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急如焚,矮墙上的人却不为所动,一脸平静地先看看脚下,又看看方知雨:
“可是,我要下去才能……”
“不要下去!不许下去!”方知雨乱了方寸,声形急切,“你先从墙上下来!有什么事我们都可以商量!!千万不要着急!!”
“我没着急啊……”踩在悬崖边缘的女人好像根本没有身处险境的自觉,到这时了还举重若轻,跟方知雨指出——
“是你在着急。”
“是啊,我着急!”方知雨直接承认,“所以求你别跳!求求你!!”
她越低声下气,墙上的人似乎就越乐在其中。因为下一秒,方知雨分明听到对方笑了一声。
完了。这人是真的喝多了。
耍酒疯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上次她运气好没摔死,但人不可能一直被时运眷顾。况且这次可不是二楼,而是天顶。跳下去,必死无疑。
一想到“死”字,方知雨焦急起来,她那脆弱的神经系统眼看就要失控——
现在她的心跳数是一分钟多少次?会不会吉霄还没跳下去,她先焦虑症爆发,直接晕倒在这?
不能倒,不许倒。还不是时候,要倒也要救下吉霄再倒。
方知雨努力硬撑,却控制不了已经开始紧张的身体。一时间,她的胸口像被塞满石头,呼吸不畅。
憋气的片刻,女人朝她这边走来:
从矮墙上。
听着皮靴在墙面踏出的足音,方知雨只觉那些步子是踩在她心脏上,根本不敢看得太仔细,生怕吉霄又像在宴会厅时那样,脚下一个打滑,便坠入万丈深渊。
“求你,先从墙上下来……”
眼泪都急出来,吉霄才终于停下脚步。却仍不下来,还是那样站在高处。
“你拿什么来交换?”然后就听到她问。
方知雨惊讶地抬头,就见女人此刻正俯视着她。刹那无法思考:
“交换?什么交换?”
“你不是求我下来吗?”事业部二把手跟她说,“买卖可不是这么做的。你得拿东西来换。”
这人的业绩就是这么来的?都什么时候了,还买卖?
但方知雨知道吉霄是疯子,若不依顺着她,只怕她真会一头扎下去——
她做得出来。
“你想要什么?什么都可以!”
她不计代价,对方却兴致全无:“没意思。我还是下去吧。”
“为什么?!”方知雨着急地叫住她,眼眶湿红了都不自知,“我说我愿意换!”
吉霄盯着她,慢吞吞才开口:“因为你不诚心。”
“我怎么不诚心了?!”
“你说‘什么都可以’,”吉霄跟她指出,“这不是典型的敷衍?什么都可以,那我要时间倒流,你做得到?”
方知雨被问得哑言,随后又恨这家伙怎么都醉了,还能这么冷静地跟她挑刺。
“所以你自己说,你是不是开空头支票?”女人循循善诱、乘胜追击,“到时候我实现了你的愿望,你却实现不了我的,我岂不是吃亏?这买卖一点也不公平,傻子才做。”
方知雨努力让自己也冷静下来,跟墙头上这位老板找补:
“那我加前提!只要是我能做到、你想要的,什么都可以!”着急起来口不择言——
“包括我的命!”
这一下,就算是吉霄也难免惊讶:“你的命?”
“是啊!我的命!”方知雨真诚,“用我的命换!这样公平了吗?”
这说辞实在太激进,却总算是镇住了那命悬一线还一直没正经的家伙。
安静片刻后,她又听到吉霄笑出声。“哪来的疯子。”笑完还感慨。
好在终于肯从墙上下来。但人是下来了,却还立在危楼边缘不离开,反而朝她招招手:
“来。”
方知雨大步到女人跟前。过去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牢牢抓紧她手臂,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她一般。
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这个举动完全勾起了女人的怀疑:
此刻,吉霄正满脸疑色地盯着她。
一阵冷风就在这时骤起,方知雨这才后知后觉,想完了,要暴露了。
这么关键的时刻,她居然什么计策都想不出来,只像只鸵鸟一样自欺欺人,懦弱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接下来,令方知雨恐惧的瞬间并没有降临。吉霄没有认出她,也没有做其他什么。只是跟她说:
“别怕,看下面。”
方知雨小心地睁开眼、看下去——
下面哪是什么万丈深渊。不过是矮半层楼的天顶,放着蓄水箱。
处理着眼前的信息,吉霄又指出一处叫她看。有什么在反光。
“那是什么?”
“打火机,”女人回答,说完又补充,“我的。”
到此方知雨终于理清情况:所以,吉霄是想去捡那个打火机?
只是这样?
