛遂自荐,为图公子之志,为天下黎明百姓,颂愿辅佐公子,为公子效犬马之劳!”
温如瑾:你终于上钩了。
他面上却露出了一个又惊又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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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山之上,云雾袅袅,有一茅屋,隐匿于山间,茫茫然不可见、不可寻。
轻衫薄带的身影,正端坐在桌前,摆弄着手中的长短一致,粗细等同的蓍草。
桌上的蓍草,不多不少,恰好五十根。
他在起卦,六爻八卦预测之术,最早用的,就是五十根蓍草。
此间有风来,吹动这屋内满地竹简,刷刷作响,竹简展开,墨字万千,他恍然不觉,抽出一根蓍草放回盒中。
此一根,象征混沌未开之太一。
之后,他又不紧不慢地将剩下的蓍草缓缓分作两拨,各自握在左右手中。
左手为天,右手为地。
自右手取出一根,夹于左手的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此为人,人活在地面之上。
……
此人素手抚过蓍草根,合着眼眸,却似乎在冥冥之中“看”见了什么。
他忽地冷笑出声,声若寒冰:“风和颂,你又要跟我争?”
作者有话说:
对,他就是老温来的那天晚上,看星星神神叨叨的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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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们,你们的捉虫大白晚点再一个一个去看,到时候修改过的话,会给大家发个小红包,那个小虫子的图案,会变成一朵花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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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更)
在武林郡那座被后世称之为“潜龙所在”的府邸, 这一对“千古君臣”的初次见面,并不如史书上所描述的那般君臣上下相得,其乐也融融, 反而是有些机锋半露的, 暗潮汹涌的。
“先生能来,乃我之大幸,然先生不惧来日,‘旧人’唾弃之, 曰‘弃明投暗’乎?”少年的脸上唏嘘不已,仿佛都是在替这位谋士考虑。
毕竟他当初可是能让自己朋友的母亲陈氏出面的,怎么想, 都知道这厮和寇怀准是十分亲近的关系, 甚至和陈氏也是较为愉快的关系。
这处处替他思量的话,让风和颂当真无法不感动,他脸上都是动容之色,感激道:“如公子所说, 我等并不为一朝一国,而是为了华夏民族,为了这蒸蒸生民。纵使故友相弃, 也在所不惜!”
“说得好!”温如瑾高兴极了, 伸手亲切地执起了风和颂的手,另一只手指向墙壁上挂着的那大大的地图,说,“今日或许有人会辱骂你、唾弃你, 但是你的功绩, 历史都记得, 千百年后, 子孙后代们提及你,便是无尽的美名,因你为挽救这天下苍生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话说得风和颂是心中汹涌澎湃,激动难言。
这不是平凡庸碌的州牧公子,这是眼界屹立于泰山之上,心中沟壑能容纳芸芸众生的一代明主!
或许,传言是真的,他——真的是仙人下凡!
激动万分的风和颂,看着温如瑾的眼神充满了一股难以描述的惊叹,仿佛在看着一个奇迹,而不是一个人。
此子之聪慧与气度,人间千百年,何曾得见过?怕是天上来人!倘若他不是仙人,那为何会有仙人偏偏在梦中收他为徒,不收其他人呢?
约莫是华夏裂土,人间熔炉,这位慈悲的仙人见了,甘愿下凡,投入苍生之中,以期挽救这一切。
想到此处,风和颂看温如瑾的眼神,从惊叹,转变为了深深的敬佩。
温如瑾:……?
他并不知道风和颂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如果知道的话,他会为这位先生的究极脑洞给点个赞的,不过不知道也并不妨碍他将人才利用起来。
“既然你我二人同心同德,日后我有何事,必定都与先生商议!”温如瑾说得一脸正气凛然,拉着风和颂就走近那地图,伸手一展开,“先生请看,我荆州大将薛青掣此刻已拿下益州,不日便能拿下梁州,然因匈奴汉国与成汉国的干预,大军在此处正焦灼……”
见温如瑾要说正事,风和颂面上的神色也严肃了起来,他原本不紧不慢轻轻摇晃的羽扇,此刻摇晃的弧度要小了很多很多,摇动的频率下降,摇晃的速度也跟着下降……
风和颂确实是个人才,仅仅是他侧身附耳,认真倾听的模样,就能叫讲述者心情愉悦,于是温如瑾便事无巨细地说清楚了自己的谋划。
越是听,风和颂心中就越发的惊骇,纵使已经把眼前这个少年当成是仙人下凡,但是仙人下凡历劫,不也得喝了那孟婆汤,忘却前程往事?为何这少年,竟然有如此涛涛之计!
从细节,到全局,该有的都有,该考虑的都考虑了,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蜿蜒前行,既解决了己方的困顿,又能使得友军有所得,还可使自己攻下华夏民族的心病——长安城。
一箭双雕尚且不足以描述,若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风和颂如何都不会相信,这竟然会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提出来的计谋。
此时此刻,风和颂心中的惊叹,远不是表面上能表现出来了,他握着羽扇那竹柄的手,都已用力到手指关节泛白。
温如瑾刚说完,就一脸请教地问:“此一计,先生以为如何?”
“公子此计甚好!”风和颂严肃地颔首,手指跟着话语在地图上移动,“公子已然将所有情况都顾虑到了,此计甚秒,此乃围魏救赵是也,不仅如此,倘若一切顺利,两年内,公子可拿回长安城,此乃千古大功一件!”
风和颂说得十分慷慨激昂,温如瑾面上动容,脸上却最终涌现了复杂的神色,然后他装模作样地遗憾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他这叹气的模样,基本上就等于在脸上写着——可是……
一切未尽之意,尽在这欲言又止,苦涩遗憾的表情中。
风和颂是何等敏锐之人,哪里会注意不到这么明晃晃的表情,他面上一肃,道:“公子可是还有疑虑?方才公子所言,你我二人同心同德,公子有何顾虑,尽可告知于我,我愿替公子解决所有后顾之忧。”
“唉,此计甚好,然而缺了关键的一环。”温如瑾的手指,落在了“豫州”的标记上。
然后,他看着风和颂的眼睛,说:“先生以为,谁能说服豫州牧出兵?”
“在下可!”风和颂是何等人精,电光火石之间,他就明白了温如瑾的意思,这个极为特殊的任务,明晃晃就是为他安排的,明明白白就是在等着他的。
看来这位小公子的城府极深,风和颂心下一凛,明白了一切,知道温如瑾并不介意自己曾与他道不相同,但是他会介意自己是否有真正的实力。
故而,这一个游说豫州出兵的任务,既是对他的考验,也是他向未来主公投诚的大好机会。
白衣青年面如冠玉,此刻如玉的脸上尽是冷凝与肃杀,他语气坚决,羽扇一挥,直指荆州:“公子放心,一月之内,在下定能说服豫州出兵,届时匈奴调兵,公子便可直捣黄龙,入主长安!”
温如瑾终于高兴了,君臣相和之下的暗涛,也因为他爽朗的大笑而复归于平静。
“先生大才,得之我幸!先生大义,天下之幸!”
“公子,言过了。”风和颂其实很希望有一天,能堂堂正正地称呼眼前这个雄韬伟略的少年为“主公”,可惜,现在还不能。
温如瑾这一会,是真的满眼亲切和热情了,执起风和颂的手,说:“先生随我来,我父而今便在府中,得先生如此大才,乃喜事一件,怎能不叫父共喜?”
“今夜便要设宴,为先生接风洗尘!”
风和颂犹豫了一下,其实他很想说事不宜迟,他可以即刻出发前方豫州。
但是怎么说呢,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的,既然温如瑾已经接纳他加入了这个阵营,那必然得叫他给这个阵营的关键人物都认识一番,好叫他出门游说,得是名正言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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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风和颂也没有耽搁多久,一场宴席,该说的场面话都说了,该走的流程都走了,他这个归属于州牧公子旗下的“第一谋士”,也便跟着走马上任。
宴席只摆了三场,风和颂就要赶往豫州。
温如瑾给他安排了不少护送他的人马,临行之前,他还事无巨细地交代着自己的亲兵,要事事都以先生为先。
不论如何,能注意到如此细枝末节,对臣下这般体贴入微的主公,怕是打着灯笼,都难以找到了。
风和颂一时之间也是感慨非常。
走到了城门口,风和颂便说:“公子留步,送到此处即可,在下绝不会辜负公子信任。”
温如瑾脸上都是担忧和复杂,抓着他的手,亲切嘱咐:“嘱先生此行顺利,一切以先生自己安危为重,风向不对,先生即刻脱身,切勿令自己身陷险境。纵使计划缺了这一环,荆州之困依然能解,梁州依然能拿下,先生不必介怀。”
确实,倘若实在无法让豫州出兵,那也无妨,大不了温如瑾就带着大军去给匈奴士兵们打游击,骚扰他们,总之,分散他们的目光,减轻薛青掣大将军的负担即可。
只是那样的话,就无法图谋长安城了,失去了此次天时地利人和的机会,恐怕再找到下一次就难了。
身为风和颂这样的当世名士,他当然不允许这种可能性发生,但是他依然感动于温如瑾的看重。
“公子勿忧,在下……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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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送走了风和颂,一切顺利的话,温如瑾预估会在十天后出发去河南郡,再会一会那个想给他当爹的偕良骏。
风和颂走了,荆州紧张的战前筹备却没有停下,一切仍然在张罗着,长孙氏姐妹为了核对粮草辎重,已经有好些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温如瑾也不得空闲,当日就回到了议事厅,与长孙元正一同查阅宁州那边传来的密报,决胜于千里之外哪里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消息的时效、掌权者对局势的预估与掌握、局中人的随机应变……一切的一切,都险之又险。
好在宁州牧年逾耄耋,却依然雄心未老,如今已经有所意动了,只待最后一把火。
温如瑾松了一口气,老实说如今的时局,还是华夏各族之间相互防备又相互合作更好,任何一个大州乱了,都是外族得利,而贸然刺杀德高望重的州牧,扶持公子上位,这未尝不会动摇一州的稳固。
“兰陵云珠子,会稽临江仙……”晚上温如瑾又是踏着月色回到的府邸,“520,这两个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风和颂投靠了他后,温如瑾当时就表现出一副吃惊的模样,念叨出了“兰陵云珠子,会稽临江仙”这个名号,说实话,他确实是有试探的意思在里面的——
“兰陵云珠子,会稽临江仙?先生如此惊才绝艳之辈,怎可屈居人后!?这云珠子,是何许人也!”
可惜了风和颂这次不配合,只道是——“在下知道此人,位居此人之下,在下心甘情愿。”
“哦?先生认得此人?”
“天下云涌,英才辈出,大多数,在下都是知道一二的,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话说到这一步,温如瑾就不能继续问下去了,虽然他敏锐地察觉到了风和颂的情绪不太对劲,但是出于各种复杂的理由,他不可继续问。
再问,那就是冒犯了。
人家好歹是天下第二的名士,来投奔你了,你不得捧着点?
还抓着人家死命地打听那排在他前头的那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是吧?
这也太不尊重人了。
没关系,温如瑾还可以问520。
不过这一次,520让他失望了。
“奇怪?老温你的判断也会失误吗?我查不到两人之间的联系,云珠子一直隐居在某座山上,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信件往来。”
温如瑾沉吟了一会:“他们之间,该不会是卧龙凤雏那种,得了两个会死一个的关系吧?”
作者有话说:
稳如鸡:千万不要这样!,我需要打工人,就像需要黄金,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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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二更)
温如瑾的判断也会出错吗?
毫无疑问, 这是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一方位面的天道尚且有力不能及之处,以至于造成了今日这番无法挽回的局面,从而不得不求助于“道”之下所管辖的宿主们, 更何况, 温如瑾本质上,也只是一个人。
一个比较能打能抗的人罢了,判断会出错,再正常不过, 以往也不是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毕竟世界上聪明人很多,总觉得自己是最聪明的一个, 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
“也许他们销毁了他们之间的‘联系’。”温如瑾说。
他最终还是觉得自己不是无的放矢的, 提及兰陵云珠子,身为与之齐名者风和颂的态度十分微妙,那略微僵硬和不自然的表情,不自觉移开的眼神, 都在说明他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某种很深刻的联系。
至于520为什么查不到,那大概是天下的东西只要是实物所在,它都能查到, 但是倘若路过两个人在它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交谈了那么几句话, 520是无法捕捉到的。
520不明白他为啥要纠结这个:“问题很大吗?”
“不好说,”温如瑾摇了摇头,“我们的目的是卧龙也好,凤雏也罢, 多多益善, 没有利益团体会嫌弃人才太多。所以如果他们之间只是认识, 或者只是有些许龃龉, 那都还好办。”
但要是什么不死不休的敌对关系,那就完了,他们根本无法身在同一个阵营,甚至会特意地去挑选敌对的阵营,如此便是给温如瑾一统天下的进度增加降速buff。
所以,搞清楚他们之前的关系,是温如瑾做出以何等态度针对云珠子的重要参考。
是拉拢,收入麾下。
还是先下手为强,杀了对方?
******
和系统说这些没啥意义,主要是那么多年过来了,温如瑾发现这厮可能缺少某根筋,很多事情依然处在似懂非懂的状态,简单点说就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在风和颂出发半个月后,温如瑾也举军前往河南郡。
“愿吾儿,旗开得胜!”长孙元正声若洪钟。
围在街道两旁的百姓,也在山呼海啸一般地跟着呐喊:“公子旗开得胜!旗开得胜!”
温如瑾向他们挥手,拜别长孙元正,眼神跳远,看到了那高高的茶楼上,正挤挤挨挨地站着他的义母姐姐弟弟妹妹。
他冲她们笑了笑,引起了周遭的百姓一片惊呼。
以温如瑾的身高,想要踏上马踏再翻身上马,那十分困难,毕竟马踏放太低也不好看,不过他一向是直接原地腾跃而起,稳稳落在马背上的,今日在众目睽睽之下,他那干脆利落的上马动作,恍若一场令人振奋至极的绝佳演出。
随着他起跳,周围的百姓便开始震惊大叫出声,而后看着他跳得那般高,动作那般行云流水,落在马背上那般轻盈,百姓们更是激动地疯狂鼓掌。
不知是谁带的头,等温如瑾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齐声地喊起来了:“公子仙人投胎,必定所向披靡!”
“诸位父老乡亲,”温如瑾冲他们拱了拱手,“日头晒,还请早些回吧!”
此时正值春日,武林郡的桃花开得极好,温如瑾的大军所经之处,仿若穿越了一片粉色的桃花的海洋。
而这片海洋中,洋溢着武林郡无数百姓热情激昂、兴奋难言的笑脸。
有个佝偻着腰背、拄着拐杖的老妪,硬是趁着众人不注意,从拦道的士兵腋下钻过,生生闯到了温如瑾的骏马之前,温如瑾驱马本便不快,见老妪窜了出来,更是直接勒马,停在了原地——
“公子!请公子收下这袋的黍子吧!”那白发苍苍的老妪一下子就跪在了马前,高高地举起了一个老旧的布袋,举过自己的头顶。
温如瑾当即下马,疾步上前托起这老妪的手臂:“老人家快快请起。”
“昔日公子铲除人头山上的匪徒,老妇独子便是在拜师学业的路上为其所杀,公子于老妇有大恩大德,今老妇无所报,唯有一袋黍子!”老人浑浊的眼睛,沾满了泪水,“今闻公子出征,特来将黍子献于公子!还望公子,莫要嫌弃。”
这老妪的举动,像是按下了某个开关一样,顷刻之间,周围的百姓呼啦啦地跪了一地,而那些他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粮食,却被好好的装在篮子里、布袋里,远远地抛向了这些即将离开武陵郡的士兵。
他们的声音嘈杂成一片——
“夜遇歹徒,为公子所救,公子于我有救命之恩!而今只有一袋豆子,还望公子,万莫嫌弃。”
“公子为我等卑贱之人,下凡而来,苦之矣,怎可不报!?”
“小女差点为兵痞所辱,老朽本已绝望,然公子御下极严,闻之,当众斩杀兵痞。至此,兵无敢犯民,公子大德,永生不忘!”
……
字字句句,发自肺腑,他们的热忱,比这漫天的桃花都要热烈,这叫温如瑾如何不动容?
温如瑾提着老妪的那袋黍子,仰头看向了朗朗青天,高声道:“今受父老乡亲之米粮,虎来日,定百倍相偿!”
盛情难却,温如瑾只好叫管理后勤的兵士们照单全收,临走的时候,他又看向了那个窗户。
已然一身男子装扮的长孙静姝满面严肃地冲他颔首,以示她会处理好后续。
温如瑾见状,就放心了。
******
“哇塞,这袋黍子还是精挑细选过的。”520一个扫描,就被震惊到了。
温如瑾坐在马背上,打开了那老旧的布袋,伸手进去掏出了一捧黍子,他的眼睛凝视着这挤挤挨挨的黍子,心却飘向了那在历史车轮的碾压下苦苦求活的芸芸众生。
“你知道吗?”温如瑾顿了顿,忽然笑了,“其实你应该是知道的,我之所以会接受这样的任务,并不是因为你。”
而是,如他这般经历过位面毁灭的幸存者,真的很难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位面湮灭。
至少,温如瑾无法做到这般冷酷。
他会答应接受这个任务,本质上不是因为520的插科打诨,倘若是别的事情,520再如何插科打诨都没有用,温如瑾完全能郎心似铁。
可是让他留下来,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位面毁灭,那不行。
一个位面,芸芸众生、花草树木,亿万生灵啊。
其实520也就是拿捏准了温如瑾的这处软肉罢了,它脑子缺根筋搞不懂很多事情,但是千百年了,温如瑾的碎成砂砾的魂魄,大多数还是它千辛万苦收集起来的,它怎么着也能抓准温如瑾的那么几个软处的。
“嘿嘿嘿~”520果然尴尬地开始转移话题,“好啦好啦,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啦。你看老百姓多喜欢你啊,你努力剿匪,肃清荆州上下官场弊端,重新修订军令严格要求士兵,让曾经人人害怕的兵痞,变成了让老百姓有点改观的守护者,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以至于武林郡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你对他们来说,真的是比仙人还仙人哦!”
