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19世纪女继承人 > 250. 红粉世界250 避开美林堡的……
    避开美林堡的是是非非,来到斯蒂文顿度假,对薇薇安来说其实还有一个好处...她有更多时间做点儿‘正事’了。

    事实上,她最近一直在和阿丁顿兄弟见面——阿丁顿兄弟两人,都是此时算是高级人才的‘电气工程师’,应该说,‘电气工程师’这个概念在此时都不清晰,只能笼统地说他们是工程师,是发明家。

    “...是的,我也认为电力非常有前途...只不过,相比起蒸汽机它还很‘弱小’,这限制了开发更多使用电力的机器。”薇薇安主要还是想要建立一个日化帝国的,这是她的主业、奋斗目标。

    但话说回来,有些明显是未来趋势的东西,都送到眼前了,也没有必要往外推吧?

    薇薇安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科学家们真的走的很近,即使主要都是化学家,也多少有些别的。大家都知道这位百万富翁的女继承人对新技术感兴趣,如果能够说服她,她是不会吝惜投资的...所以真有不少人愿意给她展示自己的发明拉投资。

    说实话,大多数都是没什么前景的东西。这也不奇怪,人类科技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试错史,一个成功的例子之下,不知道有多少失败!哪怕走上了成功的方向,最终走对的也寥寥无几,更不要说大多数人其实走的是注定失败的方向。

    真要追究起来,最终的成功者也不见得是最聪明、最有实力的,这里面运气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薇薇安对于这些拉投资的人,大部分都回绝,但也有少部分确实投了钱。有的并不是那些人带来的项目多好,而是薇薇安看好这些人的能力。他们现在的项目确实没什么前途,可只要有人引导,做出成果并不难。

    阿丁顿兄弟就是这样的,他们当初给薇薇安拿来的项目是一个电池,这个电池应该打算供应电报使用的——这个时代,几十年前就有人发现了安培定律、欧姆定律(当然,这个世界不叫这个名字),之后电磁效应、电磁感应现象、楞次定律等重要理论也陆续被发现。

    关于‘电’的种种理论逐渐完备,现在正位于时代的十字路口上。

    不过,有些实用发明是有可能走在理论之前的,电报就是典型。因为对快捷通讯的需求,即使是‘电’的相关理论相当不完备的时代,电报也迅速得到了发展。

    在这个世界,使用电报用于军事的传统已经由近百年了!不过相对成熟的电报路线出现,并加以运营,还得追溯到二十年前,当时就在和礼兰王国,是为了铁路站点之间的通讯,依托车站安装的电报系统。

    在那之后又过了数年,新式电报机(其实是电磁电报机)的专利所有者就和人开了电报公司,显然大家也看到了电报在民用领域的前景。

    这十多年,电报迅速在世界各地的大城市有了发展,也显示了当初的眼光没错。

    只不过,没有电网的话,电报机到底是靠什么做电源的呢?在此时,常见解决法案是手摇发电+电池。平常电报机连接电池,收信时利用电池供电就行了。在需要发信的时候,则改为使用手摇发电机。

    主要是发信时需要的电量更大,电池很难供应。相比起艰难地提高电池,用手摇发电机要简单的多。

    嗯,电池,此时当然是有电池的,事实上电池的发明很早。只不过这个时代的电池肯定不能和薇薇安上辈子时相比,还是很简陋的样子。

    而阿丁顿兄弟带来的电池设计,说实话,薇薇安没怎么看懂,毕竟她也不是学这个的。至于中学阶段的物理知识,和电相关的,大部分也交还给老师了,大方向上的东西还能分辨,要看这种细节的、具体的设计,那可太为难她了!

    不过,薇薇安会看最后的设计数据,就觉得,这种电池对比现在冒出来的各种电池,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进步——站在电报公司的角度,使用这种电池不见得能省事儿,但成本增加是看得见的。

    虽然电池不太行,但和阿丁顿兄弟谈过之后,薇薇安觉得他们非常专业,也不缺乏创新精神。如果她想在电气领域加速一下科技进步,倒也不是不能从他们开始!

    所以薇薇安就建议他们,别搞电池了,搞发电机吧,而且不要搞什么直流发电机,要搞就搞交流电!