理智得出了结论,感性却还在后怕。感性令她无从冷静,即使抓着女人的手臂,仍停不下打颤。眼睛也还湿着:
不知是流的泪,还是雪融了。
“打火机买新的就好,”她声息微弱地求女人,“别去捡了。”
对她真诚的焦灼,吉霄却置若罔闻,语气平静得近乎于漠然:
“为什么?”她说,“你也看见了,下去没什么问题。那边有梯子。”
吉霄说的就是之前角落的位置。所以她才会匍匐在那,确认距离。
“别去,”方知雨不假思索,“天这么黑,你还喝了酒!”
“但我没醉啊,”吉霄说,也不知是真的感受不到方知雨的担心,还是感受到了也无所谓,“我那个打火机可是限量版。”
眼见她油盐不进,方知雨也不再只是求她,直接反问:
“你没醉,却在宴会厅摔那么大一跤?”
听到这里,吉霄的怀疑更深。
想盘问一番,却又觉得对方的状态实在算不上好:
紧握着她手臂的这双手看上去很冷,一直在微微颤抖。
吉霄一把拉过女人的手,果然寒凉无比。她想了想,拉近哈口白气帮她暖一暖,又开始给人灌迷汤:
“别担心。刚才我一个人,但现在我有你啊。”说话温温柔柔,“你要是不放心,待会儿帮我照着光。”
方知雨软硬不吃,抓紧吉霄的手,哀求的神情也更凄切:
“你就这么喜欢那个打火机?”
“对啊。”
“那我再买一个给你!多少钱都买!”
美丽的女人却不为所动:“看来,你不太理解什么叫限量版。”
这么说完,吉霄扭头,装得一脸留恋地盯着楼下孤零零的打火机——
“限量版就是,过期不候。”
她在演戏,却把看的人骗得深信不疑。
方知雨深信她听明白了吉霄的话。吉霄是在说,有些东西一旦过期,就再也追不回来。
时运远去了,人再努力挣扎都是白费。这个事实她明明比谁都明白。
“所以我跟它不等价,对吗?”想到这她开口。
吉霄的注意力被吸引回来,转头看方知雨:“什么?”
“我说我这个人,我这条命,在吉小姐看来,跟那个打火机不等价。用我换它是亏本买卖,所以你才不愿意。”
吉霄听得愣住。
开个玩笑而已,居然换来这么沉重的推论。
太沉重了,她可受不起。
“买卖不是这么算的……”尴尬地说完这句,吉霄抬起手问眼前人,“倒是你,要不要先放开我啊?”
方知雨想也不想:“不要。”
“为什么?”
“怕你轻生。”
如果这时候有第三个角色登场,让他看看面前这两个人。那么他也一定认为,要轻生的必定是其中更娇小那位:
面无血色,还红着眼睛。怎么看,都是你更危险吧。
吉霄不再开玩笑,安抚方知雨:“你为什么觉得我会轻生?”
“因为小叶说他订婚了,加上你有前科。”
方知雨说着,道出那些她听过上百次的传闻:“去年你就为小叶跳过楼,摔坏了头,还失忆,只不过是失个恋……”
“我是失忆了,”吉霄打断她,“但我不是失恋,而且我是坠楼,不是跳楼,不小心掉下去的,明白吗?”
方知雨不明白,仍是一脸担心。
“不是,我到底哪里像要轻生的人?”吉霄不解,“我人美心善身体健康,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还不愁钱花。正当行乐的年纪,只怕时间不够,跳哪门子的楼?”
“……”
“好啦,你先别那么紧张。稍稍放一下手,让我脱个外套总可以?”
确实,要是她继续这样拉扯着对方,吉霄是脱不下外套来。
逻辑通顺,她便听了进去。放手了才来奇怪,这人脱什么外套?
“你很热吗?”问她,“明明在下雨。”
“不热啊。”吉霄一边拉下拉链一边答,“而且现在下的也不是雨,是雪。”
对啊,下雪了。
被搅进这番波折,她都没注意到,雪正越下越大。
“既然你不热,为什么脱外套?”
对方没有即刻回答这一题,只是直接把脱下的黑色羽绒服披到方知雨身上,将她整个裹住:
“因为你看起来很冷。”
这件长款羽绒服她自己穿就英姿飒爽,合适得不得了。被眼前这个矮她不少的短发女人穿着,却一点撑不起台型,像披着一张大毯子。那样子有点好笑,却又多少有些招人爱怜。
怎么形容她呢?就像刚从野外救回的小动物。还受着伤,神色惊惧。
对她的好意,小动物却不领情:“我不冷!吉小姐,你自己穿!”
吉霄的对策倒也直接,一句话就把对方制服:
“你敢脱,我就跳下去。”
再没了抵抗。
真是。连单纯这一点也跟小动物很像。
心情不坏,便没能忍住,伸出手帮眼前人把外套穿好。给她拉起拉链,还要理理她的短发。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气氛都铺陈到这个地步了,这么简单的问题却还是令裹在羽绒服里的人升起防备,满脸警惕地看着她。就像小鹿看猎人。
吉霄只得继续打探:“你叫我吉小姐,说明你认得我,是公司里的人,对吗?”