温如瑾啧了一声:“转移话题都那么生硬,你还是脑子不够用。”
说罢,他没有再理系统了。
看着这袋黍子,他又陷入了沉思,经过了前面几十年的浩劫,神州大陆好不容易缓过劲来,这两年风调雨顺,今年的势头看着也不错,老百姓才能拿出余粮来献给他……
如果不尽快寻求突破,拿下更广阔的地盘,一旦遇上天灾,就再难找第二个粮草充实的时机了。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中奖名单)
十日后, 河南郡。
温如瑾并没有让大军驻扎进河南郡,而是让大军停留在荆州与河南郡接壤的边缘地带,他自己带着少数亲兵进入了河南郡。
此一举, 有些许冒险了。
毕竟河南郡太守背后的人是齐王, 今日的齐王不同往日了,他此刻正如日中天,因为掌控了大冀皇室的嫡系力量,有很多曾经中立的保皇党, 如今都投入了他的麾下,还有很多将才谋士,听闻了他的招贤令后, 都纷纷赶往河南郡, 投入他的麾下。
如今,依靠着“正统”的名头,和真正正统带来的将帅兵马,齐王咬下了匈奴汉国不少的土地, 就连豫州都不得不避其光芒,被蚕食了不少边缘地带的地盘。
齐王如何抓到了“正统”的名头,让那些曾经誓死效忠于嫡系皇室的文臣武将以及军队都投靠于他,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 温如瑾还能不知道吗?
温如瑾那双黑色的眼睛越发深沉,他忽地冷笑了一声:“齐王大概会觉得自己生了个好儿子吧。”
没错,齐王的儿子,就是被穿越者李立辉占据了身体的万英豪, 也就是温如瑾最初来到这个世界要清除的异端。
真正的万英豪心中背负着天下, 他无法苟同自己的父亲为了一己私欲参与叛乱, 最后导致大冀分崩离析, 外族借机入侵,百姓民不聊生的行为,所以暗中帮助气运之子也就是嫡系三皇子万玉书。
这对父子的虽为父子,但是所在阵营是不一样的,所以父子离心,齐王世子万英豪是思虑过多才死去的,那时候齐王根本不在乎他的死,也许心中还在为他的死叫好吧。
后来穿越者李立辉占据了齐王世子万英豪的身体,利用三皇子万玉书的信任,设计暗杀了对方,这个岌岌可危的位面,也正是因为他疯狂篡改历史的行为而崩溃,温如瑾也正是因此被滞留在此界。
而与此同时,齐王也恰恰是得益于李立辉的无耻和阴险——拿到了效忠于三皇子的兵马。
当然,这也有温如瑾故意纵容的原因。
毕竟,当初见万玉书真的活不过来了,他留在此界已经成为了定局,他当然得未雨绸缪地……
给别人挖挖坑啊。
毕竟……有备无患嘛。
******
河南太守府附近的同一个客栈。
温如瑾叫人陈上拜帖,河南太守偕良骏收了,却没有丝毫反应。
这显然并不是完全不想见温如瑾,只是想到他之前戏耍了自己,想要晾一晾温如瑾,让他坐一坐冷板凳。
当然,这很可能还有齐王的授意,毕竟如今齐王就在河南太守府内。偕良骏就算是想见温如瑾,那也得顾一顾自己顶头上司的脸面不是?
其实偕良骏这人吧,不怎么要脸,温如瑾敢主动上门,就是拿捏住了他不要脸不要皮的“务实”的个性。
比起晾一晾温如瑾这种只会叫人心里难受的小打小闹,偕良骏更愿意直接见温如瑾一面,好好地骂他一顿,让自己出出气。
然后……再乘机看看,还有没有可能性把温如瑾抢过来当自己的义子。
所以,温如瑾有八分的把握,这里头有齐王的手笔,河南郡的兵马,也是那计划中关键的一环,温如瑾只能期望齐王不要那么不“懂事”,逼他提前戳破某些虚幻又漂亮的金泡泡了。
“三日了还不肯见人,他不过区区一个太守,简直欺人太甚!”被晾了足足三日,追随温如瑾的亲兵侍从们开始上火了。
倒是被长孙元正派来跟着他的阿旗阿贞十分淡定,还不赞同地瞪了这些沉不住气的小伙子一眼。
对于这种软手段,温如瑾是不以为意的。
他坐在客栈那粗糙的木桌前,指尖沿着陶制杯子的边缘缓缓地摩挲而过。
“齐王?哼,”他的那轻蔑的低哼,更像是一声沉沉的笑声,“正统的名头好,正统的名头妙,但是……你拿的方式,烫手呢。”
明明少年的嗓音那么清朗,说话的语速那么缓慢,语气也如此温和,可是这话,偏偏能叫人情不自禁地打一个寒战。
阿贞拱了拱手,问:“公子,当今之际,该当如何?”
温如瑾笑了笑,道:“贞叔,你去将那老人家赠我的黍子煮了吧,让我尝一尝老人家的心意。”
其实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早就可以不用喊这句叔叔了,可是阿贞在长孙元正少年时便追随左右,身为人子,这一二分的敬意,温如瑾还是愿意给的。
这话太过风马牛不相及,但是阿贞没有任何表情变化,恭敬地行礼:“是,属下这就去。”
于是温如瑾又笑着对一旁的阿旗说:“旗叔,我们和河南太守是老相识了,得麻烦您去走一趟。”
“公子请说,上刀山下火海,属下绝不推辞!”阿旗当即跪在了温如瑾的脚边。
“不是什么大事,”温如瑾伸手扶他,“你待会儿往眼睛周围擦点生姜,擦多点。然后去一趟太守府,就告诉那偕良骏,说我病了,病得很严重,却还是哭闹着要给他‘负荆请罪’,拦都拦不住了,你去求他见我一面。”
阿旗:“……”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去干什么来着?
“记住,要哭得真一点,脸上一定要十分的焦急,要恍若热锅上的蚂蚁那般。”
阿旗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属下……尽量。”
他的人生,第一次遇见,无法开口说“属下必定不叫您失望”的任务。
******
暂时安排了任务给这些心头上火的小伙子之后,温如瑾只需要坐等太守府那边的反应即可了。
当然,这注定劳累一生的劳碌身子可以歇一歇,打工人的魂,却是不能歇的。
于是温如瑾开始一边坐等,一边细致地琢磨起了豫州的情况。
就在不久的刚才,温如瑾收到了风和颂从豫州发出的飞鸽传信。
信中,风和颂简单地叙述了一下他到了豫州之后的种种经历,明明事无巨细尽数书写,但是偏生他用笔精简凝练,显得这整整一封信,字数极少,内容却极多。
温如瑾仔细看了一遍,也只是大概明白了他如今的处境和交代给他的任务进度,如今正好有那么一点空闲,那就再看一遍,风和颂那家伙真的太能精简了。
宁州那边蠢蠢欲动,甚至宁州牧八十几的高龄,还约温如瑾他便宜老爹荆州牧来一场值得载入史册的会盟,温如瑾可不希望豫州这边出岔子。
但是豫州的态度,确实暧/昧,暧/昧得不那么叫人满意。
豫州牧刚下徐州不久,如今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前边的兖州,对于匈奴汉国的信都,他不是不馋,但是想真正吞下的话,就有点过于吃力了。
所以,豫州牧一边馋信都,一边又犹豫。在风和颂的卖力慷慨激昂之下,对于土地肥沃的他当然是十分意动的,但是他是老江湖了,不会因为这点心动,就像毛头小子一样冲动。
豫州牧明白,虽然豫州率先攻打信都,可能面临匈奴汉国的大军倾轧,这似乎就是拿自己的血条,去分担荆州的压力,给荆州续命,实在是百害而无一利。谁的兵也不是白来的,那可都是青壮年的生命。
但是另一方面,谁说匈奴人就必然会选择信都而放弃长安呢?但凡匈奴人更倾向于长安,那豫州这趟捡信都就像是白捡。
反正,匈奴汉国这回是顾得了头,顾不了屁股的了。
退一万步讲,这就是个赌博,万一要是赌输了,那西边不还是有薛青掣的大军拖着一部分的匈奴人?总归豫州失血,那丧失的血条也不至于毙命,见机不对,立刻退守豫州便可。
前边的这些道理,风和颂都是掰碎了给豫州众人说的,他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雄辩滔滔。但是纵使风和颂说得十分有道理,豫州牧依然选择了保守的策略。
比起黄土埋到了脖子,却还老骥伏枥壮心不已的宁州牧,竟然是正值壮年的豫州牧更加保守谨慎。
所以豫州牧的态度更倾向于:比起承担风险去虎口夺食吞匈奴汉国的信都,还不如稳扎稳打地拿下兖州。
这令人失望吗?当然令人失望!要是可以,温如瑾恨不得现在就瞬移过去,狠狠地给这位犹犹豫豫鬼鬼祟祟的豫州牧一个大耳刮子,把他脑壳里的水给倒干净了!
这一趟,风险确实大,但是,正如520一天天念念叨叨的真理——富贵险中求!
好不容易缓过劲来的大地,好不容易长成的新生一代,好不容易丰收了那么几年,百姓们还没有忘记与异族的血海深仇,被异族肆虐的土地上,他们还在夜里磨刀,枕戈待旦,日日期盼大军到来……
还要让这些被屠戮了一遍,苟活下来的老百姓等多久?等到他们都老去死去,等到子孙后代都被异族同化,忘记我泱泱华夏!?到那时候,还收复个屁的土地。
好不容易荆州与宁州已然会盟,天时地利人和,齐全了!他豫州牧居然还在犹豫!?
不是温如瑾说话难听,他选豫州,和豫州牧本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那完全就是因为豫州的地理位置。
随便换一个州,只要是它靠近匈奴汉国,那都会成为计划的一环。当然兖州也与匈奴汉国接壤,但问题是兖州是小州不是大州,它光是防备豫州就够了,它就算心动也无法付诸于行动。
而且此次三大州会盟反杀异族的战役一旦打响,后方的湘州江州扬州中,或许会有有心人想要乘机背刺荆州宁州与豫州。
但是别忘了,这个世道还是礼教的天下,华夏民族的人们关起门来自己打生打死是一回事,在骨肉同胞与外族的厮杀中,胆敢背刺同胞,那他不要想称王称帝了,天下沸沸扬扬的舆论就不会允许。
士林骂起人来,能把你祖宗十八代都骂到和四蹄子的畜生归为一类的程度,就先问你扛不扛得住这世世代代的辱骂。
没有民众的基础,没有舆论的支持,那根本就是丧失了发展的前景,所以江州他们不会这样做,相反,他们还可能意思意思地派点兵,蹭一蹭反击外族这场大战的光,再权衡利弊之下,不痛不痒地出点粮食……总之要叫人在大义上谴责不了他们。
说得更难听一些,倘若荆州宁州豫州扛不住,被匈奴汉国与成汉国打趴下了,那后果只会是九州会盟,而不是背后的州与外族联手瓜分其他三州。
温如瑾应该庆幸,这时候久居上位的老东西们,狗是狗了一些,但是“倾巢之下,焉有完卵”的道理,他们都懂。
不过,好在豫州并不是豫州牧这个老匹夫的一言堂,还有一个人,在豫州说话,有着举重若轻的分量——
那就是豫州牧的女儿,那个雄霸“闺秀黑名单榜”万年第一名的神人。
豫州牧自个儿是愚钝了一些,这也没啥关系,因为温如瑾忽然发现,他的愚钝,可能是因为把大脑的养料,全给了自己的女儿。
没错,风和颂信中说了,他已经和豫州牧的女儿达成了共识,届时就算豫州牧不肯出兵,他女儿也会率大军直接出击。
到那份上,豫州牧到底是给自己的女儿送粮草呢,还是给自己的女儿送粮食呢?
“气度非凡,巾帼不让须眉,远胜其父百倍有余!”
这就是风和颂在信中的最后一句话,老实说,这话让温如瑾意外挑眉,不为了别的,就为了这样一个字句斟酌,用词精简至极的谋士,竟然用了和全局没啥关系的一句长句,只为了夸赞那位州牧之女。
520也在反复瞅这信,最后它啧啧地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上帝给你关了一道门,那必然给你开了一扇窗。所以上帝是把豫州牧智慧的大门给焊死了,却给他女儿的脑壳上开了天窗啊!”
温如瑾不理它,哪怕它蠢兮兮的脑子,也能偶尔出几句金句。
他抓紧了时间,给风和颂写回信,预估了一下和河南郡会军之后,出兵之前的祭祀仪式的时间,然后吩咐风和颂届时要在豫州为他造势。
重点,落在“神兽出世”四字上。
与此同时,同样的“神兽出世”的内容,温如瑾吩咐人送回了荆州,也给季明诚送了一份……
他相信,他那位拥有隐形“营销学大师”称呼的便宜老爹,和那位老狐狸一样的谋士,会知道应该怎么做的。
******
温如瑾把写好的信交给了下属之后,不到半晌,客栈的楼下就响起了喧闹的声音。
看来,他计划很顺利,刚刚还在哼哼唧唧扮演高冷的河南太守,竟然当天就派人来接“病恹恹”的他了。
温如瑾目光一凝,眼神示意了一下左右,让他们别露出马脚。
而他,马上脱下了外衣,扯乱了里衣,往床上一躺,被子一拉……哦豁,完美!
自温如瑾掌控了这具身体,全身经脉尽在眼底,他想让自己脸色苍白点,做出病痨鬼的模样,那还真是容易。
于是原本将信将疑的,太守府的那个熟悉的老奴,猝不及防地冲了进来,就看见温如瑾那仿佛今晚就要咽气的脸。
老奴大惊失色,质疑都忘记了:“小公子!您怎会病得如此之重!”
刚刚还运筹帷幄、面色红润的温如瑾,眨眼之间就惨白着嘴唇,奄奄一息地躺在了床上。
看见了那熟悉的老奴,他颤颤巍巍地抓住了那老奴如同开水烫过一遍的鸡皮一样的手:“我、我、我……要向,叔叔,请罪……”
“小公子,快别说话了!”
这可是他当初以为自己要照顾的,即将成为主公的孩子的人啊!
那会儿这老奴看温如瑾,都满满的欢喜和骄傲,人心都是肉长的,如今见他病入膏肓的模样,怎能不心痛!?
还没有反应过来的亲兵们:“……???”怎么回事?他们怎么感觉刚刚好像掉线了?一下子就跟不上公子的节奏了?
当务之急,老奴赶紧叫人把温如瑾抬上了马车,还吩咐带来的好手快马加鞭回太守府,叫府中的大夫赶紧准备好。
大家原以为温如瑾只是给偕良骏一个台阶,偕良骏也是这样以为的,毕竟温如瑾的身份今时不同往日了,再晾下去就可能得罪荆州,于是偕良骏也就顺着台阶下了,哪里想到,这居然是真的!
这可怜的孩子啊,竟然病得如此之重!
实话实说,太守府那群人呼啦啦地来,然后扛着温如瑾呼啦啦地走,速度快得像是一阵龙卷风,风风火火,没头没脑。
而看着这一切的,被留在原地的,温如瑾的亲兵们,尤其是好不容易终于将黍子熬成了粥的阿旗,以及刚刚才送完信回来的近卫,他们一个个满脸都是麻木的空白。
他们就好像是在高数课上,一不小心多喝了一口水,或捡了一下掉在地上的笔的学生,只是眼神离开了黑板一秒而已,再回神,一切都……跟不上了。
他们一行人,满脸茫然地站在客栈门口,于春风中凌乱着。
就……挺意外的。
然后……还挺敬佩公子的。
看来刚刚公子给阿贞下的命令,真的不是为难他,而是——
公子他本来就有如此演技啊!
公子真乃神人是也!
******
河南太守府客房内。
进了太守府,一切都好办了。温如瑾卖力地演了一天,当天晚上做出一副即将驾鹤西去的模样。
然后凄凄惨惨戚戚地跟偕良骏说,不是他不想留在河南郡,认他当爹,而实在是荆州那个长孙元正太可恶了啊,他手底下攥着他四个弟弟妹妹啊!
我可怜的弟弟妹妹啊!他们还那么小!他们还差点被匈奴人给煮熟了!我怎么能弃他们于不顾!?
这鬼话,搁在平日里任何时候,偕良骏都会“呸”一句,骂他你以为老子脑壳有坑!?这么好骗?
可是现在,温如瑾一副熬不过今晚的样子了,然后还含着热泪,小心翼翼地问他,来世能不能当他的儿子。
偕良骏也是身经百战的铁汉了,生生被磨练出了“影神”演技的温如瑾搞得红了眼眶,热泪滚滚而下。
只听得这壮汉哽咽道:“为父怎会记恨你?你也是不得已啊,都是那可恨的长孙老贼!儿啊,我早就原谅你了,好孩子,在你拿走那方天画戟后,你就是我的亲儿子。”
兵荒马乱的一个晚上过后,温如瑾因为得到了偕良骏的原谅,身体就出现了恍如“回光返照”一般的康复效果。
偕良骏请的医者,都说这是奇迹,天大的奇迹,这是“父慈子孝”所缔造的神话!
这是应该写入《七七四十九孝》中感天动地的绝世教育题材,应该叫子孙后代通通背诵全文。
温如瑾本人更是肯定了偕良骏的原谅对自己身体康复的决定性作用,并言之凿凿:“叔叔对我有再造之恩!”
在这样的气氛下,偕良骏难免就有点飘飘然了,他还真以为温如瑾把自己当亲爹,心里都是对自己的渴慕。
于是,当温如瑾半真半假、真真假假地说了荆州那个阴险狡诈的长孙元正的计划,并且十分“同仇敌忾”地建议偕良骏将计就计,然后顺理成章的提出向河南郡借兵的时候,偕良骏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拒绝。
“叔叔,我们可以将计就计,名为借河南之兵,实则是我们利用荆州之兵,届时拿下长安城,我为主帅,令河南军队入主长安,荆州兵在我的手底下,我若弃暗投明,他们还能反了我不成!?”
偕良骏十分意动,但是他到底没有一口答应下来,而是选择了向自己的顶头上司齐王汇报。
“此事为父还得思量一番,你早些休息。”
温如瑾病(爽)歪歪地躺在床上,看着偕良骏匆匆离开的背影,他缓缓地笑了,齐王?呵,这个利欲熏心的小人,根本不怕他不上钩,因为……这就是专门针对他,调整过的计划啊。
他应该感到荣幸的,温如瑾毕竟很少事到临头更改各类细节呢,啧。
******
齐王得知了这一切,他犹豫吗?当然犹豫,他手底下的地盘不多了,兵也不多了。
那他心动吗?他怎么可能不心动,这天下但凡有争霸之心的人,都不会对送到嘴边的肥肉不心动的,更何况,是参与了“九王叛乱”的他。
深夜,太守府深处那金碧辉煌的一处中央院落里。
“你确定这孩子可信?”养尊处优的男人不断地转着自己拇指上的玉扳指。
偕良骏忧愁地叹了一口气:“这孩子差点没熬过那个晚上啊,那是多凶险,王爷您又不是不知道的。”
也对,没人能拿自己的命去做陷阱,更何况是做到那种凶险的程度。
正如温如瑾所猜测的那样,齐王犹豫的时间,都没有超过一天,他就下定了决心,要搏一搏。
富贵险中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一个字,就是干!