    一开始阿丁顿兄弟还有一些犹豫,倒不是对新方向排斥,事实上薇薇安看重他们,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也对这个方向有兴趣...这被薇薇安认为是有眼光,哪怕这份眼光不见得是能力的体现,或许就是运气而已,薇薇安也愿意为这份眼光买单。

    毕竟,大家看好的方向相同,薇薇安不用说服对方,对方就能拼命往这个方向努力——科学家、工程师这类人有没有主观能动性,差距是很大的!在这一行,强扭的瓜是真的会不甜。

    阿丁顿兄弟犹豫的原因是,他们之前为了电池项目也做了挺多事了,还是想把这个项目完成的...不过,一番犹豫后,他们还是被薇薇安画的大饼吸引,果断投入了发电机的研究。

    薇薇安倒不是吝啬投资电池的钱,她吝啬的是有能力的工程师的时间啊!阿丁顿兄弟花时间在电池上,那发电机的研究要什么时候才能开启呢?要知道,哪怕现在算是拓荒年代,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开发出来的速度要比后世科技放缓的时代要快,那也是需要花一些时间的。

    而如果不顺利的话,则需要更漫长的等待。

    “是的,这一点上您是对的,过去的电池也好,发电机也罢,都非常‘弱小’,想要带动功率稍大的机器都不可能,所以也限制了用电机器的发明。但现在我们有了不错的发电机......”

    阿丁顿兄弟满脸喜悦,从薇薇安投资他们研究发电机起,已经两三年了,他们终于有了不错的成果。

    早期发电机和电池是并行发展的,倒也没有谁比谁更原始的说法。毕竟认真来说,电池用水果都能制作,而发电机呢,也就是在磁场里做切割磁感线运动——前者是化学的,后者是物理的,都是中学教材里的经典实验。

    此前电池的发展情况要比发电机好一些,因为发电机的初始投入高,但要说比电池强,那又是没有的,甚至在便携性、稳定性上,还不如电池呢!在对电力需求有限的的当下,电池确实是比发电机划算的选择。

    不过,如果认可电力的前景,就能比较明显地看出电池和发电机的差距了...大量使用电力的话,电池可太难了!相比起一次性的化学能电池,发电机现在的发电量虽然也很感人,但从原理上,想象空间要大得多。

    阿丁顿兄弟就是那种非常认可电力的人,正是因为太认可了,所以他们认可发电机不说,还更认可交流电——交流电的优势其实也是在用电量大、电力传输范围大的情况下,才能确认的。

    “447kw的功率,是的,这个功率已经足够做不少事了。当然,先生们,这不是终点,我们还得开发更大功率的发电机,与发电机配套的输电体系。”薇薇安微微点头,对阿丁顿兄弟的成果表示认可。

    阿丁顿兄弟新弄出来的交流发电机有多强呢?对比的对象是十几年前发明的一种水力发电机——这十几年间,虽然也不是没有别的发电机面世,但都可以说是无足轻重,注定无法在发明史上留下什么痕迹。

    当时那台水力发电机有的是3.2kw的输出功率...由此可以知道差距了!

    虽然这十几年,也有些改进,提高了输出功率,可和阿丁顿兄弟的新发电机输出功率,还是有着数量级的差距。

    “虽然这个输出功率,要带动大机器的话,可能一间工厂就得有一个发电车间,自备发电机了。这样的话,相比起蒸汽机,发电机是没什么优势的...但,447kw的输出功率,也不是不可以尝试商用。”薇薇安在认可之外,已经在思考电力商用的事了。

    倒不是急着赚钱,而是只有让电力公司赚到钱,大家才能意识到前景,才能吸引更多人才投入其中...有市场反馈的行业总是会发展更快,完全凭个人兴趣推动某一产业的发展,不是做不到,但效率要低不少,而且还有被反噬的可能。

    “工厂的机器都是大功率,是不太好下手的,所以如果要成立电力公司,电力商用,还是居民用电这个角度更加合适。”薇薇安倒也不吝惜对阿丁顿兄弟谈到自己的想法,大家都是合作伙伴了,只是一些想法上的东西,实在不用藏着掖着。

    至于说被人复制想法什么的,且不说从想法到实现有多难,就说真的发生了那样的事,已经足够有钱的薇薇安也不在意经济上潜在的损失。相比之下,信任被辜负的感情损失倒是更让人在意。