一边说,一边捞起衣帽帮方知雨戴上——
这样就对了。看起来暖和多了。
“可你为什么不叫我的花名?”吉霄变着方法问话,以求撬开她的金口,“入职没培训吗,我们的企业文化?不谈职级、不管年龄,只叫花名,大家都是平等的。”
方知雨依然不说话,但她想,她一个打杂的,怎么可能跟吉霄平等。多少门店是这个人开起来的?所以她疯,也疯得横行无阻。
“还是说你是酒店员工?那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像你这样打听客人的隐私是可以的吗?不行,我得去投诉你……”
明知是在激她,却还是怕这个人待会儿真去找酒店撒酒疯。方知雨终于没法继续沉默,打断吉霄:
“我是跟你一个公司的!也知道你的花名,只是我不太习惯叫。”
“为什么不习惯?”
“……因为不常看到你们区域上的人,感觉不熟悉。”
“就是不熟悉才要认识啊,”吉霄说,“不过,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是啊。”
“在哪?”
方知雨暼吉霄一眼,又立刻垂眸:“在总部……”说完又补充,“我是行政部的。”
“行政部?”吉霄不信,“怎么可能?我回总部都会去行政部,没见过你。”
“你前天来我们部门,我给你端的咖啡。”
“……是吗,”吉霄尴尬,“你可不能怪我不认人……”
后话还没讲,先听方知雨熟门熟路地帮她找补:“嗯,因为你有失忆症。”
“哈哈,是啊。”
说起这个,方知雨就忍不住疑心。见她醉了,直接逮住机会问本尊:
“人……真的会忘记?”
“当然啦!”本尊信誓坦坦。
“具体怎么个忘法……不记得意外发生那时的事?”
“不止哦,”吉霄告诉她,“还有以前一些事也是空白的。甚至到现在我都还会时不时断片,只要失忆症发作。”
本人盖章了,方知雨却仍然满心质疑。毕竟这种怪病,她平生从未听闻。按照她的经验看来,人只要还活着,就总会康复。不管受多严重的伤,人总是忘不了的。又不是演电影。
心里猜测着,就见吉霄一副想起什么来的样子:
“等等,你在公司里是不是总戴顶黑帽子?”
“……是的。”
“那个就是你啊!”吉霄装得恍然大悟,“那你确实不能怪我,因为我都没看清过你的正脸。”
这么说完女人凑近方知雨。刚想掀开她衣帽看个清楚,就被对方避开。
接受到野生小动物明显的拒绝信号,吉霄悻悻然:
“又说把命换给我,却连长什么样都不让人看清楚。”
“不是的……”
方知雨一边下意识挡住右脸,一边跟吉霄解释:“我额头那里有些破相……怕吓到你。”这么说完再不敢看向吉霄。
幸好对方没再追究,只是兴味寥寥地收回手,跟她说:
“行吧,你先回去。”
“你呢?”一旦担心起来,方知雨就不记得要躲避,放下手看向女人,“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吗?外套也不要了?”
“外套明天还我都行。碰不到面的话,放前台一样的。”
“可是现在你打火机也没有,又不能抽烟,还呆在这做什么?”
“我本来也不是来抽烟的啊,”吉霄却说,“只是觉得这里夜景不错,想吹吹风。”
“会感冒!”
“不会的。”
方知雨懒得再争,直接又一把抓死吉霄的手腕,像是志在要将她带离这个危险现场。
“放心吧,”吉霄头疼,“那个打火机我不会要了,不会跳楼,也不会感冒。”
“不行!”方知雨坚持,“你跟我回去!”
“回哪去?”
“回你房间!”
女人听到这,跟她确定:“你是说,你要跟我,回我的房间?”
“是的!”
吉霄盯着方知雨看了一阵。
“你会后悔的。”
“后悔什么?”
“后悔跟我回房间。”
“我为什么要后悔?”
这么反问吉霄的时候,方知雨一脸笃定,双眸湿润又明亮,有雪落到她面庞。
吉霄看着她,无奈地叹一声。随后她难得地神情认真——
“知道吗?我是不可能为了小叶跳楼的。这辈子不会,下辈子也不可能。”
方知雨看着吉霄,想,她或许是知道的。就是还心存疑问。
毕竟有些真相虽然调查得出了,但听别人说一万次,也不如听本人说一次。
所以虽然知道,她却还是装作天真小鹿一般,诱使猎人追着她踏入陷阱:
“为什么不可能?”她问吉霄。
长袖善舞的大美人有个秘密,在公司里,她把它藏得滴水不漏。然而在这个落雪的冬夜,因为酒精的驱使,猎人竟然顺应了小鹿。
在酒精的驱使下,对着这个突然冒出来、非要解救她的人,吉霄径直把秘密说破——
“因为我喜欢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