于是在双方达成了协议之后,温如瑾的大军终于在荆州与河南郡的交界处,与河南的士兵汇合。
河南郡这边领军的还是郭星津,他再次见到温如瑾,又要再次与荆州兵合作,一时之间,他的心情也复杂极了。
两军汇集,重新整军后,祭旗的仪式有条不紊地开始准备了,兵卒们忙着搭建临时的祭台,忙得热火朝天。
此时的这千万士兵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并不知道会有什么“惊喜”准备在这祭旗仪式上出现。
他们也没有千里眼和顺风耳,所以他们并不知道——
就在几天前,荆州牧发妻石氏梦见金毛神兽入其腹中,消失不见。
就在几天前,身在宁州的谋士季明诚游于沂水,忽见神兽披金光,自水中而出,飞向东北方。
就在几天前,会稽临江仙风和颂,见天有异象,虹光现世,便夜推天象,得知真龙天子已现人世!
……
随着这几条“劲爆”的上位者放出的消息,越来越多的小道消息也疯狂的弥漫了起来,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九州天下,出现了许多人都“看见”了神兽现世。
这个时代的人只会觉得神奇,真以为是有神迹发生了,因为他们不知道有种现象,被后世称之为……跟风。
“神兽现世,代天择主”的消息,已经在其他几个大洲,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又轰轰烈烈得宛如山崩海啸一般,向四面八方扩散而去,天下万民,议论纷纷。
而此时的河南郡众人还不明所以,全心全意在准备祭祀。
复杂而庄严的一系列常规操作后,士兵押上了杀了匈奴俘虏。
俘虏祭旗后,温如瑾与偕良骏二人歃血为盟。
就在两人将要喝下那碗血的时候,温如瑾眼神一凝:“520,就是现在!”
话音刚落,天际忽然炸出一声猛兽的怒吼,像是晴天霹雳的惊雷一般。
这声突如此来的雄浑沉重的吼叫声,带着摧枯拉朽的力量,一波一波地层层叠叠荡漾开去,那声浪似海啸,一浪高过一浪。
这声音太过恐怖,它居然还是蕴含了强大的力量的,兵士们被这声波席卷得像是遭遇了狂风巨浪,猝不及防之间,百战之师居然东倒西歪了不少。
而偕良骏手中的大碗,直接跌落在地,他本人更是差点被这道声波掀下祭台。
众人目露骇然之色——
这,究竟是何物!?
作者有话说:
稳如鸡:不要慌,只是一只可爱的小崽子罢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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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无禁忌[快穿]》2022-03-25 09:00:00中奖数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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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中奖的小天使也不要太伤心哦,重在参与啦,大白在这章评论区给大家发个小红包(截止到下章发出),安慰一个,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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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二合一)
那一声兽吼, 石破天惊!
天际忽然有腾腾烈烈燃烧的火色云层,席卷而来,云层之上, 有一只小小的、金色的身影正脚踏烈焰祥云, 俯冲而来。
那只兽,以那漫天赤红色的火烧云为夺目的背景,最高处勇敢无比地俯冲向下。
风起云涌,狂风吹得它浑身金色毛发尽数往后飘去, 视野中只留下它那飘逸的白色胡须,硕大的亮晶晶的金色眼睛……
温如瑾:!?
怎么回事,居然, 莫名其妙的, 燃起来了!
终于,在众人仰头看天,保持震惊到张大了嘴巴的傻傻的模样中,那只小兽自云层奔来, 而后完美降落在祭坛的最中央,那杆猎猎作响的军旗之上。
众人定眼一看,只觉得眼睛被火光灼烧得生疼!
神兽, 不可直视。
可是还是有人, 眼睛痛到热泪滚滚,却依然死死地盯着那只小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因而, 他们也在模糊的视线中, 看清楚了它的模样。
它身形四肢, 似狼似犬, 可头颅圆滚,却又似虎似猫。
它通体的毛发都是金色的,不是黄色,而是像被打磨抛光过的黄金最璀璨的时刻的那种金色,在阳光下烨烨生辉的金色!
何止烨烨生辉,众人看它稳稳落在旗杆之上,而后动作慵懒地抖了抖自己那蓬松的毛发,刹那之间,金色的花火自高处四溅开去。
这一刻,就连温如瑾,都傻了——或许,你见过电工焊接金属的场景吗?
此刻某只金毛犼,抖毛毛的时候,就像是电工焊接金属的一样,疯狂地向四周迸溅着金色的稀碎的火花。
“喔——”百万雄师发出了震惊到下巴掉地上去的傻呼声。
因为他们眼睁睁地看着,那自金色小兽抖毛毛而四溅开去的夺目的金色火花,落地后居然凝结成了一粒一粒的金珠!
这圆滚滚的金珠,有些滚着滚着,就轰然蒸发,而有一些,却被士兵及时捡了起来,落在他们的手中,金珠子没有蒸发,这可是实打实的金珠!!!
“我——发了!?”人群出现了骚动。
温如瑾这下也顾不上那只小崽子了,赶紧和郭星津一同,力压士兵的喧哗,并命令千夫长、百夫长约束好自己的下属,令他们保持镇定,后退一里。
这时候,偕良骏也反应过来了,他脸上竟然出现了惶然的神色,身体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留着温如瑾一个人站在祭台上最前方,直面那只奇怪的小兽。
在足够的安全距离的保证,以及长官上峰足够的冷静操持下,士兵们没有发生动乱,他们反而进入了另一个玄妙的境界——吃瓜围观,看热闹。
这时候见那只天上落下来的小兽也没有发动攻击,没那么惶恐的众人终于有闲心去仔细观察它了。
这这这……这怕不是一只神兽!?
金光闪闪就算了,它那圆头圆脑的模样,真的十分正气凌然,而且它头颅周遭的毛发比身体的毛发要更加茂密且蓬松,像是一圈炸开的鬓毛,威风凛冽!
最最最令人震惊万分的是,这只小兽,它的头顶,居然还顶着一个小小的、小小的、纯金打造的十二旒冠冕!
十二旒冠冕,这是什么概念,这是帝王祭祀天地的时候,才会戴上的最顶级的冠冕!
十二条采旒在小兽的头顶随风飘荡,眼尖的人发现了,上面串着的不是常见的玉石,反而是一粒一粒圆滚滚的金色宝石。
这时候的人们还没有见过金色的宝石,更何况是纯度如此之高的,切割工艺如此完美的!
这恍若神造物一样的宝石,在阳光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折射着璀璨的光线。
可想而知这给众人带来了多么巨大的震撼,他们的心中,都同时涌起了一个想法,这是天上之物!
那十二旒冠冕太过骇人了,小虽小,但是那造型,是帝王冠冕的完美比例,一丝一毫的细节都对得上,这一刻,许多人心中,忽然想起了前些日子流传的一个莫名其妙的谣言——
“神兽现世,代天择主!”
果然,下面的士兵虽然没有出现眼中的骚乱,却越来越多的人,分布在各个角落里头,恍若着迷了一半地,喃喃自语地、出声:“神兽现世,代天……择主。”
此刻远处观望的齐王反应过来了,他心道不好,偕良骏也面露肃然,然而没能等他们出手干预,或者呵斥士兵,那只小兽,就从高高的旗杆上,跃了下来。
它轻轻落地,祭坛却在它脚下轰然坍塌了。
温如瑾:“……”够了啊,你们两个,到底都商量了一些什么。
520:“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守静……啊对了,没错,这只金毛犼名字就叫守静,关键时候它是温如瑾的小小保镖,闲暇时候它兼任给温如瑾当宠物。
由于它作为一只金毛犼,天生的脾气十分暴躁,吼叫又是它的必杀技,这方方面面的特性都显得它整一只特别的闹腾,所以温如瑾“闹中取静”,给它取名叫——守静。
就在此刻,守静这只小崽子演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它像是真的根本不认识温如瑾一样,一双金灿灿的小眼珠子,转来转去,一会儿打量偕良骏,一会儿打量郭星津,小眼神儿甚至还有意无意往齐王的方向瞟了一瞟……
代天择主?瞧它那小模样儿,还真像那么回事。
每一个被它的小眼神滴溜溜过的人,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有一股头皮发麻的感觉,似乎被什么凶猛的东西盯上了,又似乎……前方有着辉煌的王座,在等待着他们。
代天择主的神兽应该骄傲吗?毫无疑问,这是必然的。
那这只金毛犼小崽子,它会演戏吗?它不会,但是它是发自内心的高傲,它看谁的小眼神都是睥睨的,里头写满了一句话,那就是——
“愚蠢的凡人啊!跪伏在大王我的脚下吧!”
这样轻蔑的、傲慢的眼神,原本应该引起公愤的,可是它不是人类,它是神兽,它是代天择主的神兽,它理所应当就是这样的目下无尘!
这一波啊,金毛犼是本色出演了。
通过那若有若无,似考验似打量的眼神,把在场这些称得上是上位者的老家伙们,有一个算一个的都搞崩他们的心态之后,这只小崽子满意了,小胡须动了一动,嘴角往上一翘,露出了一个邪魅的微笑。
然后,它迈着骄傲的小步伐,昂首挺胸,晃着脑壳上的冠冕,在万众瞩目中,在众人屏住呼吸快要缺氧的窒息的灼灼目光之下,散落了一地金珠地……径直走向了温如瑾。
众人大脑紧张到现在,早已经一片麻木了,见此,居然有点……果然如此的恍惚感。
是啊,不选他,选谁呢?
这一位,可是仙人弟子啊!
见守静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温如瑾无奈,只好表现出满眼茫然,一脸慎重的模样。
看着它走向了自己,他一脸“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和你们一样我也很茫然”的样子。
就算是骄傲的小碎步,那也还在坍塌的祭台上,就那么一点距离,逼格拉得再高,金毛犼还是走到了温如瑾的面前。
然后,它站在温如瑾的面前,傲娇地,像是施舍什么东西给没见过世面的凡人似的,伸出了自己的爪子。
举止优雅之中带着一点矜持,矜持中带着一点邪魅狂狷。
温如瑾:“……”
他还能怎么办?
他只能默默地蹲下,然后接住了它的爪子,捏了捏,眼神问它——你还想干啥?
至于低头给个“吻爪礼”什么的,应该就不用了吧?
被握了握这嫩嫩的肉垫后,守静满意了,小眼神斜着瞥了他一下,它胡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乱晃着,努力忍住想要给温如瑾一个wink的冲动,守静做出一脸“我是你老子”的小表情。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它人立而起,慎(艰)重(难)地取下了自己头顶的冠冕。
扣在了温如瑾的头顶。
温如瑾:“……”就很滑稽你知道吗?
你知道你头顶上这个冠冕才多大个吗!?你知道一个正常人类的大脑袋,顶着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冠冕,这样的场景有多诡异、有多违和、有多奇葩吗!?
很显然,守静是不知道的,它努力地用两只后腿作出人的样子站立着,然后往左偏了偏脑袋,打量了一下温如瑾头顶的冠冕,又往右偏了偏脑袋,反复观察之后,它感觉戴得有点歪了,于是又努力地蹦了蹦,伸着毛茸茸的爪子,艰难地把那顶“华丽至极”却“精致小巧”的冠冕给拨正。
终于,戴正了。
金毛犼松了一口气,它喉咙动了动,酝酿了一下,忽然爆发出一声大吼,分寸把握得极好,力道也恰到好处,把已经陷入了迷茫境界的众人吓醒的同时,也没有伤到人。
见万众瞩目的光环再一次落到了自己的头顶上,这只爱臭美的金毛犼高兴了,一脸纡尊降贵地伸出自己的爪子,按在了温如瑾的眉心,它那粉嫩软绵的肉垫,刚接触到温如瑾眉心的皮肤,忽然平底荡起一阵无声的飓风。
众人见状,只觉得心脏被捏紧了一刹那,明明眼看着,只是一个按下爪子的动作,为什么却感觉,像是在这一瞬间,那位公子……
得到了天地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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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旗当场,光天化日,万千将士,众目睽睽……“神兽现世”的消息,终于像是一颗核弹那般,炸开了。
三人尚能成虎,更何况的千万双眼睛的有目共睹!?
“荆州长孙虎是天选之人,命定明主”,这个消息,像是插了翅膀一样,几日之内就飞向了九州大陆无数角落。
齐王等人没想过阻拦吗?想过,但是他根本拦不住,他当日就觉得大事不好,想要趁着夜色将那只长相奇怪,还能抖金珠的所谓神兽抓住,结果就是他被这只看着毛毛茸茸可可爱爱的小兽,一巴掌打飞。
他,八尺大汉,重有一百八十斤,被一只不到他小腿高的宛如小狗崽子一样的家伙,一个大逼兜子,打得直接飞出去足足三丈之远。
如果不是金毛犼只是要给他一个警告,而不是要他死,它一个耳光,能把他脑浆都打得溅出来!
没错,扇耳光,它,专业的!
它专注于磨炼大耳刮子之道,百年不曾懈怠,要搁在某没见过世面的海岛小国,不得给它封一个“耳光仙人”?
“大逼兜子仙人”也行,只要他们不嫌长。
扇飞了齐王还不算,高傲的神兽还十分人性化地表现出了自己的不爽,当夜就去把齐王好不容易盖好的那金碧辉煌的小院子给扬了!
灰尘都不给他剩下。
有了齐王的“以身试兽”,其他三三两两的蠢蠢欲动之人或势力,都瞬间安分了。
郭星津是其中最淡定的人,他的任务就是打仗,打胜仗,华夏之长安城,也是他的心病之一了,如今年岁到了这一刻,还能抓到收复长安的机会,他已经十分感恩上天垂怜了。
至于这乱七八糟的什么天选不天选,什么明主不明主的,他不在意。
于是这些天里,郭星津还是和温如瑾商讨作战计划,敲定物资输送的各类细节。
由于他们这两个军中的顶梁柱表现得十分淡定,仿佛根本没有把神兽现世的震撼消息放在心上,军中原本有些浮躁的军心,也逐渐安定了下来。
管他天选不天选的,先打了这一仗再说吧,长安城,谁不想收回来呢?犹记得那些个闻名天下的诗人,日夜泣血哀嚎长安失陷,梦中总是昔日盛况,临死还叫儿孙,倘若长安收复,定要在祭祀时要告知。
多少人,日夜梦回曾经的长安城?
稳住了军心,将大家伙的注意力再一次拉回到战事上,联盟的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虽然私底下里都各怀鬼胎,但大战当前,不会有不长眼的家伙闹事的,毕竟他们可不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子,会比齐王院子的墙壁更抗揍。
温如瑾要的就是在黎明百姓心中埋下一颗种子,让他的所有的雄心抱负,都得到“正名”!
他不是所谓的大冀皇室,但是他是神兽所指,他是天道所定,他是万民期望。
那他,就是绝对的、唯一的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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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营中兵卒走动依然频繁。
敲定的物资输送路线,有一条原定的道路坍塌了,如今众人正急得头痛。
温如瑾却觉得这一条道路的输送方向有些熟悉,电光火石之间,他想起来了:“我知道还有一条道路可以通过。”
郭星津以及另一位河南的大将刘博奇都看了过来,不过他们沉得住心,没有追问。
倒是荆州这边的十数位将领与温如瑾已经十分熟稔,其中一个中年将领开口便道:“公子,何不早说,末将急得今早喝粥都灌进了鼻子里。”
这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温如瑾也跟着笑了一下,但是脸色很快重新冷凝,他的手指划过的地图:“我知道这里有一条古道,可以直接横跨十方山沟通南阳郡,启用此道,从南阳郡中运输物资,路程减少了大半有余。”
这就是生生翻山,和穿山而过,两者之间的距离差距。
众人闻言,各个十分欣喜,南阳郡是大郡,物产还算丰富,不然也养不活那么多乞丐,偶尔还有人施粥,偶尔连乞丐都能吃个白面馒头。
所以能沟通南阳郡,让物资输送更快捷,确实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
“先别高兴得太早,”温如瑾指了指自己刚刚划过的位置,“这是一条天险之道,位于悬崖峭壁之上,仅容一人通过……”
有些将领是南阳郡的,他们知道温如瑾的来历,见此忽然联想了起来:“公子,此一道,莫不就是你回乡之路?”
温如瑾苦笑了一下:“是。”
大家也没心情去揭他的伤疤,各自神色沉重了一些,又将注意力拉回来。
郭星津问:“虽是一条天险之道,但是你能过的去,兵卒中当然也有好手能过的去,只是这样一条仅容许一人通过的小道,如何能运输粮草?最小的辎重,也有其宽两倍之多。”
这个不难,因为已经有人解决了这个问题,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木牛流马”是也。
“木牛流马”是诸葛亮发明的运粮工具,其实就是现代很常见的单轮车,只不过它是木制的,而且它上山路特别强。
于是,温如瑾简单地说了一下这项伟大的发明。
听完,那位刘博奇将军终于开口了:“木牛流马?公子的设想倒是不错,但是依公子的意思,这是传说中的东西?”
温如瑾看了他一眼,笑道:“刘大将军不必担忧,我稍后就能将图纸画出来,只是需要有熟练的木匠……”
“此事就交由末将负责。”南阳郡的那位老将道,“末将从军之前,便在家乡跟着师父学木工之术。”
这就是领域专业人才的意思了,让他去负责,他更有把握制作出公子所说的“木牛流马”,而且他是南阳郡的老将了,这南阳郡的粮草输送,当然还得他们荆州自己人来,他自觉自己再合适不过了。
“好!那就将此事交由你,记住了,豫州今夜就要奇袭信都,一旦长安的匈奴兵出现调动,我们便要立刻进攻,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末将领命,必然在十日之内,办妥此事!”
******
今日之事议毕,众人也各自领了自己的任务,匆匆离去。
打一场仗,调度极多,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温如瑾向来是最后一个离开营帐的,他的眼神,落在刘博奇离开的背影上。
刘博奇,大冀发源地培西刘家人,也是大冀开国皇后的母家,是大冀末代皇后的母家……而刘博奇,就是三皇子的亲舅舅!
