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白玫瑰 > 4、特别的他
    曲瑶十岁那年,凉城发生了很多事。

    五月份凉城发生一次洪水灾害,七月份市区一座大楼火灾坍塌,十月份一个流窜到凉城的通缉犯在火车站里杀人,每一个事件都惊动了一座城,唯独曲秀婉病逝这一件事,发生得悄无声息,不值一提。

    曲秀婉走后,曲瑶先是和舅舅一起住,受尽了舅母的白眼,直到十四岁才搬去林家,和林老太太一起生活。

    当时林霍事业有成,定居在江海市,轻易不回凉城,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一趟。

    曲瑶来到林家的第一年,林家旁亲的一个老人去世了,林霍不得不带上他的第二任妻子和儿女回到凉城,参加长辈的葬礼。

    如此,曲瑶避无可避与他们碰面。

    对于大城市的女孩而言,凉城是落魄的乡下,林痴灵回到凉城的第一天就闹脾气说住酒店,不肯住在林家老房子里。

    林家别墅还没有建成,老房子又旧又潮,林痴灵在自己房间里看到了蟑螂,说什么也不肯将就,弄得家里鸡犬不宁。

    当晚,胡姝灵敲响曲瑶的房门,婉言让曲瑶去住林痴灵的房间,或者搬到阁楼去住,把她的房间腾出来让给妹妹。

    曲瑶的房间不大,胜在干净整洁,她把房间当成自己小小的家,自然不愿意让出去,更何况是她憎厌的人,所以拒绝了胡姝灵的要求。

    半个小时后,林家老爷子来了,他用力敲开曲瑶的房门,沉着脸怒斥曲瑶,说她姓曲不姓林,老林家容不得她任性。

    曲瑶刚搬到林家,跟这家人本就不亲,被训斥后,她不哭不闹,往书包里塞了几套衣服和课本,搬离了那个房间。

    曲瑶很想离开林家,可她没地方可去,只好隐忍着搬进了阁楼。

    阁楼只有一张床,房间空空荡荡。

    房间常年没有人居住,床上积了一层灰,被褥枕头全是螨虫,曲瑶就着那一层灰默默哭着睡了一夜,第二天醒来,皮肤到处是螨虫侵染的红斑,脸颊、胸口、肚子无一幸免。

    饶是这样,曲瑶当时还是在阁楼住下了,即便林痴灵后来离开,回到她所熟悉的大城市,曲瑶也没有搬回那个被林痴灵占用过的房间。

    她把阁楼重新布置成一个小小的独立空间,每时每刻都想把自己封闭在阁楼里,让弱小的自己与世隔绝,不管夏天有多热,冬天有多冷。

    然而此后她落下一个毛病,每次一见到胡姝灵母女就觉得皮肤发痒,忍不住用指甲挠一挠。

    “嗡嗡嗡——”

    手机在枕头下震响,惊扰了曲瑶这一场悠长的梦。

    她从宿舍支架床坐起,脑子有些混沌,看了一眼时间,早上八点多了。

    距离上次去林霍和他现任妻子的家,已经过去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里曲瑶总是做着关于妈妈的梦,梦里的景象如同撕碎的纸片,断断续续,零零碎碎,及不完整,唯独这一次的梦细腻得让人抗拒。

    接了电话,曲瑶低声开口:“喂,学姐。”

    电话那端是大四学姐李思曼,曲瑶知道这通电话的来意,无非是关于“校园十大歌手”主持人的工作事宜。

    果不其然,李思曼第一句话便直入主题。

    “起床了没?快点起来了!我们今天很忙,上午要和孙晔他们对台词,要多排练几遍,下午就要开始化妆准备了,你吃完早餐赶紧过来,大家九点老地方集合。”

    “嗯。”

    今天是周六,宿舍里仍有人在睡觉,曲瑶也不废话,应一声后就下床洗漱去了。

    “校园十大歌手”比赛举办在今天,曲瑶担任这届比赛主持人的工作,今天有很多琐碎的工作要忙活。

    其实,曲瑶一开始并没有应承这份苦差事,一来她没什么经验,二来她要牺牲很多个人时间,于她而言这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她本该拒绝,却架不住李思曼学姐的恳求以及院内几个老师的委托。