    不过大概是这些‘灵感’来的太容易(就是上辈子的东西而已),薇薇安就算在意,那也有限。在对合作伙伴有信任的情况下,她也不至于不对合作伙伴分享。

    “居民用电的话,嗯,电灯是我的首选。”薇薇安毫不客气地说。

    面对薇薇安的爽快,阿丁顿兄弟是佩服的——如果是功率较低的居民用电方向,他们也很容易考虑到照明灯。从电能转化为光能,理论消耗就是比较小,这不需要知道后世的电灯是怎么搞的,就能以现有的物理、化学知识得出结论。

    只是要搞电灯,首先面对的就是奥斯汀家的汽灯厂...汽灯先在发展的也很好了,不要说上流社会了,就是中产阶级中条件不错的,也会在家里安装汽灯。相比起煤油灯、蜡烛,又或者煤气灯,优点太多了。

    基本上只要能负担的起,大家都会装汽灯。

    卖汽灯是一笔收入,之后源源不断地消耗灯罩又是一笔收入(相比之下,消耗的煤油就不是汽灯厂提供的了,此时生产煤油的工厂挺多的,奥斯汀家的汽灯厂就没有涉足这一块)...而现在搞电灯,不就是要掘汽灯的根吗?

    对于资本家来说,最好的做法明明是暂时不做电灯,等到汽灯业务的利润下滑到难以接受了,才上马新产品。

    薇薇安却不知道阿丁顿兄弟的佩服,他们甚至认为,正是因为薇薇安作为一个女人,没有真正的资本家心态(此时的资本家基本都是男士,人们并不认为女人能够那样凶狠,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才能如此纯粹地关注技术。

    她只是沿着电灯的思路继续往下说:“电灯的话,其实之前并不是没有相关发明,几十年前就有科学院的院士用电池和碳棒做出电灯了,但那只是个实验,那样的电灯显然缺乏实用性。”

    “现在发明的那些电灯,其实缺点很多,想要获得突破,还是要在灯丝上下功夫。”说到这里,薇薇安稍微犹豫了一下,就决定下次就假托从某个朋友的实验室里买到了数据,直接给答案吧。

    发明大王爱迪生和电灯的故事,那可真是大名鼎鼎了(虽然电灯的发明者并不是爱迪生,甚至真空炭丝灯泡的发明者也不是他)。

    所以薇薇安也知道,电灯的关键无非是两个,一个是真空的灯泡,另一个就是灯丝了。前者的话,以现在的生产水平,真空技术还差一点儿,但差的不多——换个说法就是,加钱大力投入,基本上就不难做到了。

    而后者么,不就是竹纤维炭丝么?

    当然,不是所有竹纤维炭丝都行。确定竹纤维炭丝可行之后,历史上电灯实验室的团队其实是全世界搜集各种竹子,制作竹纤维炭丝,最终才确定了一种日本竹最合适——这种竹子制作的炭丝,理论使用时长达到了1200个小时,相比起最初使用的那种竹纤维炭丝,提升了几倍。

    其实以当初实验数据来说,白金灯丝显然效果最好,但白金的价格太贵了。至于说后世更加耳熟能详的‘钨丝’,在此时则是有加工上的困难...钨的硬度大且脆,要将这样的材料拉丝,此时就算能做到,也有大规模生产上的麻烦。

    这个世界,最适合的竹丝会不会来自远东那个捏他自日本的国家的竹子,薇薇安也不清楚。不过也可以到时候试用全世界的各种竹丝嘛,工作到了这份上,其实已经没难度了,反复实验有限的待选对象就行。

    “除了电灯外,电能转变为机械能也比较容易,家用电器的话,也有功率较小的使用方向...电风扇?电风扇唯一要解决的就是小型化的电动机,啊,这个比较容易。”薇薇安并没有提电话,此时电话还没有被发明,‘贝尔电话’那种磁铁式电话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要搞电话,薇薇安这个门外汉是真的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相比之下,电风扇这种应用场景明确,以此时的技术水平也没有阻碍的‘家电’显然要合适的多。

    阿丁顿兄弟对薇薇安谈到的电风扇也很有兴趣,问了不少问题——其实,现在很多手工提供动力的机器,都适合开发出电器版。历史上电力能源席卷世界的速度能那么快,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之前手工时代,已经有不少提升效率的手摇、脚踩机器了,换成电源几乎毫无障碍。