他会投靠齐王,完全是因为他并不知道三皇子万玉书死亡的真相,他还一直以为齐王如同其世子万英豪一般,是万玉书的忠实追随者。
主公已死,刘博奇无可奈何地退而求其次,归入了齐王的阵营,毕竟……齐王至少也是大冀皇室的后代呢。
就是不知道刘博奇一旦知晓真相,齐王有没有能力去压制这把刀反噬其主的凶煞了。
“你小子看那刘老头子做什么?”郭星津如雷一般的声音在温如瑾的耳边响起。
温如瑾无奈地看过去:“郭大将军,您还没走呢?”
“急什么,豫州今夜才奇袭,等到匈奴汉国反应过来,等到他们从长安调兵,这时间跨线,说长得一两月,说短也得大半个月。”
郭星津不愧是百战的老将,时间捏得很准,和520所估计得相差无几。
“小子,依你看,我们拿下长安,需多久?”
“倘若无其他意外的惊喜,最快是两年。”温如瑾的预估,与风和颂的乐观估计是一样的。
“唉,也挺好的了,就是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多熬两年。”
其实郭星津这段时日并不怎么开心,刘博奇没有投靠齐王的时候,他是河南郡唯一的大将军,河南兵都在他手底下,如今刘博奇是河南郡的当红人物,齐王十分看重对方、更看重对方背后的刘家,这导致平民起家的郭星津有些被边缘化了。
“郭将军宝刀未老,何必这般埋汰自己?我还等着你我同看山河无恙之盛景呢。”
郭星津只是有些复杂地笑了笑,他知道齐王的野心,眼前这位,都有了“天选明主”的名头了,此一役过后,必然是己方人马各自为政开始你死我活。
上一秒你我是共同进退的友军,下一秒你我就成了你死我活的敌人,政治……就是如此残酷。
郭星津其实也不愿意看到这一切,他还挺乐意和温如瑾一块儿打仗的,他就喜欢这样猛的小子,但是他效忠河南郡几十年了……
此时的郭星津并不知道温如瑾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把他拽过来,效忠多少年算得了什么?
齐王一脉谋杀嫡皇子的真相,就足以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到时候,郭星津投靠温如瑾,那不叫背弃其主,那叫弃暗投明!
两人不再谈正事,一块儿走出了帐篷。
郭星津没话找话:“说起来,那只神兽呢,怎么几日没见它?”
上次它闹出动静还是因为给了齐王一个大耳刮子,连夜去扬了齐王的窝。
“它还在睡大觉。”
“嗐,要我说,那其实真的就是一只神兽吧?”
说着,郭星津悄咪咪地凑近了温如瑾,小心翼翼地握着拳头叫他看。
温如瑾配合着停下脚步,挡住了别人的目光,眼神示意郭星津。
郭星津于是张开了拳头,只见这蒲葵大的粗糙又有力的大巴掌上,赫然躺着一颗小小的、圆滚滚的金珠子。
“我当日也捡到了一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后来我同你一块儿制止士兵,不许他们弯腰去捡,我又偷偷自己捡了好几颗!”
“居然是真的金珠,”郭星津感慨非常,“抖个毛都能下金珠,这哪是什么神兽,这是黄金成精啊!”
温如瑾:谢谢,这当然是金珠,这是520咬牙下血本为了给他造势在系统空间兑换的。
它起初只是想要给你们那什么纱布擦屁股,露一手,然后迅速回收金珠。
怎料到你们之中有那么几个眼疾手快的,抢走了金珠。
它已经为自己的损失惨重,哭了三天三夜了。
所以你不要告诉它,你捡了好多颗,好吗!?
作者有话说:
520:哭晕在厕所。
·
第26章 (二合一)
三月, 草与水同色。
豫州的捷报连连传来,匈奴汉国那边坐不住了,已经在商议从何处调兵, 也早已没了心情专心在梁州之上。
宁州兵肥马壮, 趁着成汉国骚扰荆州不放,一举冲垮成汉国边境,一度显现出了势如破竹的气势,似乎要连夜杀到了成都城。
此时, 近九十高龄的宁州牧仍亲自挂帅,与成汉国两军对峙于沥水,成汉国也无心荆州与梁州之事了, 生怕宁州当真狼子野心要谋取它的成都城。
薛青掣压力骤减, 拿下梁州已是铁板钉钉。
只是无论是匈奴汉国,还是成汉国,他们两个也不傻,生怕这是几个大冀的州牧联合起来的, 也一直在防备着荆州。
因为他们的警惕,连日以来暗探与斥候都多了不少,己方输送粮草只得更加谨慎, 由此速度就变缓了一些。
但一切, 还在计划之中。
******
今日一大早,豫州军报再次传来,豫州之女领兵发起了几次攻城之役,均未成功, 但信都人心惶惶。
郭星津等人看着豫州拿下了那么大块的土地, 各个都十分眼馋。
“这军师叫什么风和颂的, 竟然是你的人!”郭星津十分扼腕, “他有如此谋略,你怎不叫他来我等军中?偏叫那女娃子捡了便宜。”
温如瑾但笑不语。
风和颂不留在豫州,给豫州牧之女出谋划策,她凭什么要抗住先进攻的压力给荆州与河南郡吸引火力?
便宜是捡到了,但大便宜还没捡到手,倒是火力全吸住了。
说不好听一点,没点肥肉吊在眼前,狗肯动弹吗?
所以,风和颂留下,让他帮助豫州出谋划策,既是那位豫州牧女公子的要求,也是温如瑾给豫州的诚意。
其实己方人马已经很不错了,荆州的谋士团大半都在,张怀奇先生也在,河南郡里头的谋士,也不乏是有名之辈。
三个臭皮匠还能顶个诸葛亮呢,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更何况计划都已经谋定得差不多了,因而听了郭星津的话,在场有些谋士的脸都黑了。
温如瑾作为三军统帅,便站出来打了圆场。
今日会议结束后,温如瑾出了营帐,便看见了万里落日:“就在这几日了。”
前几天斥候已经来报,长安城内匈奴兵有特殊调动,估计是信都那边扛不住了,信都周边的小城小郡根本挡不住那豫州牧之女,只好从长安城调动匈奴的精锐部队。
而只要匈奴兵离开长安的距离足够温如瑾的计划实施,那这场大战,便彻底拉响!
“我好紧张。”520不知道是不是金珠回收率不到一半,导致它哭惨了,现在说话都有点哽咽。
温如瑾听着好无奈:“好了,你又不上战场,你紧张什么?守静得上,它还不是天天睡大觉。”
“它皮厚,怕什么,我血脆,现在都没回血。”
说到这个,温如瑾觉得520真的绝了,据说放金毛犼出来之前,这货还花了大价钱,给金毛犼做了毛发全套spa,洗剪吹那是全给用上了,还特意做了一个仿狮子头的造型,据说用的吹风机都是来自什么什么高等位面,吹一次可贵可贵了,最后还给装备各种装逼效果拉满的特效,还给撒金珠……
“老实说吧你,”温如瑾缓缓地走向自己所住的那个营帐,“你是不是觊觎它的金毛,才那么积极地给它的毛做了全套的保养。”
估计剪的时候520就没少收集,守静整整一只崽崽,也就那么一点表面积罢了,那天瞅着的,它基本全身给剃了个寸头,只留下了绕头一圈的漂亮鬓毛,确实挺像威风凛冽的小狮子的。
“打人不打脸,你到底懂不懂!”
“它毛发长得贼快了,到时候你记得继续给它剃毛哦,就说要散热,要保持这个漂亮的造型!”
“哼,你想得美。”
夕阳下,少年高瘦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心情,并不像他和系统打趣的那班轻松,反而是如同这道黑色的,悠长的影子一般……
又要死很多人了啊,到时候,这黄土大地,将会浸满了鲜血。
******
季春,旬八日,夜雨。
时机到了!
在阿旗和阿贞的帮助下,温如瑾穿上了自己的铠甲。
这幅铠甲是温如瑾根据长孙元正原先给他准备的那一幅银色铠甲又重新修改过的乌锤甲,仅仅是这甲胄,重近八十斤,温如瑾自己一个人是根本穿不上去的,光是甲胄让他自己穿就够呛了,更何况还有外置的披膊等物。
没办法,都是时代的限制,想要防御高,就得厚,厚就重,又轻又薄防御拉满的材料,这个时代还没有。
“公子,请!”阿旗满面肃然地呈上了温如瑾的头盔。
那是一顶凤翅兜鍪,两侧翘起如凤凰展翅,头顶还有一戳潇洒的红缨。
温如瑾双手接过,从上往下,戴在了头上。
走动之间的阻力,一下子拉满了,但是温如瑾面色如常,和屋内的心腹颔首,吩咐他们各自下去做最后的准备。
而他自己,则疾步进入了帐篷深处,从一团新造的棉花垫子上,将一只睡得天昏地暗的金色小兽抓了起来,摇晃摇晃摇晃~
“静静,起床了,准备打架了!”
金毛犼被人吵醒,原本张口就要喷火骂人,结果“打架”两个字一出,它瞬间清醒,伸了个懒腰,精神抖擞地跳上了温如瑾的肩膀。
“嗷嗷嗷~”冲冲冲!小爷闲得蚂蚁都不好玩了!
温如瑾握着自己的方天画戟,肩抗神兽,冒着阴凉的细雨,出了营帐。
“众将听令,三更造饭,五更拔营!”
夜色正浓,阴雨绵绵,生火造饭并不容易,可他必须得让士兵吃饱了才能开战。
按照计划,温如瑾将率领一千骑兵,自襄阳口出发,越十方山,渡茗涤河,讨伐长安右侧的匈奴各部,以断其右臂。
匈奴汉国本便防备荆州,派兵支援信都,都是宁可派长安左侧的各部而不是右侧,此举对于温如瑾而言,只可为是正中下怀。
要的就是他出左侧的兵,待他断其右臂,这长安城基本是左右臂膀皆断,届时大军从中路高歌猛进,而温如瑾再从右侧包抄回去,薛青掣攻克梁州后从左侧围绕长安……
长安将被包围在内,腹背受敌,届时只要挺住,不让援军进入,拿下长安,便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计划不错,但是作为仅率领一千人的前锋去开辟道路的人,温如瑾会很危险。
他们都劝他:“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他却道:“舍我其谁?”
是的,没有人能像他这样在一开始便身先士卒能够将士气拉到极点,如此孤军深入敌腹,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温如瑾为先锋,率先深入,断其各地联系,荆州李峰隆大将军将率领着一部分大军紧随其后,趁着温如瑾打通道路,断其联系,他要摧枯拉朽一般地席卷匈奴各部。
而河南郡的郭星津刘博奇等其他人,则与其他荆州大将一同负责中路进攻,他们暂定的谋略是中规中矩地稳步推进,至于各处进攻细节则由各位将军依照情况定夺。
篝火旁,已经壮大有一千人的威虎营兵卒们正狼吞虎咽地吃着并不那么好吃的粮食,战场血雨腥风,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没有下一顿,能吃,那就尽量多吃一点。
温如瑾一直到他们最后一个人都放下了陶碗,才出声:“威虎营的儿郎们!吃饱了就上马,随我夜袭匈奴右支十三部。”
“不要畏惧死亡,我必身先士卒,与尔等同在!”温如瑾胯下的那匹骏马载着他,绕着威虎营不紧不慢地走动。
在这雨夜朦胧中,温如瑾的眼神,一一扫过兜鍪之下的面容,他看得那么认真,那么仔细,仿佛要将所有人的脸都记住一般,怎能叫底层的兵士不激动?他们从未被这样珍之重之的注视过!
他们怀着极为澎湃的心情,仰望着马上的银甲少年,公子说与他们同在,身先于他们,那……作为前锋也不必畏惧了吧?
先前还有不少人的目光,落在了温如瑾肩膀上那只在黑夜的雨中依然有着金色磷光凌凌的小兽身上,好奇,敬畏,惶恐……而现在,他们的目光,都紧紧落在了温如瑾的脸上。
温如瑾肃穆的表情没有丝毫的犹疑,他的眼睛,看到了一张张或是稚嫩,或是老成的脸,他高声道:“战场上不死人是不可能的,人都会死,死又有何可惧?然死有轻重之分,只惧吾身之死,轻如鸿毛。”
“所以,你们要记住,你们今日不是为了某个大人物而死,你们是为了夺回我们祖先的土地而死,你们是为了拯救活在匈奴人的欺压之下的血肉同胞而死,你们是为了千千万万死于异族践踏的兄弟姐妹复仇而死!你们的死,将重于泰山!你们的牺牲,我会记得,百姓会记得,天下会记得!儿郎们,男子汉大丈夫,犹畏死乎!?”
威虎营里有不少稚嫩的面容上,原本还有些隐隐的恐惧和畏怯,可是在这一番慷慨激昂鼓励之下,那些面对厮杀与死亡而诞生的惶恐,似乎逐渐退却了不少,死又有何惧?只惧吾身之死,轻若鸿毛。
那些逐渐坚定的脸庞上,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他们决然的目光,都在说着同一句话:我等愿死,我等——愿死之重于泰山!
“威虎营众将士听着,不要有后顾之忧,倘若你们死在今夜,你的父母,便是我的父母,你的妻儿,便是我的妻儿!我在一日,必护佑他们一日!我有一口吃的,必不叫他们挨饿!谁人无父母,谁人无妻儿?但倘若我们不打这一仗,日后蛮夷南下,谁的父母妻儿又能得以保全呢?”
“所以,我们今日,是为了不叫我们的父母妻儿活在异族入侵的阴影之下而战!我们今日,是为了叫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在我们先祖的土地上自由耕种而战!”
“为了父母妻儿而战!”
“为了子孙后代而战!”
“为了父母妻儿而战!”
“为了子孙后代而战!”
他们终于忍不住,呐喊了起来,一声又一声,恍若海啸。
“儿郎们啊,倘若你的同袍就在你面前倒下,不要哭泣,不要恐惧,不要退缩,带着他的份儿,继续冲锋!为同袍复仇,为千千万万的同族复仇,要让匈奴人,还我长安!”
“还我长安!”
“还我长安!”
“还我长安!”
士气像是被点燃的熊熊烈火,黑暗无法掩盖其火光,冷雨无法扑灭其火种。
“众将听令,整军,随我出击!”温如瑾语毕,打马转身,朝营门冲出。
临到了门口,遇上了前来相送的李峰隆,李峰隆的脸色复杂,眼神激动,公子这一番话,何止是在鼓励那区区一千人的威虎营?他仿佛,是在鼓励这天下万千失去了锐气的同胞同族,拿起武器,反抗那些该死的蛮夷异族!夺回祖先的土地!保护父母妻儿!
温如瑾没有勒马,只是经过的时候,冲李峰隆颔首示意。
先前让长孙姐妹觉得颇为棘手的,那个家族中有子弟仗着父辈的战功,在县城造孽霍霍了不少小老百姓的家族的领头人,就是李峰隆。
李峰隆是李家的顶梁支柱,是长孙元正的左膀右臂。
温如瑾和他唯一的交集,就是上门叫他清理门户,他当机立断大义灭亲,他们之间说不上有多么亲切,但是此刻,温如瑾信任他,所以前锋之后的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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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温如瑾趁着夜色,带领威虎营自襄阳口出发,越过了十方山,渡茗涤河后,秘密潜过了丹水,进入了匈奴汉国的边境。
而后他率领威虎营连夜奔袭百余里,赶到了定武关,决定趁定武关无防备之际,发起猛烈进攻,最好在正午之前攻下定武关。
定武关并不是什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下名关,守城的也不是什么名将,它的地理位置十分一般,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报信。没错,就是挡住华夏族人北上匈奴汉国,略微阻挡一阵,及时向大后方发出敌袭的信号。
而温如瑾当然不能叫定武关成功发出信号,他点了二十夜视能力极好,且十分了得的弓箭手,交由他们的任务就是将渡过丹水所装好的在特殊囊袋里的水,在关键时刻射中烽火台,亦或者击落他们送信的猛禽。
原本烽火台的信号一般都是浓浓的烟雾,但是520秘密观察了好久,发现他们居然还有一种特殊矿物质,燃烧时能发出十分耀眼的白光,不过好在这个矿物质没有特殊到燃烧的时候无法用水去扑灭。
他们一千人隐匿在暗处,观察着定武关的换防情况。
温如瑾悄悄地问已经软绵绵趴在了他肩膀上的金毛犼:“待会打起来,能判断出己方和敌方吗?”
金毛犼抖了抖胡子,挪着小屁股更靠近他,扭头把嘴凑到温如瑾的耳边“嗷嗷~”了一阵,大体意思是:能认出来,但是打架还要注意不要伤到这些小脆皮,小爷我放不开手脚觉得不开心,所以小爷决定一旦开打,就直接跳上定武关,深入敌群,就可以无所顾忌地疯狂无差别攻击。
“你开心就好。”温如瑾严肃地点头,“别只顾着打人,如果能打开大门,就打开大门。”
守静:“……吼!”小爷能行!
它不自在地在温如瑾的肩膀上磨了磨自己的小爪子,它刚刚为啥要犹豫,主要是……它忽然想起来了那天它给温如瑾戴冠冕那个艰难的场景,它有点不太确定自己的爪子是否具备开门的能力,但它能说自己办不到吗?
不行!它是金毛犼,它的祖先传承的记忆里就没有“办不到”这三个字!
温如瑾观察到了他们换防的情况,大约是一个时辰一换防,不确定是不是这段时间由于左侧空虚匈奴上位者过于警惕而让换防更加勤快了。
但是换防勤快,士兵连翻当值又下值就会很辛苦,所以每次只是临近换防,却还没有到换防的时刻,那些等待下值的士兵就早已经开始显得十分疲惫和不走心了。
温如瑾冷笑了一下,不趁着这个机会,还等什么!?
如今东方未明,轮班的人还没到,值班的人已经在打起瞌睡来了,温如瑾御马跳出丛林,一挥方天画戟,大声命令:“将士们,随我出击!!!”
一场厮杀就这样在对方猝不及防的时刻开始了。
那些劳累的匈奴人还没反应过来呢,云梯就已经排排架好,甚至还有的士兵已经爬上去一半了!
惊醒的匈奴人开始大声呼喊,自左右两侧小门出骑兵企图冲散敌人。
温如瑾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他挥舞着方天画戟,一扫便是一大片,深刻说明了冷兵器一寸长一寸强的硬道理。
这时候,肩膀一轻,原来是那只金毛犼跳了出去。
只见黑夜中它的身影快得像是一道光的残影,温如瑾大声地指挥弓箭手为攀城墙的士兵作掩护,这时候没有火力压制这一词,但是温如瑾他们随身携带了新制的连发弓弩,数量不多,但至少比弓箭手一直不歇息地放箭要轻松。
就在温如瑾在城下指挥大局的时候,金毛犼小腿一蹬,跳上了一个己方兵卒的头顶,那人一手攀着云梯,一手还顶着盾牌,他只觉得头似乎被小力地敲打了一下,忍不住抬头一看,依稀中只看到了那只金色的毛茸茸的大尾巴。
“神、神兽!”