    李思曼是学生会宣传部部长,因为长相美艳,普通话字正腔圆,学校大型活动主持工作基本都由她来负责。

    曲瑶原先也是学生会的,和李思曼关系不错,又因为相貌出众,气质卓绝,便被李思曼拉来做搭档,两位负责“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老师也在背后推波助澜。

    让曲瑶“挑担子”并不是老师们脑门一热的决定,曲瑶大一时就在校园论坛火过一阵。

    当时她刚来校报道,手里推一个黑色行李箱迈入校园,她肩披长发,白色t恤配一条a字短裙,她走在阳光里,清纯娇美的脸被一层光笼罩,白皙皮肤发着光,仿佛她是裹着一身的光而来。

    有人拍下这一幕,并将其上传到校园论坛,贴子很快火了起来,热度连着几日居高不下,此后曲瑶便成了很多男生心目中的“最美校园女神”。

    老师们之所以强推曲瑶,一来她的形象符合要求,二来能扩大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并参与这场比赛,可谓是一举两得。

    曲瑶当然也知道老师们的心思和期盼,她没有拒绝,在百忙之中接下了这份差事。

    洗漱后,曲瑶简单换了一套衣服,接着去食堂吃早餐。

    八点五十分,曲瑶第一个来到201教室,随便找一个空位置坐下。

    九点后,两位男主持人和李思曼前后走进教室,李思曼作为学姐,主导上午整个排练的过程。

    两位男主持人一个是大二生,一个和曲瑶同届,长相都很秀气,说话字正腔圆,很有主持人的样儿。

    可惜他们背词功底太差,基本离不开台词卡,往往一个三十几字的长句,他们要偷看台词卡好几眼。

    反观曲瑶,手里空无一物也能轻松念出台词,状态好得惊人。

    李思曼好奇:“曲瑶,你把台词背下来了?”

    “嗯,也就两千字的台词,不难。”曲瑶道。

    李思曼瞪大眼睛,默默竖起了大拇指。

    两千字的台词是不多,可这些台词他们前天晚上才刚定下来,曲瑶一天时间就能将台词烂熟于心,这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况且是在大家都有课业要忙,以及比赛各种琐碎事催逼的情况下。

    虽说主持人上台有专用的台词卡,倒不用太过担心忘词,可如果能把台词熟记下来,站在舞台上总归要淡定从容许多。

    就一点,李思曼十分欣赏曲瑶。

    曲瑶一向如此,她大一大二还是学生会时,凡事指派给她的工作任务,她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工作做好,工作效率高得惊人,这是很多人喜欢曲瑶的原因之一,毕竟长得漂亮,还努力,且实力兼备的人,没有人不喜欢。

    “两位学弟,看看曲瑶再看看你们,能不能争气一点?今天上午无论如何你们都要把台词记熟,别在今晚比赛的舞台上掉链子。”李思曼告诫两个学弟。

    大二学弟羞愧点头:“知道了,学姐。”

    与曲瑶同一届的孙晔看向左侧的曲瑶,眼里泛着光。

    下午,学生会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大家聚集在学校礼堂里,有人布置舞台现场,有人架起了摄影机,有人搬运舞台道具,学生们进进出出,忙里忙外,学校整个大礼堂犹似一个蚁穴。

    曲瑶和李思曼在礼堂后台的化妆间里,她们各自换上一套精致的礼服裙,接着开始化妆。

    李思曼穿着一件酒红色泡泡袖礼裙,通身闪灵、喜庆、气场十足,像极了走红毯的明星。

    她坐在化妆镜前,手里拿一个粉刷,正熟练地修饰脸型。

    曲瑶穿着一条白色鱼尾裙,洁净、妩媚、端庄大气,她刚从一块布帘子围起来的简陋更衣间里出来,李思曼就看直了眼。

    “我的天,曲瑶你是仙女吧?太美了。”

    李思曼停下手头的事,走到曲瑶面前,在她身前绕了两圈,不停赞美感叹。

    曲瑶皮肤好,发量多且柔顺,身材更完美诠释了什么是“s”曲线,白色鱼尾裙是包臀长裙的设计,穿在曲瑶身上妖娆美艳,却没有一丝情/色的味道,她干净得犹似初到凡世间的白色天使,亦或者深海里与世隔绝的美人鱼。

    “没化妆都这么美了,化了妆我简直不敢想象。”李思曼感慨道。

    曲瑶无奈一笑:“有这么夸赞吗?”