    不过,要从那么多的手动机器里,挑出非常有普及潜力的,也是非常有难度的。薇薇安是站在后来者的角度,一下看中了电风扇。可要是身处其中的当代人,不见得会首先想到电风扇,而不是织袜机、洗衣机什么的。

    织袜机这种,就属于是错误选项了,不必说。洗衣机从长远来看,倒是比电扇更正确的选项,但问题是,时代原因,这个时代却不那么正确——这个时代,已经有搅拌式洗衣机了,但远远不能和手洗相比。

    要推洗衣机,首先得让洗衣机的性能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不然的话,有钱人为什么要让洗衣机糟蹋自己昂贵的衣服?而穷人,穷人肯定选择手洗啊!手洗不用钱。而机洗的话,哪怕不自己买洗衣机,而是搞那种按次数收费的投币式洗衣机,也是要花钱的!

    此时的人力不值钱,穷人不会、也无法想要节省自己的人力,投入到更有效的劳动中。

    对用电群体来说,他们本来就不用自己洗衣服,洗衣机有什么用?相比之下,即使再有钱,夏天也要受热,买电风扇倒是顺理成章的多。

    薇薇安不提电风扇的时候,阿丁顿兄弟不见得能想到这是最好的几个选项之一,但薇薇安都提出来了,他们一想也能想到了......

    和阿丁顿兄弟畅想了挺久的电气时代,薇薇安才送走了他们,然后又开始为电力公司做企划书...阿丁顿兄弟是技术型人才,这方面要指望他们是不行的。现阶段项目又还在保密阶段,想找个事业经理人负责都不是那么好找,也就只能薇薇安这个半吊子勉强做一做了。

    做做电力公司企划,平常再打打球什么的,薇薇安在斯蒂文顿的生活倒也还算悠闲——毕竟电力公司的成立还得做不少准备,企划倒也没那么急。

    这样明显要动用大量金钱的项目,就算薇薇安有钱,也得费心调度资源才能做成呢。

    薇薇安本以为这次离开美林堡,在斯蒂文顿的假期就会这样过去了,却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失窃事件一下打乱了生活。

    霍夫曼抵达斯蒂文顿的时候,奥斯汀家的庄园之中气氛紧张,不只是本地治安官,就连美林堡的警察都来了——倒不是薇薇安面子那么大,她这里发生了失窃案,美林堡的警察都来解决问题。

    就算她真有那么大的面子,薇薇安也很难毫无芥蒂地‘借用’警力这种公共资源吧。

    此时的贵族和富豪,他们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应该在这个社会受到更多优待,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对警察这类政府基层呼来喝去、要行方便,实在不足为奇...但有着上辈子三观的薇薇安是没办法心安理得那样的。

    被动接受一些‘优待’也就算了(就像上辈子时,普通人不会主动插队,但如果认识人,人家都主动要你先进去了,一般人也会是一边心虚,一边说‘谢谢’吧),可主动要‘优待’,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此时之所以美林堡的警察也赶来了,人还不少,一方面是涉案金额比较大,另一方面是大家怀疑,作案者是最近非常有名的珠宝盗贼团体。这个珠宝盗贼团体过去在美林堡活动了一段时间,美林堡的一些‘受害者’可以说是顶层中顶层。

    这样的案子,美林堡警察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这次听说斯蒂文顿也发生了案子,立刻就来了解情况了。

    一来,案子刚刚发生,是最有机会调查出什么的。二来,相比起人口密集、情况复杂的美林堡城里,斯蒂文顿这种乡下地方,盗贼团体想要浑水摸鱼的机会要小的多。说不定只是几个生面孔出现在这里,都会成为被注意到的理由呢!

    这是抓住珠宝盗贼团体成员的好机会,或者,至少也能获得更多线索吧——警察方面是这样想的。

    相比之下,薇薇安就只剩下茫然了...她到现在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治安很有问题,经常听说有钱人家失窃什么的。但她自己亲身经历,这还是第一次。

    然后就是后怕,住了不少人的大房子里,悄无声息就混进了大盗,从保险柜里弄走了珠宝——能盗走珠宝的话,想要绑架或者杀人越货也就不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