“是神兽!!!”
“神兽已经上去了!!!”
此举令士气大振,士兵们攀爬得更快了,前赴后继,几乎是和金毛犼前后脚翻上了城墙。
原本上城墙也是一场恶战,但是金毛犼刚一上去,就把上边的敌军统统踢下了另一侧城墙,故而己方攻城的士兵压力骤减,几乎可以说是很轻松地、没有严重伤亡地占据了城墙。
此时温如瑾的声音也在黑夜中传来:“将士们,都坚持住,上撞木!同袍已经上去了,神兽很快就会给我们开门!胜利就在眼前!”
撞木,既是攻城之时用来冲撞城门的人抱巨木,先进一些的用车装载,叫撞车冲车,后世将此类武器一概统称为攻城槌。
“砰砰砰——”一次又一次反复地撞击,城门摇摇晃晃。
最初就反应不及的匈奴士兵被打得七零八落,而指挥失当更使得他们手忙脚乱,根本无从还手,就在这时,定武关的守将居然打算在另一侧城楼夜坠而逃,只可惜没等他开始跑路,就有另一个满面胡须,头戴虎皮帽的匈奴壮汉一刀砍下了他的人头。
兵士哗然,他却一甩刀上的热血,大声地呵斥什么,迅速地稳定了军心。
乱战之中,温如瑾也没有错过这一幕,他眯了眯眼,一下子就稳住了,真是遗憾啊。
他当然也听懂了那个匈奴人在说什么,故而立即下令:“弓箭手,水囊准备!”
果然,那边白色篝火刚亮,这边的多箭携带水囊齐发,精准扑灭。
正点着篝火的匈奴男人也发现了这一切,他倏地冲到了城墙边缘,俯视着马背上的银甲少年,他的眼神像是黑夜里的狼,闪烁着异样的凶光。
就在这时,敌群之中烦不胜烦的金毛犼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吼叫,逼退了围攻它的匈奴士兵后,它直奔那人声鼎沸的城门。
它是不会开门了,而且横七竖八地顶住那么多巨木,就算拆下了门栓也开不了这个大门。
但是,它会徒爪撕门!
“轰隆”一声,原本就因为疯狂的撞击而千疮百孔的城门,被生生以交叉的形式撕裂成了四瓣……大军顷刻攻入城内。
温如瑾画戟一转,直直地指向城墙上那个稳住了定武关的匈奴人:“将士们,诛杀头戴虎皮帽者,赏三十银子,擢一级!”
那人原本还恨恨地打算要下去会一会温如瑾的,结果城门大破,只能阴冷地扫了温如瑾一眼,转身就跑。
温如瑾:“追!”
最快定准了目标追上去的,是阿旗,阿贞则依然留在了温如瑾的左右。
此一役攻其不备,敌方连连溃退,己方伤亡不大,原本可以修整一下的,但阿旗回来了,却只是自己回来了,没有领着温如瑾期待的那颗人头。
温如瑾目光一凝:“必须即刻出发,赶在他的前面,攻下商县!”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二合一)
天蒙蒙亮的时候, 温如瑾攻克了定武关。
但大军的计划就是要在不惊动匈奴汉国上层的情况下,剪断其右翼,而跑了一个头戴虎皮帽的匈奴男人, 难免他不会去通风报信, 会影响整体计划。
所以,温如瑾必须赶在这厮通风报信,让匈奴各部反应过来之前,就找到他, 杀了他,或者另寻他法。
李峰隆大将军的大军只需半个时辰便能赶到,届时其可直接占据定武关, 向四周辐射, 剪断各部之间的联系,而定武关会成为暂时的据点,受伤的兵士可以在此修养一段时日。
温如瑾命重伤的兵士留在定武关,他本要即刻带兵追击那个头戴虎皮帽的匈奴男人的, 但是上了马,他又顿住了。
蹲坐在他肩膀上的金毛小兽疑惑地扭头蹭了蹭他的脸颊:“嗷呜?”怎么不走了?
孤身一人要传达战机,应该选最近的地方, 那个头戴虎皮帽的匈奴男人没别的选择, 因为这还关系到他的小命,毕竟敌方首领但凡反应快,追杀他,他却选择汇报情况给大城池的话, 那都是极大的风险。
所以,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思维, 他必然选择去商县, 不仅是因为商县是最近的,还因为它与上洛郡的距离较小,基本上商县得知了消息,上洛郡必然会有所反应。
要怎么办呢?毕竟这人只有自己一个人,武功够高,混乱中就容易逃跑,在敌人的地盘想要悄无声息地盯着他一个来追杀,太难了。
另一方面,阿旗武力已经足够高强,落后了些许去追,都没追到,只射了对方一箭,而对方中了一箭还跑了,这说明了此人还极为熟悉地形地貌,或许还有着各种各样的暗线联系方式。
综合考虑之下,温如瑾无论是追杀他,还是先行攻下商县都不太行得通,因为下了商县,这货可能已经跑到了上洛郡了。
温如瑾的手,不紧不慢地摸着守静那身漂亮丝滑的金毛,在马上沉吟了许久,都没有下令追击。
这不仅让底下的士兵有些奇怪,就连金毛犼都忍不住用小肉垫戳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是在叫他回神。
“不追了,”温如瑾抱着金毛犼翻身下马,“全体将士,原地修整,等候大军。”
左右皆不明白,却没有人去问温如瑾,下意识地选择了服从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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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连题梁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那么一天。
信都求救,他本欲要亲自率兵前往,偏偏匈奴王不愿意派出右翼的匈奴各部,而要调动更远一些的左翼。
虽说虚连题梁也明白匈奴王的顾虑,毕竟一旦右翼空虚,难免荆州等趁火打劫。但是他依然很不甘心,虽说这些年来小战不断,大战却少了许多,他心痒难耐,自觉一身勇猛却无处可使。
于是他自求当个小兵卒前去信都,但是还没能求到匈奴王的面前,就被他亲爹左贤王给拦住了。父子之间发生了一次争吵,虚连题梁于是负气之下出走,带着两个随从,就晃悠到了定武关。
这种籍籍无名的小关,虚连题梁是看不上的,他原是打算第二天天一亮就回上洛郡去,那儿有专门抓来的汉人女子的妓院……那滋味,是前所未有的好。
但是谁也没想到,荆州兵那么疯!居然在匈奴汉国右翼兵力充足且明明还有所警惕的情况下,选择了秘密潜入匈奴汉国!
虚连题梁心知不能叫这些荆州来兵攻克定武关,纵使定武关失守,那也必须得把敌袭的消息传出去!这时候因为天色黑,兵荒马乱,虚连题梁曾经尝试过寻找敌军主将,但是没能看见,故而他放弃击杀主将的想法,选择了稳妥的做法——将消息传出去。
这不是什么难事,因为定武关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特殊使命,它传达信号的烽火台极多,材料也很特殊,但是他娘的,守关的将领居然打算弃关而逃!?他们匈奴,就没有这样的废物!虚连题梁一怒之下斩杀了守将,于是本来就慌乱无措、仓促应敌的士兵更加混乱了。
虚连题梁看着真的气到怒发冲帽,所以这些边缘小关,已经在华夏女的滋润下,活成了这种狗样吗!?半点血气都没了!?
他倒是沉得住气,临危不乱,自报身份,稳住了颓势,又有理有条地安排人去点燃烽火,结果好家伙,烽火刚点燃,就被“咻咻咻”几只携带了水囊的箭矢给扑灭了!
看来对方是有备而来啊,甚至可能准备了不止一两天了,看着那湿漉漉的烽火台,虚连题梁都气笑了,也就是在这时候,他发现了敌军的领头大将。
那是一个披上了铠甲,戴着的兜鍪有着高尖的红缨,却依然显得细瘦和较小的身影……虚连题梁眯起了眼睛,倏地冲到了城楼边缘,俯身往下看。
果然,怪不得一开始没能在人群中发现他,这就是个还没长成的孩子吧!?十三岁?十五岁?
这不巧了吗,荆州的那些十几岁的小将里头,虚连题梁还真的记住了其中的那么一个,他叫——长孙虎。
就是荆州牧长孙元正的儿子,就是那个三招斩杀了匈奴二十万骑长之一的呼延坤,并借此而名震天下的长孙虎!
不只是他发现了这个作为此次深夜奇袭之战的总指挥,虚连题梁发现这个小将也尤其的敏锐,小将比自己发现他,要更早地发现了自己!
这不只是眼力的问题,还涉及到战场上的敏锐,虚连题梁知道自己已经落了下乘了。
但是虚连题梁总归是不甘心的,他和呼延坤的关系不错,不错到什么程度呢?呼延坤是他的母族顶梁柱之一!
故而虚连题梁在那一刻,对那个荆州的长孙虎是起了熊熊烈烈的杀心的,但是他提着大刀冲下城楼,却发现城楼在眼前轰然倒塌了——
虚连题梁瞠目欲裂,但是他倒也当机立断,不再企图去深入敌群取敌将的项上人头了,转身就在左右随从的拱卫之下冲向了定武关的另一侧,从背后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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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冷风,吹得湿漉漉的汗水带来一阵刺骨的凉意。
马蹄狂奔,尘土飞扬,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虚连题梁转身一看,发现敌军居然追上来了,而且好像是冲着他来了!
看来,长孙虎那个小子,不容小觑啊,居然不仅发现了他,还嗅到了他的重要性,不惜派出好手来追杀他了。
虚连题梁尤其擅长弃车保帅,当即就要求左右随从一个戴上自己的虎皮帽子,一个披上自己的外衣,三人当即兵分三路,迷惑敌人,为他自己争夺生机。
荆州兵也不愧是百战之兵,个个都是好手,他们见前方的人分作了三个方向,也有序地分为了三拨人去追杀,而其中那个高大威猛的作为追杀带头者的中年男人,则死死追在了虚连题梁的后边。
最终虚连题梁不得不咬牙,以中了对方一箭的代价,勉强躲过了追杀。
接下来的路,并不安全,是个人都知道商县更近,他受了伤,又被追杀,应该火速赶往商县,时间就是生命!
但是虚连题梁咬得腮帮里肉都出血了,却强硬地冲向了上洛郡。
荆州这些人,打得就是个时间差,倘若那个长孙虎当真聪明,他必然会有两手准备,一则继续追杀他,二则派兵切断商县与上洛郡的联系,由此便能将他困在商县,上洛郡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所以……他偏偏要另辟蹊径、剑走偏锋,他就要去上洛郡!
不仅要让长孙虎的追杀落空,他还会领着上洛郡的兵士,包围商县,到时候给追杀他而来的长孙虎做一次瓮中之鳖,以报这一箭之仇。
荆州的筹谋,必定要竹篮打水一场空,哼!野心勃勃的男人狼狈地逃窜着,那深邃的眼睛里头,却沸腾着血腥又粘稠的杀意。
虚连题梁冷笑得注视着前方的道路,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将那荆州公子的人头斩下的那一幕,精彩啊,精彩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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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太阳的光轮还十分微弱,只有一道莹莹的光。
约莫半个时辰不到的时间,李峰隆率领的三十万大军就随着温如瑾开辟的道路,直接如入无人之境一般进入了匈奴汉国的地盘。
继而盘踞了整个定武关,严防四周的动静。
温如瑾也没让李峰隆休息,只吩咐大军抓紧时间修整,喝水的喝水,咽干粮的咽干粮,包扎的包扎,而他则立刻让诸位将领集合了。
大军临时总指挥处,温如瑾大概说了一下昨晚的情况,重点强调了那个跑掉的头戴虎皮帽的匈奴男人。
原先温如瑾是不知道这人是谁的,但是他不是还有520嘛,于是他笃定道:“那是匈奴左贤王虚连题坚最宠爱的儿子,虚连题梁。”
虚连题,是匈奴的一个姓氏,至于为啥如此奇怪,那就甭管人家为什么奇怪了,音译都会奇奇怪怪。
众人略微沉吟,有人问温如瑾:“公子,您是否太过谨慎了一些?”
只是一个人,还是被阿旗射中了一箭的人,说不准就死半路上了呢?为了这么一个人,要调节此路大军的原定计划,是不是有点过于小题大做了一些?
这一次,李峰隆是赞同温如瑾的:“万千军士,性命相托,公子怎可不谨慎?”
温如瑾笑了笑,认可了他的说法。
李峰隆似乎也拿定了主意,直接问温如瑾:“公子此番如何打算?”
温如瑾道:“此人必定昼夜不息地赶往商县的方向……但,究竟是去商县,还是反其道行之的选择冒险,去上洛郡,这是不可知的,而我等在敌人的地盘上也无法大张旗鼓地搜查他、追杀他。”
“那公子以为,我等应该如何做!?”
“不着急,”温如瑾摇了摇头,“商县所在,与上洛郡极近,上洛郡易守难攻,故而此人一旦抵达商县或上洛郡,差别都不大,身处己方阵营,他必然有所懈怠,不会不再停歇地往前,再往前就是丰饶关,路途遥远不说,且山路难行,而他经过昼夜跋涉,一鼓作气再而衰,难免觉得疲倦,加之他不一定觉得我等能突破上洛郡,故而……”
“故而我大军的消息,最快也就是传到上洛郡,再往前传,就难了。”李峰隆出声。
所以消息极有可能会在上洛郡就滞留一小段时间,而如果他们赶在上洛郡联系上峰之前,就让上洛郡失守呢!?
温如瑾赞扬地看了他一眼,果然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
“所以,公子您的意思是……”李峰隆的手指,落在沙盘上插了一杆象征上洛郡的小旗子之上。
“没错,”温如瑾笑了一笑,眼神尖锐,“既然已经无法阻拦他将消息带到商县和上洛郡,不若我等出其不意,直取上洛郡!”
按照他们原来的计划,大军会分散,去截杀匈奴右支各部,切断他们之间的联系与补给,再乘机拿下他们,搞定了周围大大小小的部族,上洛郡这样的大郡就会孤立无援,再下它也会容易许多,现如今既然计划有变,那不如随机应变!
温如瑾因为无法在第一时间断定那个虎皮帽的虚连题梁到底是去商县还是上洛郡,故而干脆快刀斩乱麻,管他去哪里,总之不会叫他越过丰饶关,再到长安!
既然注定要暴露在一部分敌人的眼里,那不如就杀光这一部分人,这样,他们就等于没有暴露呢。什么阴谋诡计,也不如温如瑾的开门见山,如今敌明我暗,干脆不再掩人耳目,主动出击,一举杀入,那叫一个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我欲率领三万大军,充作奇兵,分三路,夜渡洛水,绕上洛郡之背。将军即刻领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沿途横扫,直取上洛,届时将军与上洛焦灼,我率军自后方冲下,敌军必然大乱,速战速决,上洛抗不过两个月!”
“公子好计谋!”
“妙计!妙计啊!”
“果然虎父无犬子,公子真有乃父之风!”
温如瑾爽朗地笑着:“各位将军皆叔伯之辈,我怎敢拿乔?且将军们身经百战,我仍需多向诸位取经才对。”
计划一旦确定,那各自就要动起来了,临分别的时候,李峰隆忽然想起了城门那凄惨的模样,有些神色复杂地说:“公子日后破城而入,不必将城门拆成如此稀碎。”
这毕竟攻下来是自个儿的底盘不是吗?城门撕烂成那样,敌方反攻自个儿的时候,就感觉,大冤种啊!
温如瑾:“……”这个你不能怪我,不是我撞开的门,也不能怪金毛犼,毕竟它也没“手”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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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不错,就是苦了没能好好睡一晚上的威虎营,以及长途跋涉而来的其余两万多军士。
兵分三路,其他两路倒还好走,是已经勘察好的浅水处,又或者是有桥梁之类的,倒是温如瑾带领的中路最难走,奔袭了好几日,却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游过去,而兵贵神速,伐木造舟是来不及了,好在他们特意训练过,都是会游泳的。
又是一次连夜渡河,连金毛犼都怏怏了:“嗷呜呜~”怎么又要凫水!
它显然和很多长毛的四爪动物一样,不喜欢碰水,或许更准确的说,它不喜欢这样连夜疯狂游泳过对岸。
于是它干脆选择偷懒,一下子就跳到了温如瑾的头顶,心道反正他自个儿也是要过河的,那顺便给小爷当那什么小船用一用也没关系吧?
金毛犼围绕着温如瑾凤翅兜鍪顶端的红缨,将自己毛茸茸的整个身子盘成了一坨,尾巴缩了进去,生怕自己被冷冰冰的河水碰到。
温如瑾默认了它的放肆,只是他游着游着,那小兽在他头顶叫唤了起来。
“嗷嗷~”你头仰高一点,小爷尾巴要碰到水了!
温如瑾:“……”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了!
不过,算了,看在你能挠开城门减少伤亡的功劳上,你是老大。
阿贞一直都在温如瑾的左右的,见状游得更近了一些,道:“公子,要不然,属下来带神兽大人吧?”
温如瑾拒绝了:“不必,你多关照周围的兵卒,他们有些水性没那么好。”
阳春三月,冰雪融化,那河水冷极了,如果说连神兽都不那么喜欢这样渡河,那作为人类的士兵随着温如瑾连夜跋涉,还要奔袭三百余里也确实是辛苦极了。
但是留下的大军要一路向上洛郡攻打而去,他们可是会比被温如瑾领走要更早丢掉性命的。
一时之间,诸位将士心中,十分复杂。
既有面对苦痛的煎熬、面对生命受到威胁的不安,却也有温如瑾在他们心中点亮的熊熊烈火,叫他们豪气万丈,仿若能置生死于度外。
倘若跟着公子的话,好像一切也无关紧要了。
冲锋陷阵的时候,公子与我等同在,公子天选之人,千金之躯,却愿意身先士卒。
倘若就此倒下,他们的父母妻儿还有公子会记得,他们的荣耀还有公子会记得。
既如此,何妨为公子献出一条无足轻重的性命!?