    李思曼回她一个肯定眼神:“你对自己的美貌好像一无所知。”

    恰时,两个男主持人西装革履敲门进来,看到化妆间里的曲瑶,眼里满是惊艳之色。

    大二学弟毫不吝啬夸赞曲瑶和李思曼,孙晔走到曲瑶身边,用灼热的目光看着她,轻声夸了一句。

    “很漂亮。”他说。

    曲瑶:“谢谢。”

    傍晚六点十分,太阳西沉,天色擦黑之际,礼堂后台出现一段插曲。

    在别人的世界里,那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傍晚,对于曲瑶而言,那是动魄心惊的一次邂逅。

    当时,整个舞台后方处于忙乱状态,有工作人员在搬运道具,准备比赛的选手忙着换装和化妆,“亲友团”们也簇拥在一起帮着同学或朋友设计舞台造型。

    曲瑶和李思曼拖着长裙从小化妆间里出来,看到几个工人卖力扛一架黝黑的钢琴进入后台,那钢琴紧实厚重,琴身漆黑滑亮,一看就很贵。

    一个娃娃脸学妹在前面忙碌指挥,一边走一边提醒:“慢点慢点,先把钢琴抬到那里,一会儿我上舞台的时候,你们再帮我抬上去。”

    曲瑶记得这个学妹,她是大二文学专业的学生,她抽到的比赛序号比较靠前,好像是二号,她表演的曲目是一首原创歌曲,编曲是她一位朋友所写,歌词是她的原创。

    彩排的时候,女生播放的是背景合成音乐,却没想到比赛这一天,她要亲自弹奏钢琴。

    然而,更另曲瑶意外的是,她在四名工人后面,看到了林痴灵......

    林痴灵盛装打扮过,她穿一条贴身吊带礼裙,曲卷的长发拢在一起聚在肩前一侧,妩媚灵动,像红玫瑰一样艳丽。

    随后娃娃脸学妹跑去迎接林痴灵,两人一副很熟的样子。

    林痴灵不是西海大学的学生,她是江海音乐学院艺术生,如此盛装出席,想必她也要上台表演,也许那台钢琴是因为她,才被抬到了这里。

    “那女生蛮漂亮的,让人眼前一亮。”李思曼冲林痴灵的方向点评道。

    曲瑶点头,没吭声。

    两人拿着话筒小声试音,检查几个话筒都没有问题,曲瑶刚要把话筒收进盒子里,后台正门又进来了一波人,再次引起一阵骚动。

    “靠,好帅!”

    “谁啊,我们学校的帅哥?”

    “不是吧,彩排的时候怎么没见过?”

    听到动静,曲瑶和李思曼都看向正门,见三个帅哥犹似灯塔一般,存在感极强地进入后场。

    领头男人个头很高,穿衣风格潮酷时尚,明明是简单休闲的穿搭,偏偏被他穿出帅气的高级感,他脖子间挂一个银色头套式耳机,浑身上下有着街头潮男的痞帅不羁,又有艺术生仙儿一样的艺术气息和闷骚气。

    他五官极具出众,眉眼深刻,鼻子高挺,脸型棱角清晰且张力十足,给人一种帅破天的视觉冲击力。

    他带着朋友走进后台,步履慢条斯理,自信慵懒感陡然而生,仿佛丛林野豹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曲瑶一眼看到他鼻翼上那颗痣,那仿佛是神来一笔,给那人渲染上一层更为嚣张的野性。

    他比照片上的人......更好看。

    好看十倍不止。

    十分意外,曲瑶一眼便认出了他,他是周也齐。

    林痴灵心心念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