他们大多数人,并不懂什么大道理,公子却使他们明白了最朴素的道理,为同胞复仇、拯救火海中的同胞、夺回祖先的土地、为父母妻儿不再遭外族蹂躏,为子孙后代能在祖先的土地上耕种……
既如此,何妨为公子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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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上芳草茂盛,春花烂漫,树影斑驳,飞鸟啼叫。
一匹高大的骏马自远处狂奔而来,马蹄高高扬起,踏落一地烂漫彩色。
这是他们祖先放牧的草原没有的盛景,这是他们选择了南下的理由,肥沃的土地,可口的黍米,水做的女人。
上洛郡就在前方,远远的,虚连题梁甚至已经看到了迎风烈烈的旗帜。
驻守上洛郡的是匈奴右翼中的三个部落,巧了,都是和他关系不错的叔伯一辈。
或许说,巧了,都是左贤王的铁杆。
虚连题梁畅这半月多,一路风餐露宿,伤口都没能仔细处理,过得十分潦草,但是一到了上洛郡,他便亮出了身份,而后通无阻地直直冲入了上洛郡的核心处。
“您怎么!?”驻守上洛的匈奴人都震惊地看着虚连题梁。
虚连题梁露出了凶残的笑容:“给我叫个会包扎的,现在就去整兵,我只需要八百骑兵,随我去商县!”
我要把那长孙虎剁碎!
作者有话说:
稳如鸡:你确定要这么做吗?就算会迎面撞上李峰隆的大军,也没关系吗?(阴阳怪气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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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二合一)
在这样一个技术并不如现代发达的时代, 并不存在什么高科技的通讯设备,故而两地之间的信息交互其实并不那么及时,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 倘若一方有所准备, 并且及时且精准地敲断某一地与外界的联系,继而进行一场围杀,几乎可以说是悄无声息的。
就比如,匈奴汉国的前锋部队, 也曾绕过重要关卡,秘密侵入了荆州,屠杀了包括小流村在内的不少村子。
这些无声无息的事情倘若要暴露, 也得等到某一地失去联系太久了, 与其交互较为频繁的城镇会率先发现不对劲。而如同定武关那样的关卡,那约莫是和上级定下了按照时间进行信息交互的频次,比如半月至少来信一封什么之类的。
故而小流村的事情,在原来的命轨中, 并没有暴露出去,一直到匈奴人借此攻到了南阳郡,大战爆发, 信息这才流动了起来。
而现在, 李峰隆所做的事情,就和当初匈奴人对小流村做的事情差不多。
分出一部分士兵,由各自的千夫长或者百夫长带着,去围剿较为重要的一些小乡小镇, 而他本人则率领剩下的大军, 兵分两路, 同时奔向了商县和上洛郡。
路途遥远, 道路难行,军中辎重不少,而大军中步兵居多,纵使能称得上是神速之兵,也得大半个月才能冲到商县。
李峰隆摇了摇自己的水囊,里边的水已经所剩无几了,他尚且如此,想来大军此刻是又疲又渴的,然而他们奔袭太久,距离渭水已经很远了,而距离地图中的洛水的分支小河流,又还有一些距离。
李峰隆的脸上满是刚毅之色,他在马背上,看着士兵疲倦的脸,心道这般可不行,兵贵神速,却不能叫自己的兵成了远奔而来的疲劳之兵,更不能叫他们此刻丧失精气神。
忽然,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绝佳的主意:“全体听令,我发现了前方有片杨梅林,都随我加速前进!”
此大饼一画,士兵的精神都被狠狠抖擞了一下,赶紧提起一股气,加速往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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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那边的李峰隆是边打边冲,如同猛虎下山,势如破竹,摧枯拉朽地围剿了不少小乡小镇,而虚连题梁这边却还在以为温如瑾要么追杀在自己身后,要么率大军打算截断尚郡。
虚连题梁也是个猛男,他冲到上洛郡,只是喝了几口水,也不洗澡了,干粮都是在马背上生生咽下去的,他要的就是打这个时间差,趁温如瑾防备不及,直接杀他一个回马枪!
故而,他只是将荆州大军来袭的消息交代给了上洛郡的管理者,却没有更多的细节,如“人数多少?”“势头如何?”“可有蹊跷?”之类的,全部没有,他只顾着自己先冲出去把温如瑾给杀了。
到时候,他就向左贤王证明了自己!
这样的后果就是,他走得太急,给的细节太少,信息也太少,这叫上洛郡的管理层来回开会讨论,无法在第一时间确定此次荆州出兵究竟是像上次他们秘密入荆州那样的试探,还是妨碍荆州与梁州之间的战争那样的小打小闹,还是如匈奴王所担忧的那样图谋甚多?还是像那豫州突然发难意图拿下信都那样的来势汹汹?
啥也没!无奈之下,这些人最后决定要将消息送到丰饶关,却不是八百里加急,而且他们也很谨慎,商量好了要召集周遭各部注意荆州,严加防范。
可是等他们发信出去,却一直收不到来信,也和信使失去了联系的时候,他们这才突然发现,周遭各部,全部失联了!
那披头散发的男人满面骇然地惊站起:“不好了!虚连题梁……”
在这个节骨眼上,各部的失联,终于像是一个大耳刮子把他们给打醒了,看来这一次,荆州并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大有图谋。
虚连题梁冲出去了,那他……会不会正面撞上荆州的大军!?
根本来不及理虚连题梁这个小子了,上洛高层当机立断:“马上将海东青全部放出,斥一小队骑兵,快马加鞭,赶到丰饶关,其他人,随我应敌!”
真的,还能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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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一支利箭脱弦而出,瞬间穿透了一只飞得格外迅疾的海东青。
那强健的猛禽在空中惨叫了一声,直直坠了下来。
与此同时,周遭忽然朝天射出了数十支冷箭,生生将那群从上洛郡飞出的鸟儿全击落。
温如瑾拨弄了一下弓弦,笑了一下:来不及了。
“今晚给你烤鸟吃。”温如瑾挂好了这只木弓后,摸了摸肩膀上的某只小兽。
随着温如瑾这堪称无情铁手一般的抚摸,不知道是刺挠到哪根毛毛了,金毛犼背上的肌肉群一阵蛄蛹,它不耐烦地“嗷”了一声,用毛茸茸的尾巴把温如瑾的手打落。
温如瑾:“……”好难讨好哦,但是烤鸟肉已经是这个年代的顶级美食了好伐!
此刻的他还没有完全绕过这几座山峰到上洛郡的大后方,但是这不妨碍他击落这些“天空信使”。
“匈奴人肯定不止放出了海东青,起码还得有一队骑兵,”温如瑾眼神一冷,“将士们,不能歇了,我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绕过这些山脉,截杀匈奴人的信使!”
“全军听令,加速前进!”
大军移动的动静太大,温如瑾担心惊动了那些人数较少的以送信为目的的骑兵,会使得他们选择隐蔽前行,他最终决定自己先率领威虎营,快速拦截敌方的信使,大军殿后。
温如瑾埋伏在上洛郡去丰饶关的必经之路上,七天,截杀了四队人马。
“还挺谨慎。”他笑了笑,无所谓地从敌人地从敌人染血的尸首中,拔出了自己的方天画戟。
杀的人太多,血太多,这杆精致的方天画戟上,系着漂亮的红缨,这红缨的作用本来是吸收血液,在使用武器旋转的时候将血液飞溅出去,防止血液沿着精铁杆子流下来,继而导致摩擦减小,影响手感之类的,只可惜,现在它自己今日畅饮,显然是饱到了极致,无法在保持杆体的洁净了。
温如瑾看着那殷红到了极致的红缨,看着它重重地垂着,滴滴答答地滴血,他面无表情地直接撕下了敌人尸体的衣料,粗鲁擦拭。
趁着血还热,赶紧擦,血要冷了就凝结了,那会成血痂,很难洗的。
金毛犼看他居然这么邋遢,一点水都不用,那双手都是黏糊糊的血,他却光用沙子摩擦摩擦,它就有点嫌弃了。
那毛茸茸的小脸上,粉粉的鼻子嫌弃至极的翕动了几下,它也想给自己换个肩(坐)膀(骑),但是脖子拉长,抬高了脑袋,东看看西看看,几万士兵,各个都是汗水的酸臭味儿,居然还是温如瑾身上最干净!
守静一脸沉痛地闭上了眼睛:也许留在系统空间拆家也是个不错的游戏。
阿旗趴在地面上,努力地去听有没有马蹄的动静,但是不知道是这里距离上洛郡前头还太远,还是李峰隆的大军未到,他没听到十分明显的动静。
阿贞见他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便问:“公子,我们还要继续埋伏在这里吗?”
“当然不,贞叔,你留下一小队的好手,令他们在此埋伏,见有任何送信的东西,甭管是天上飞的鸟,还是地上跑的人,全杀了!”
“其余人,随我继续前进!”
“战况如何?”温如瑾问520。
按照计划,李峰隆应该已经开始发起了攻城之战了,而他,要在后方,要捕捉到一个精妙的时机,一举击溃敌人的战意。
温如瑾本来就是秘密绕道,如今他的三路大军已经汇合了,纵使李峰隆要沿途厮杀,却也应该要比他更快,至少,也得快个三五日。
“十分精彩!”520喜滋滋地说,“虚连题梁你还记得吗?他自个儿带着八百人,就冲出去了,直接撞进了奔袭而来的李峰隆的怀抱里。”
温如瑾:“……”
他唏嘘不已:“虚连题梁,是不是想要一个回马枪,反杀我?”
不错,确实有点脑子,有勇有谋。
但是吧,温如瑾还是很感动他和李峰隆的这场千古难得一见的——“双向奔赴”。
不知道李峰隆有没有给他一个霸总的“壁咚”,会掉头的那种。
这怕不是值得记入史册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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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李峰隆也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出的。
他分了一部分兵去拿下商县,而他则率大军,不再掩饰自己的行踪,大大咧咧地直接冲向了上洛郡,求的就是一个神速,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至于会不会暴露,呵呵,右翼都剪得七零八落了,中路大军估计无需十日,就能攻向始平郡和平安市,就问问匈奴上层就算发现了他们大军的行踪,打算怎么着吧?
是要援军已经被烽火缭绕的上洛郡?还是稳稳守住丰饶关?还是直接丢掉长安,保住信都?
什么都丢不下,两者都想要,在这样群起围攻的多方求援之下,恐怕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李峰隆率领的大军,发现了上洛郡居然率先派出了八百骑兵,直直地冲他们扑了过来。
李峰隆其实是很茫然的,你但凡能发现一只小老鼠,主动且积极还满脸兴奋的冲进猫群,你都会发现,小猫咪的脸上,会出现和此刻的李峰隆一样的茫然的表情。
抬了抬手,李峰隆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堪称糅杂了玩味和嗜血的笑容:“大军成包圆之势,不要打草惊蛇,我已经很久没有吃饺子了,今日就来试一试。”
虚连题梁看到前方的些许人影,精神大振:“那荆州长孙虎就在前边,随我冲啊!!!”
“杀了长孙虎!”
冲啊冲啊,冲得足够近了,虚连题梁才发现自己一下子的不够谨慎和眼瘸,究竟造成了一个什么样的恐怖后果。
八百对二十万多。
他虚连题梁又不是什么霸王转世,说一句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都算是给他脸了。
李峰隆当然也注意到了他,雄鹰一样锐利的眼睛盯紧了那个人:“那便是虚连题梁!将士们!披发褐色直襟短衣者,为虚连题梁!杀虚连题梁者,赏金三两,连擢二级!”
既然是能叫公子都记住名字的人,还是什么左贤王的儿子,那想必人头应该更加值钱才对。
虚连题梁这一波骚操作下来,要是温如瑾能目睹,都得怀疑是不是自己身上的霉运传给了对方。
但是很显然,虚连题梁要比温如瑾好运一百倍不止,被发现之后,他果断地在骑兵的包裹下疯狂往回逃,李峰隆指出了他的装扮,他便立刻扒掉了自己的外衣,纵使前段时间中箭的伤口因为这样粗暴的动作而撕裂,也在所不惜。
不得不说,虚连题梁真的是有几分狗屎运的,他生生在己方人命的堆积中,逃回了上洛郡。
而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上洛郡管理层根本不敢不管他,硬是做足了准备,城墙边上坠下了一条绳子,虚连题梁一到,直接丢弃了自己的马儿,他刚抓紧那粗粗的麻绳,上边的人一下子就将这大混蛋从城墙脚下给拉了上去。
李峰隆冷笑一声:“上洛此刻毫无援军,战士们,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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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洛苦苦坚守了大半个月,可是援军一直不来,他们和外界彻底失联,根本无从得知是匈奴顶层已经放弃了他们,还是他们的求救消息根本没能发出去?
其实真相比这些绝望的人所想象的要更加残酷,因为是两者皆有!
他们确实和匈奴王失联了,而顶层的决策者能纵观全局,联系不上上洛郡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便能猜测到他们的处境。
可是匈奴政权不似华夏政权,他们虽然有共同的匈奴王廷,还整出了一个颇具模样的匈奴汉国,但是匈奴汉国根本不是一个封建制大一统的国家,这是一个兼具了原始部落制度与奴隶社会特征的特殊政权,匈奴政权的各部落有自己的人民和政权。
如今上洛郡的各部落追随的是左贤王,左贤王可是能够继承单于位置的存在,而同样被豫州猛攻,且在对方妙计连连之下接连失守了好几座城池的信都,那可是匈奴王自个儿的部落根基。
所以,如果可以二救一,匈奴王会选择信都。
上洛郡被放弃了,换句话说,长安被放弃了。
也不能说是完全放弃,毕竟这似乎是左贤王的势力,只能说,匈奴王选择保全自己的信都,至于左贤王如何拯救分配给他的囊括了长安城在内的大片土地,那得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绝望之下的上洛郡根本挺不了多久,他们本便因为被切断了联系,人心惶惶,又因为缺粮少食,战力下降,眼看着一切就要不好了!
虚连题梁避开了冲着他眉心而来的冷箭,手中大刀一挥,便甩开了不少的血水。
他一抹脸上的血与汗,动作敏捷地登上了高处,越发看到了荆州兵与河南兵的气势汹汹,而己方人马应对则十分拉胯……城破,是必然了,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罢了。
虚连题梁又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援军久久不至肯定是因为这些华夏人搞的鬼,他的父亲是不会轻易放弃已经雄踞了几十年的土地的,说不定援军就在包围圈的外边,只需要再咬牙等一等……
手起刀落,又是一个不长眼地冲到了他面前的荆州兵,虚连题梁脸上的戾气几乎能从毛孔中生生溢出来,不行了,上洛……怕是等不到援军了。
虚连题梁最后恨恨地看了一眼敌军的轩辕指挥处,他这是第二次被人追得像一条落水的狗一样四处逃窜,他记住他们了!荆州长孙虎!荆州李峰隆!
虚连题梁当断即断,立马点了几人护送自己,直接上洛城背后赶去,他要走了,先冲到丰饶关再说,他就不信了这荆州兵还能一下子拿下雄关丰饶!?
三十六计,走为上!
虚连题梁深谙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道理,逃都逃得十分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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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洛之兵节节败退,而就在这样的时刻,原本英勇杀敌,是左贤王亲子,勉强算是定海神针一样的存在的虚连题梁,居然消失了!
驻守在上洛的匈奴某部首领,察觉不见虚连题梁,便使人去找,结果发现——这厮逃了!
这厮居然趁乱,从大后方逃走了!
“虚连题梁!!!”这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怒目圆睁,“该死的虚连题梁!早知道就不该把他救回来,就该让他死在那李峰隆的手中!”
他们再如何愤怒也于事无补了,己方士气原本就低迷,如今上层将领还被斩头了好几个,贵族代表虚连题梁又逃跑了,低迷的士气直接陷入了奔溃,而那原本就气势汹汹,勇猛无比的荆州兵,居然还有后招!
他们绕到了上洛郡的背后!
匈奴首领闻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改笑:“虚连题梁……看来这次你得陪着我一块下地狱了!”
就在两军焦灼之际,温如瑾率领三万精兵,犹如天降一般,自背后杀入,彻底击溃了匈奴士兵的战斗意志。
俯冲而下还没有加入交战的时候,温如瑾居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向这边冲来,然后发现了他之后,又一个急刹车,调转马头往回逃。
温如瑾:“虚连题梁!”
好家伙,怕不是半夜坠城逃跑,又刚好遇到他围抄在后,被截住了吧?
虚连题梁头都不敢回,策马狂奔,连连骂娘:“该死的长孙虎!该死的荆州!该死的华夏人!”
乱战之下,温如瑾想要逮住虚连题梁一个人还真挺不容易的,更何况对方是有意往人群中挤,不过没关系,总归是肉烂在了锅里头,再怎么样,他还是在包饺子的馅料里头。
荆州兵如有神助,气势如虹!
杀不尽的敌人,在如同蝼蚁一般拥挤之下,接连跳跃想要冲入城内都被挡下的金毛犼,只好原地嚎叫,一叫就放倒一片。
纵使没有了战斗意志,但是匈奴的兵也绝不放下武器,因为一旦放下武器,己方必定不容自己,至于敌方会不会善待俘虏,你想一想之前的血海深仇,你觉得可能吗?
温如瑾眼看着他们就要在绝望中诞生出一种破罐破摔的勇猛了,当机立断,不再去搜寻那小强一样命硬的虚连题梁,他驱马踏过重重敌人,喊道:“掩护我!”
他要亲自登上城墙!
阿旗阿贞各带领数十人,掩护温如瑾的左右,守静听到了他的声音,没有犹豫又是几个跳跃,迅速地回到了他肩膀上——
铲屎官这次又变成普通人了呢,很脆皮的,小爷得保护好小脆皮!
温如瑾一边御马,一边将方天画戟使得虎虎生威,恍若杀神一般,只知道杀戮,不知道疲倦,兼之他肩膀上还有一只彻底被惹怒的怪兽,好不容易靠近他,不是被他捅死,就是被他肩膀上的怪兽一爪子撕破喉管,这叫敌人万分胆寒,根本鼓不起勇气围攻温如瑾。
远处作为总指挥的李峰隆,早已经接到了斥候的汇报,知道温如瑾已经在上洛郡的背后了。
他远远的眺望着,仿佛能跨过重重人海与巍峨的城池,看到温如瑾的身影一样。
良久,听着匈奴人的惨叫连连,他提起的心脏还是放下去了,终于舒了一口气,感慨万千:“公子,颇有当年冀太.祖的风采啊。”
不,硬要说的话,公子今年也不过十五岁,比之冀太.祖当年还在私塾读书,如今的公子,要勇猛多了。
纵使是冀太.祖,也是弱冠之年才横空出世的。
更何况,冀太.祖荣登大宝后,为了洗刷母亲的名声,便说自己那令他父不详的母亲,是踩了什么巨人脚印才怀上了孩子……
这等可笑的谎言,李峰隆怎么可能相信,要真随便踩踩脚印,就能叫妇人怀孕,那还要男人作甚!?孕育要真那般简单,天下不会历朝历代都疯狂地要繁衍人口了。
冀太.祖这些话,只不过是为借此说明自己天生不凡罢了,他李峰隆可不相信!
但是……他相信公子,公子身边,却是众人眼睁睁地看着神兽天降,选定了他的,眼见为实!
这哪能相提并论!?
李峰隆心涌澎湃地想到:纵使是当年冀太.祖复活过来,也得退让一射之地!
作者有话说:
稳如鸡:你叫他再退三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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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二合一)
血腥与混乱, 战火纷飞中,彼时的温如瑾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李峰隆大将军心中树立了如此崇高的一个形象。
他正浑身狼狈地抓着自己的方天画戟,跳上了一个云梯。
他动作轻盈且灵活, 上头的人砸石头, 砸火竹笼,射箭……温如瑾都能灵活地躲过去。
匈奴人企图要推翻这云梯,温如瑾却蓄力,气沉丹田, 脚尖用力一垫,整个人如仙鹤一般腾跃而起,借着腾起的高度, 手中画戟挥杀出一个圆弧, 冷刃白光,横扫一片,他成功跳上了城墙。
众所周知,一旦有攻城的敌军跳上了城墙, 那距离这座城被攻克也就不远了。
……
城墙上的士兵发现了温如瑾,都聚拢过来围攻他,而他也在努力击杀这些源源不断的兵卒, 为下面攀爬的己方士兵争取机会。
温如瑾甚至会主动去击杀那些阻挠我方士兵的匈奴兵, 就在这时候,在人仰马翻的混乱中,他发现了个一个熟悉的身影:“虚连题梁?”
哟!这不是巧了吗?
什么叫有缘千里来相会,这不就是了?
所以虚连题梁选来选去, 最终还是放弃了李峰隆, 选择进入他温如瑾的怀抱吗?
真是令人感动。
温如瑾的声音几不可见, 可是虚连题梁这厮却有着惊人的敏锐, 厮杀中他像是感知到了什么,倏地回头看了过来。
明明两人之间相隔甚远,你在这头,我在那头的,可是虚连题梁看到了站在城墙上浑身浴血,银甲却没有出现明显破口的温如瑾,他那浅色的眼瞳不自觉地收缩了一下。
如果他再把华夏的文化课学得深入一些,此刻就应该能立刻骂出一句“阴魂不散”了!
虽然他是骂不出这个词,但是他的脸上却写满了这四个字,于是温如瑾看着他当机立断,掉头就跑。
哦豁!又跑!?你不如改名叫虚连题跑跑呀。
这厮真的很是令人敬佩啊,十分拿得起放得下了,接连跑路也不见他羞愧。
温如瑾这边还得照应疯狂攀爬城墙的士兵,他是暂时追不到虚连题梁了,而且人海的阻隔力量也是很大的,不过……
“静啊,你看到刚刚那个人了吗?”
“嗷呜~”看见了。
“我想要他的头。”
守静:“……”你要这种东西做什么?
犹豫了一下,金毛犼拿自己毛茸茸的圆脑袋蹭了蹭温如瑾:“嗷嗷嗷~”小爷可以拦住他,但是头你得自己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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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荆州下上洛。
荆州斩杀敌军十万余,俘虏逾三万,皆坑杀。
时匈奴左贤王虚连题坚之子虚连题梁亦在上洛,逃窜不止,为神兽亲阻,后死于公子烈马重踏之下,胸骨皆裂,血溅三尺。
公子命人将其头颅悬挂于城门,祭我破碎山河,祭我千万同胞。仲夏日烈,暴晒,十日不撤。
七月末,残云收夏暑之际,荆州与河南联军之中路,攻克始平郡,与上洛郡一同,遥望长安城。
九月中,秋水生风,寒雁南飞,薛青掣终于在拿下梁州后,翻过了秦岭,围绕到了长安西北侧的北耀郡。
三军齐攻长安,数月未下。
战事陷入了白热化阶段,天寒地冻,敌不动我不动。
******
猛攻了几月未果,如今兵疲马倦,天气恶劣,众人商议过后,一直认为这正好修养一段时日。
温如瑾听说自家弟弟唐小虎也跟着薛青掣的大军进入了匈奴汉国,还受了不小的伤,如今还在养伤。
左右如今长安暂时攻克不下,而近日不是作战的好时机,温如瑾便打算绕路过去看看唐小虎。
路上520唏嘘不已:“现在都一月份了,再打不下来,再过两个月你就得十六岁了。”
这段时日金毛犼也十分暴躁,那个左贤王不知道是不是针对它,每次打起来,它跳哪儿哪儿就是一阵箭雨,感情是专门排了一堆弓箭手盯着这只神兽,手笔之大,连温如瑾都得唏嘘几句。
当然那什么刀枪剑雨,金毛犼它倒是不怕的,它速度快根本不担心能击中自己,击中了就这时候的凡夫俗子们的这点武器的威力,也破不了它天生的防御。
但是它又不傻,它还是会怕连累了己方士兵的,故而好几次都束手束脚,被死死盯住的守静是哪哪哪都不得劲了,后面干脆不上阵了。
它开始埋头睡大觉,就连此次温如瑾要过其他营帐去看望唐小虎,它都不肯起床。
薛青掣所在的西路军军营大帐。
温如瑾进了一个小帐篷,只看到受伤的唐小虎已经睡着了,伤在背部,说重不重,说轻不轻。
温如瑾给自家弟弟擦了擦汗,见他脸色不错,便走了出来,不愿打扰他休息。
营帐门口,薛青掣于寒风凛冽中,满面冰霜地看着前方染血的长安城的方向:“久守必失,公子觉得呢?”
温如瑾没有说话,动作略轻地放下了门帘,他知道这位将军在提醒自己什么。
长安城内有很多华夏族人,就算被屠戮了一遍又一遍,也依然没有彻底地死光,大军的到来,令这些人振奋不已。
有不少的华夏族人冒着极大的风险,混迹在匈奴士兵中,临阵倒戈,亦或者冒险攻击守城的匈奴兵,又或者前仆后继地企图去开城门……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凶多吉少。
城外是血腥的攻城,城内的宛如屠戮猪狗的大屠杀。
不得已,温如瑾只好叫人造了个简易的扩音器,喊话城里头的同胞潜藏好,时机未到,不要牺牲自己,造成无谓的伤亡。
为了此事,温如瑾还动用了长孙元正在长安城的暗桩,只为了更好地安抚里头的百姓,但后果是暗桩暴露了些许,这些暗桩被虚连题坚抓住后,就在攻城的时候,当着他们的面,把他们的人给活剥了。
看得出来,虚连题坚真的恨透了温如瑾了,毕竟他要养出虚连题梁这么一个好大儿,也实在不容易。
薛青掣此举倒不是不满温如瑾的行为,有过短暂的一次交道,他知道这位公子对百姓有着十分柔软的仁心,但是此时此刻,他不希望温如瑾因为里头的惨烈动摇心绪。
所以他提醒温如瑾,久守必失,长安将被夺下,这是必然的,左贤王痛恨温如瑾与神兽,但是他再如何强硬,也不过是一人,援军无法及时赶到,他必失长安。
“我曾和将军说过,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
“哦?公子又有妙计了?”
温如瑾摇头:“我听闻有人自兰陵而来,却并不投奔于我,而是游山玩水,解惑百姓。我想,不如去问问此人有何良策?”
******
兰陵来客?
薛青掣那张冷峻的面容上露出了些许意外之色,他并没有听说过最近有什么名士自兰陵而来,更何况,既然来了此地,那必然是对他们有所图谋,又为何深入山林,却不来拜会?
故意拿乔?
“呵,怕不是什么弄虚作假之辈。”薛青掣冷笑了一声,忍不住提醒温如瑾,“就连那位‘会稽临江仙’不也是亲自来投奔公子么?难不成此人比这之临江仙还要有名?”
温如瑾不以为意:“人与人之间,大有不同,怎可一概而论呢?”
至于谁更有名气,嘿!那还真难讲!
薛青掣不作声,心中依然对那人不看好,什么游山玩水,却又在百姓群众中声名鹊起,明显就是冲着他们公子去的,谁不知道这天下之大,唯有他们公子心系百姓,能在百姓中扬名,就等于在他们公子那挂上了号。
如此迂回婉转,是薛青掣这样的武将所不喜的,他甚至皱着眉发散了思维:“公子小心,虽我等已经拿下此地多月,但其终归被匈奴人占据数十年之久,难免……有些余孽!”
更难免这些余孽深谙他们华夏人的操作,假扮名士,诱公子前去,只为瓮中捉鳖!
“倒是不知道将军也有如此千回百转的思虑。”温如瑾倏地笑了一下,发现薛青掣并不像自己最初所认为的那样冷硬无情。
至少,这厮现在明显是在关切他的安危,甚至刚刚提起那些长安城中惨死的同胞,也是担忧他的心态。
温如瑾伸手临空遥遥一点长安的方向:“此事已陷入僵局,豫州那边同是,唯有宁州咬下了成汉的一块肉……既然已入僵局,不若出局寻求转机,至于那位‘兰陵来客’,管他是敌是友,我自有应对。”
“须知,一力降十会,我有何惧?”少年那长开了不少的面容上,神采飞扬,那笑意就如同飒爽的寒风,“多谢将军担忧,但倘若真是那匈奴的余孽,岂不更好叫我等将计就计,乘机清理一番?纵使不能攻克长安,但我等吃下去的土地,可就没有还回去的道理!”
******
在正式出门去寻访那位纵情于山林的“兰陵来客”之前,温如瑾还打算去找季明诚商量一下如今的情况。
但据说季明诚打马观察地势去了,而他又听闻唐小虎醒了,于是便再次去看望自家弟弟。
也许是年轻人的恢复力比较强,唐小虎醒来的时候,脸上不怎么能看得见病容,倒是有些生机蓬勃的模样,吃东西也是狼吞虎咽吃得极快。
“大哥!”见温如瑾的身影出现,这虎头虎脑的小子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温如瑾按住了他,笑道:“还改不了口呢?”
“额,三哥,”唐小虎挠了挠头,“我是一时口快。”
接下来温如瑾耐心地陪他坐了一会儿,关心他这些日子的遭遇,唐小虎是问啥说啥,三下五除二所有事都给倒豆子似的说完了。
“母亲和姐姐们还有小龙他们都挺好的,就是姐姐们很忙,天天在外头跑,变得又瘦又黑。”
曾经那云鬓香影仿若神妃仙子一般的模样,仿佛是一场梦,这话唐小虎就没说了,反正他觉得姐姐们一直都很漂亮的。
温如瑾温和地问他:“怎么忽然想到要参战的?”
“也不是忽然啦,师父说我习武的根骨不错,但是那什么来着……哦对,悟性太差,没办法灵活运用,所以他叫我干脆跟着薛大将军从军,什么生死之间,招式自然就会融会贯通了。”
法子是好法子,再没有比死亡更能激发人的潜力了,但太过危险。
唐小虎说着嘿嘿笑了几下:“三哥,我知道自己比较笨,不过你还别说,这玩意还真有用,我现在脑子里反应不过来,身体自然就会躲避刀剑了,早知道这么有效果,我一年前就该跟着你上战场的。”
“胡说八道,”温如瑾不轻不重地瞥了他一眼,“你那会才习武多久?嗯?扎马蹲都扎得摇摇晃晃。”
唐小虎闻言也不反驳,嘿嘿地笑着:“那也是,不过这次还得多谢薛小将军一直带着我,不然我前边可能就被砍死了……”
根骨不错,悟性却不佳,总归是有些遗憾的。
温如瑾仔细检查了他的伤口,不得不说薛青掣手底下的军医有几把刷子,唐小虎的伤口并没有渗血渗液的现象,显然是恢复得很不错。
“我们家小虎自然一向都是十分了得的。”温如瑾动作稍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要好好休养一段时日,薛小将军那边我会亲自去感谢他。”
“小虎,自你上战场以来,你可有立功?可不能全是给薛小将军添麻烦。”
说到这个唐小虎就激动极了:“怎么会!我一开始是有点跟不上,但是这几个月以来,我学得可快了,我总共杀了三个匈奴兵!!!”
他那双圆圆的眼睛,说到杀了三个匈奴的士兵,倏地就瞪直了,而后,甚至浸出了朦胧的泪意。
“好!很好!”温如瑾激动地拍着他的肩膀,他当然知道唐小虎是想到了什么,“小虎十二岁便能上阵杀敌,比你哥哥我更厉害,兰姨若是知道了,也该为你感到骄傲!”
这话一说完,就像是心窝最柔软的地方被忽然戳中,唐小虎当场飙泪,扑进温如瑾的怀里,失声痛哭,呜咽之声久久不止。
“哥!我若是早些学会,阿娘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石夫人对他很好,特别好,像亲娘一样好,可是他还是想念自己的亲娘,
想念她夜晚地时候给他们兄弟摇着扇子驱蚊,想念她领着他们下地劳作时要将他们兄弟放在阴影处,想念她扯了一块新布,都是先叫他们穿,想念她那些年那么难,却从不打算改嫁……
如果他早些像现在这么厉害,可以上阵杀敌,阿娘是不是就不用死了?他们是不是就能带着阿娘过上好日子?
温如瑾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抱着这孩子,摸了摸他的头:“小虎一直都体贴又懂事,小小年纪就会下地干活了,那时候我们又哪里想得到,一眼望到头的庄稼汉子还得去学习杀人之技呢?”
这孩子虎头虎脑的,身体结实,仿佛无比坚强,然而温如瑾知道,他脆弱极了。
世间加诸在他身上的伤痕,又何止是那背上的刀伤,腿脚上的烫伤?
落在心上的痕迹,无人能知。
唐小虎毕竟是受了伤的,哭累了就睡了过去,原先他还记挂着要问自家哥哥那什么金毛的神兽,还有两个舅舅拜托他要向哥哥打听那个什么“纯金”打造的冠冕……
但是他都忘记了,大脑疲倦,眼皮沉重,终究在温如瑾的轻拍之下睡着了。
******
温如瑾再次掀开门帘的时候,扑面而来一股凛冽的寒风。
去岁他也是在这样的冰雪天里,认了长孙元正为义父,自此人生一步登天。
武林桃花烂漫之时,他打马出征,百姓沿途相送……
如今风雪再临,他们却还未能踏入长安城的地界。
左贤王虚连题坚?温如瑾冷笑了一下,总觉得自己当日是有些没能顾虑周全,若是早些精准抓住这厮对儿子虚连题梁的看重,他就早些把腊干了的虚连题梁给他送回去。
儿归亲爹,腊肉归父。
能把他当场气死,气得中风就最好了。
520的叹气混杂在风雪中:“过些时日,天气就会好一些了,要继续强攻吗?”
温如瑾摇了摇头:“久守必失,强攻伤亡太大,不必强攻,怕只是……”
怕就怕豫州情况有变,这个变,不限于豫州攻下了信都亦或者豫州久攻不下后放弃信都,届时匈奴王究竟是继续和豫州死磕信都,还是掉个回马枪杀回来守长安,真不好说。
最好就是在豫州攻下信都的同时,荆州也得拿下长安,同时当然太难,但至少不能时间不能相隔太久,但凡相隔了三五个月,那匈奴人也必然明白二选一的必然,就不会两个一起生啃了。
事情本不该太着急的,但是今年这天气,虽然也下雪了,但明晃晃不如去年……难免来年的收成会不好,届时粮食不足,而兵马却已经在大城脚下,这时候叫人放弃回家,那实在太难以接受了!
所以不论是温如瑾,还是老谋深算的豫州牧,都打着必须速战速决的打算。
至于520说的强攻,那暂时真不行,至少这两天不行,虚连题坚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灵感,深夜就叫人从城墙上沿着城墙倒水。
天气寒冷,这些水无需多久就能凝结成冰,城墙生生多了一道滑不溜秋的透明薄膜,云梯攀爬的难度直线上升不说,这城墙还防火了!
天寒地冻的,士兵本来就辛苦,这波一搞,攻城难度涨势喜人,是520希望它股票能长成那样的涨势。
温如瑾想着再放松个三五日,就得趁其松懈之际强攻了,又想着回去后要与风和颂写信,详细了解豫州的情况……
脑子里千回百转,温如瑾最终走到了薛向明的帐篷,却被告知薛小将军去军营不远处的湖泊那边了。
温如瑾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先找季明诚。
于是他问左右:“季先生回来了吗?”
他找季明诚的的事情不算紧急,却也重要。温如瑾已经大概确定了那位“兰陵来客”,就是520先前提过的“兰陵云珠子”,让风和颂失神的那个。
温如瑾感觉季明诚应该会知晓一些内幕,且他还有更重要的消息需要听对方的建议。
只是可惜,季明诚还没回营地,于是温如瑾就去找薛向明。
走到那片早就冻结成冰块的湖泊边缘,便看冰面被人凿开了一个大洞,洞口水面甚至还冒着森森的寒气,在这洞口的边缘地带,乱七八糟地丢着一地衣物。
“咳咳~”温如瑾出声。
“哗啦——”有人从水底下倏地破水钻了出来。
入目就是一个黑色的长发,麦色的躯体,原是他整个人直接潜进了冰冷的湖水中。
薛向明张着嘴哈气,趴在冰面上,仰头看见了温如瑾,他向温如瑾伸出了手臂,阳光下那稀碎的水珠反射着凌凌的光芒,他那手臂上都是精壮的肌肉:“公子,下来一块啊。”
温如瑾瞥了一眼这寒气腾腾的湖水,淡定后撤一步:“不了,我身子骨娇弱,比不得你年轻人。”
“公子,”薛向明一脸不认同地看着他,“上次你才说你身强力壮!”
“你也说了那是上次,”温如瑾面不改色,“这次我柔弱不能自理了。”
“哈哈哈哈哈哈——”薛向明倒也不在意,随意扒拉了一下头发,“还请公子暂且背过身,容我先穿个衣服。”
刚刚还邀约共浴冰湖,现在就要背过身去避嫌了……
年轻人,就是屁事多。
作者有话说:
薛向明:来啊,大家伙们,一起凿冰冬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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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二合一)
温如瑾是专门找薛向明, 向他道谢的。
唐小虎有多少本事,他还是能估摸出来的,没有薛向明带着, 他这个弟弟可不是挨一刀能了事的。
“谈何言谢啊公子, 你可是连碗里一块肉都得给我的,”薛向明可高兴了,哥俩好地伸出成那长臂猿一样的手臂,直接勾住了温如瑾的肩膀, “公子的弟弟,不就是我弟弟?”
听听这话说的!
温如瑾觉得薛向明和他亲叔叔简直是两个极端,薛青掣这个人看似冷冰冰不通人情世故, 实则他精明得很, 不会踩底线。
薛向明大大咧咧看着好相处,其实有点过于自来熟了,要搁在其他上位者眼中,他甚至有些不知轻重, 你第二次见面说你家主公的弟是你弟?
不过,温如瑾是不在意这些的。
“死生之大,怎能不谢?”少年公子的满面慎重。
“嗐, 快甭说这个了, 谢来谢去的岂不见外?”薛向明像是受不了这样的严肃一般,“小虎子我看行,给他点历练,他早晚超过我咯, 今日我带他, 改日便是他带我。”
这话是狗屁, 但是温如瑾只是笑而不语。
唐小虎根骨是不错, 但那也不是什么打通了任督二脉的绝世仙骨啊,这位薛小将军的根骨能差?更何况这厮打小就跟着自家叔父在战场摸爬滚打。
唐小虎想要超过他?十年八年后再说吧。
温如瑾和薛向明说一声就准备走人了,结果薛向明非要跟着他一块儿溜达去另一个营地。
问他原因,嘻嘻哈哈地说想去见识见识那只大名鼎鼎,还会甩金珠的神兽。
再问——
“哦,我被罚了,因为贪功冒进,被打了一顿,顺便被丢到冷板凳上,不给我上阵了。”
薛向明挠了挠头,有些羞耻,但还是把话说清楚了:“所以我跟着公子你转营地去,把我到李大将军的帐下,或者其他什么大将都行,就算是河南的大将也行,总之公子你帮帮忙安排我上阵杀敌,我可不要待在后边发霉。”
温如瑾:“……”就知道没那么简单。
不过薛向明这小子是真的皮粗肉厚,挨了顿毒打,居然还能去凿开冰面冬泳。
温如瑾无奈之下去找薛青掣,言明要借走他侄子。
薛向明这位小将军在其叔父的帐下,说重要还挺重要,至少也得是第二梯队的上层了,但是说不重要那也不是特别重要,至少不是无可取代,不然也不会被薛青掣直接丢到冷板凳上了。
不出所料,薛青掣没有拒绝,反而还吩咐自家侄儿要保护好公子,完了又忍不住骂他:“成日里没个正形!像什么样!?”
然后他难得有些情绪外露,对温如瑾说:“公子,不必给老夫颜面,这小子,就该好好磨一磨!”
那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让温如瑾心中大呼惊奇。
没有外人在场,薛向明就不给他叔父面子,哼哼唧唧的,确实没正形。
温如瑾只能笑:“将军言重了,薛小将军轻重得当,前途无量。”
这话听着像是站自己这一边的,薛向明有些喜形于色地看向了温如瑾。
结果温如瑾话锋一转:“不过……这玉不琢,确实不成器。我会好好替大将军打磨打磨他的。”
这话一出,薛向明像是猫炸毛了似的,疯狂瞪温如瑾,满脸都是——“我怎么着就不成器了?在公子你横空出世之前,我是当世最有名最年轻的小将好吗!?”
但这话让薛青掣倒是满意了。
其实薛向明只是看着有些不着调而已,并不是真的在战场上也分不出轻重。
温如瑾刚刚问过520了,那所谓的“贪功冒进”,是因为跟着他的唐小虎见了匈奴人恨意上头控制不住自己,嗷嗷叫着就扑了上去。
身为领头的薛向明,为了把唐小虎捞出来,无奈之下只能迅速调整策略,冒险深入敌营,虽然也屡建奇功,但是扣他一顶“贪功冒进”的帽子,他还真的摘不下来了。
话虽如此,薛向明却是非同一般的有担当,他若是直接把唐小虎丢出来,那薛青掣也不会不理解,或许说,纵使他不推出不听指挥的唐小虎,薛青掣也不一定就不知道当时的情况……
但是情况就是:一个不说,死扛,一个不问,直接罚。
温如瑾只能说,严明军纪,总该有人背这一口锅的,他们默契地做下了相同的选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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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向明得了自家叔父的准许,可高兴了,恨不得立刻就跟温如瑾跑路,逃离亲叔叔的高压。
“不着急,待季先生回来,我还有事要同他商议。”
好在季明诚回来的也早,晌午的时候就回来了,一路风尘仆仆的,他倒是没想到温如瑾会专门等自己。
“公子稍作休息,待我换身衣裳。”季明诚拱了拱手,快速闪入了自己的帐篷。
像他这样的谋士,尤其是他这种出身名门的家伙,是很讲究礼仪的,至少他不能像是薛向明那样,光溜溜地就见人,见主公之子,未来的主公,如今的小主公,不说沐浴焚香,但至少应该慎重一些,换身衣裳,洗把脸还是需要的。
季明诚也没叫人等多久,温如瑾进去的时候,还以为薛向明会跟上,结果这货清零的情商忽然又上线了,说是要去看望一下唐小虎,临走了说:“公子出发可别忘了我,记得吩咐左右喊我一声。”
“你去吧,”温如瑾轻笑,“我都已经向你叔父借走了你,借都借了,还能不带走?”
薛向明于是快活地跑了,温如瑾的左右留下来把守了帐篷的入口处。
进去的时候,季明诚已经在煮茶了:“公子,请坐。”
“季先生,时间紧,我需长话短说,您见谅了。”温如瑾脸上的笑意收敛了,撩开衣摆坐在了季明诚的对面。
季明诚神色慎重地颔首:“可是公子自那些从长安城中逃出来的同胞口中,得知了什么?”
不愧是出身世家名满天下的顶级谋士,说话甚至不需要说一半留一半,开个头人家就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季先生一如既往的神机妙算。”
季明诚闻言失笑:“这哪里是算出来的。”
没错,温如瑾要找他商量的事情,确实就和那些从长安城里逃出来的同胞有关。
虽然这些人死伤无数,但是还是有不少的人,一开始就被迫加入了匈奴的兵营中,而后在温如瑾安排的暗桩的组织下,有预谋地临阵倒戈,这些人都受了不少伤,也死了不少,但是还是有许多命大的,撑到了己方的阵营。
温如瑾就从这些人的口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信息——匈奴的粮仓。
季明诚略微沉吟:“虚连题坚老谋深算,且多疑善变,他遇事向来不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是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故而……”
“故而他一定会转移粮仓所在,不叫我等窥见。”温如瑾淡然一笑。
季明诚叹了一口气:“公子所言极是。”
所以同胞冒死抓住的消息,不一定是有用的。
其一,他们是华夏人,被抓去也是充当壮丁,底层的壮丁如何能窥见粮仓等重要物资所在?最多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一些细节罢了,而这些细节,很有可能并不是他们自己抓住的,而是虚连题坚有意透漏给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迷惑荆州;
其二,就算消息是正确的,那也不够精准,一旦打草惊蛇,此计就基本废了。更何况,以虚连题坚的谨慎,他很可能在发觉有人临阵倒戈之后,力求妥当地直接转移了粮仓。
“何不将计就计?”温如瑾接过了季明诚递过来的那杯茶水,垂眸吹开了茶面上的茶叶,“怕就怕虚连题坚沉得住气不动,他一旦‘动起来’,我们才能有机可乘!”
季明诚眉尾一扬,哈哈大笑:“公子好手段!”
确实如此,虚连题坚要是不动还好,毕竟他们拿到的消息驳杂又混乱,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实在不好下手。但是虚连题坚偏偏就是个多疑的,他必然会有动静,而他一旦动起来了,就正好被死死盯住他的己方发现……
最准确的消息,当然得是虚连题坚自个儿无意告诉他们的。
季明诚没想到这一步吗?
当然想到了,就是因为想到了,他才那么着急爬山看地形地势。
他早已经在为接下来的计划做准备了,这也正是温如瑾会不遗余力去寻找所谓名士的原因所在,实在是……这样的打工人,太难得了!
“公子此番前来,怕不是为了此事。”季明诚早就知道,关于这件事,他与温如瑾应该算是“心有灵犀”的,无需面对面地交谈,一切尽在不言中,所以答案一开始,季明诚就没打算挪动到李峰隆的营地去找温如瑾。
温如瑾点头:“确实不是为了此事。”
“谋其粮仓,彻底断其后路,已经箭在弦上,我等也算是万事俱备,无需着急,只需等待时机……”温如瑾说着叹了一口气,“我心知此一谋,已能大大加速结束此战,也可减少伤亡。”
“但公子仍觉得不够,想要将伤亡降到最低。”季明诚淡然地补上了温如瑾的未尽之意。
季明诚知道温如瑾在忧心些什么,被彻底斩断了退路的士兵会出现两个状态,一是兵败如山倒,二是破釜沉舟悍不畏死。温如瑾担心的就是出现第二种情况,届时虽然拿下长安是早晚的事,但己方必然伤亡不小。
温如瑾就是想要减小这部分的伤亡,季明诚其实不太在意这方面的东西,兵家之事,死生之地,生死乃常事!
一时之间,季明诚也不知道应该感叹这位公子还是太过年幼,心不够狠,还是应该欣喜他赤子之心,连底层兵卒的性命都如此慎重。
温如瑾笑了,也不再和他打马虎眼。
放下了杯盏,他凑近季明诚,盯着他的眼睛,问:“季先生,虚连题坚帐下有两员大将,皆是他的左右臂膀,其中一个,是匈奴与华夏的混血,你说……策反他,有多大把握?”
季明诚:“……”他的回答是手抖了一下,茶杯中的茶水直接倒进了自己的衣袖里。
此处封闭的空间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寂静。
良久之后,季明诚吁了一口气:“原先是一成把握不到,但若公子真能断了粮草,又兼之能一针见血恰到好处的威逼利诱,或许……有五成把握。”
他放下了杯子,不紧不慢地拧了拧自己的衣袖,将那茶水拧尽,神色漠然道:“我亦知晓公子行事作风,向来身先士卒,不惧死地。但是,五成把握,不足以叫公子以身涉险。”
事若成了还好,减少了伤亡。
事若不成,那个匈奴与华夏的混血,直接逮了他们公子,砍下人头去邀功。
那他季明诚踏马的找谁说理去!?
“哈哈哈,”温如瑾一屁股坐了回去,“当然不是我去,一员裨将罢了,哪里值得我亲自前去?除非我等要策反的是左贤王虚连题坚。”
这就是扯犊子,虚连题坚能被策反?
“哦?如此说来,公子已经有人选了?”季明诚思索了一会儿,也便松口了,他人的命没有公子的命重要,五成把握,还是足以去冒险的,“只是你所说的那员大将,我不了解,亦无把握,遗憾我不能亲自前去,但交予他人,我却不放心。至于那风和颂,可惜了其仍在豫州……公子心中属意者,是何人?”
“不是旁人,正是排在这会稽临江仙前头的那个——兰陵云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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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季明诚所说的,你都听到了吧?你按照这个方向去查一查看有没有之前被忽略掉的蛛丝马迹?”
520嘿嘿地应了一声就跑了。
没错,温如瑾特意找季明诚,除了和他确定行事的细节,便是要问问他,那风和颂,究竟和云珠子有何等联系。
他有个重大的任务需要交由顶层的谋士去完成,如今思来想去,唯有主动送上门的云珠子特别合适,但是想要物尽其用,温如瑾必须赶紧搞清楚云珠子与临江仙之间的关系了。
季明诚出身名门,虽然年纪比风和颂要大一些,但再怎么着大家伙都是一个名士圈子里头的,甭管季明诚认不认识他们两个,有没有什么深入的交往,总归就那么些人,不认识你,指不定认识你老师,指不定我的老师认识你的师祖,指不定咱们求学的时候共同听过某某先生的讲学……兜兜转转,总归知道点什么。
根据斯坦利·米尔格兰姆描绘连结人与社区的人际连系网所提出的“六度分隔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六个。”
也就是说,一个人最多只需要通过六个人,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这还是针对那人口基数暴增的现代社会而言的,更别说是现在这个人口稀少的古代,还是限定了名士圈。
最后——你别说,温如瑾还真的压对宝了,季明诚知道一些,比520查到的多一些。
“此二人我皆不认识,”季明诚面上含着一抹淡笑,“但,多少知道些许。”
“云珠子是《捭阖策》的作者,璇玑老人的开山弟子……”
说到这个璇玑老人,那就是鼎鼎大名了,就是那种,在文化圈中地位崇高到振臂一呼,可以带动天下舆论的那种。甚至是那种,抵达了仅靠着这山海一般的名声,他只身深入敌营,敌将都不敢随便杀他,还得耐心听一听他要哔哔一些什么的程度。
“璇玑老人隐居山林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世人的面前,世人皆知,璇玑老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谓无所不知,想要求学者,山海之众。”
“云珠子,就是他的开山弟子。”
开山弟子是很重要的一个存在,是一个师者的第一个徒弟,甚至是直接可以这指定为继承人一样的存在,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开山弟子都十分的特殊。
季明诚脸上的神色有些凝重:“璇玑老人的弟子,我只知道一个云珠子,云珠子确切就是开山弟子,但……至于是不是关门弟子,那就不好说了。”
关门弟子,是一个师者另一个最特殊的存在,一个优秀到让他觉得收了这个弟子就不必再收其他弟子的人,是最后一个弟子。
温如瑾好像有点明白季明诚要暗示什么了……他怀疑璇玑老人有第二个徒弟,云珠子只是开山弟子而并不同时是关门弟子,但是没人知道这个“关门弟子”是否存在,存在的话,又究竟是谁。
“至于那位会稽临江仙风和颂,”说到这个,季明诚就忍不住发笑,“此人原名崔尚卿,是崔家的嫡系子弟,年幼时曾云游求学,至于学到了谁那里……就不得而知了。”
“十年前崔尚卿学成归来,但六年前崔尚卿又自崔家出走,不再以崔家子弟名声行事,自称会稽临江仙,取名风和颂,云游讲学,名震天下。”
这话说得,温如瑾都忍不住想笑。
季明诚的暗示几乎可以说是明示了,他怀疑璇玑老人有第二个弟子,他怀疑风和颂,或者说曾经的崔尚卿,就是那个关门弟子。
但是他没有证据,就只能这样含含糊糊地暗(明)示温如瑾。
“云珠子藏得太深,我见过他的手书,未曾见过他真人。”季明诚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此二人之间究竟有没有此等联系尚不可知,倘若是有,那又该如何?风和颂可从未提及过自己是璇玑老人的弟子。”
对!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了。
以璇玑老人的崇高地位,谁会不以成为他的弟子为荣呢?可倘若风和颂真的就是璇玑老人的弟子,他为何从未提及过,是不想提,还是不能提?
如果是后者,不能提的话,那风和颂和云珠子,恐怕就不是什么亲亲热热的师兄弟的关系了。
师兄弟之间并不一定是多么友好的关系,庞涓和孙膑是一对,苏秦和张仪又是一对。
得到了季明诚的“暗示”,温如瑾就让520按照这个方向调查了。
而他本人也领着薛向明踏上了回营地的路途,他要去把金毛犼叫上,一块儿去会一会那个云珠子,权当是给怏怏不乐了好些日子的守静放放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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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向明跟了温如瑾一路了,自然也发现了他并不如表面的轻松。
他于是驱马凑近了温如瑾:“公子,你有何忧虑,可需属下给您开解开解?”
“就你,还开解我?”温如瑾都被他逗笑了,“你顾好自己就行了。”
起先薛向明还以为自己能见到那个传说中威风凛凛、都毛下金的神兽,结果他只见到了一只睡觉睡到肚皮朝上,四仰八叉,还在哼哼唧唧打呼噜的小兽。
“这……这么小!?”薛向明的眼神明晃晃的就是“网友面基后的破灭”感。
温如瑾想叫他闭嘴的,没来得及,守静其实早就醒了,有陌生的气味靠近,它怎么可能睡得着?只不过是温如瑾的气息让它选择了继续昏睡,它哪里又想得到,居然有人敢当着它的面,吐槽它长的小!?!
终其一生,它最讨厌两件事,一是人家说它小,长不大;二是人家说它长得像狗。
“吼——”那只看着软乎乎的小兽,倏地跳起,对准了薛向明的脑壳就是一声暴怒的吼叫。
此一声,堪比裹挟了狂风巨浪的河东狮吼,薛向明直接被吼到兜鍪落地,头发如箭矢一般笔直向后。
“我认输!!!”薛向明顶着这只冲着他脑袋而来的十八级飓风,狼狈不堪地嘶吼出声。
狂风骤止。
金毛犼闭上了嘴,抖了抖胡子,骄傲又冷艳地瞥了他一眼,满脸的——呵,凡人!脆皮辣鸡!
薛向明:“……”就不敢说话,完全不敢说话,委委屈屈地把头发重新弄好,委委屈屈地满地找自己的兜鍪……
等他一回神,就发现不论是温如瑾,还是跟在温如瑾身后的那些随从左右,一个个都是满脸憋笑,要笑不敢笑,脸皮疯狂抽搐的模样。
“你们这是不是过分了!”
金毛犼跳上了温如瑾的肩膀,伸出爪子拍了拍阿贞:“嗷嗷呜~”不过分,给小爷继续笑,笑死他!
得了守静的暗示,阿贞直接大笑出声,哈哈不止,他早想看这位薛小将军出丑了,谁叫这厮跳得这么高?
初次见面,金毛犼凭借一声吼叫,成功奠定了在薛向明心中的神兽的地位——谁也没说神兽不能是个未成年啊不是吗?
温如瑾安抚住了他们,又派人去向李峰隆告知了一声,带着一小队人马,就往后方那座有仙山之名的浮屠山上去。
这一路十分不好走,先是不得不放弃了马儿,后是不得不换上了芒鞋,栉着山风沐着冷雨,劈了竹子充当拐杖,就这样艰辛地往前走。
阿旗在询问一个背着药篓子自山上下来的老者。
老者略微听了一听,道:“你们要找的那位先生,在更上面的山上。”
温如瑾抬头望了一望,云雾袅袅,山影迷蒙,他服了,这云珠子体力过人啊,这都能上得去。
阿贞忍了又忍,忍不住了问:“具体在哪呢,还望老翁告知。”
老者哈哈一笑:“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山峦高峻,云霞深杳,难觅仙踪。
作者有话说:
①六度分隔(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理论,参考百度百科。
1967年,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Stanley Milgram(1933~1984)想要描绘一个连结人与社区的人际连系网。做过一次连锁信实验,结果发现了“六度分隔”现象。
②出自中唐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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