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人在大秦,为所欲为 > 第一百四十章 匠人黑水
    “父亲,放心吧!就这点小事,我们几个人就解决了,那贼子已经被县尉关入大牢,庄园又要回来了。”司马捷见父亲过来,亲昵地拉着他的胳膊说个不停,“以后宋知就可以跟我们回咸阳了,你也多了一个助手。”



    “嗯!好!”司马昌拍了拍宋知的肩膀,爽快地说道,“以往的事,不必再想,往后跟着我去打天下就是。”



    “义父说的是!”宋知带着司马昌等人进了园子,“你还不曾来过这里,不如跟着我去转转,督亢陂这里土壤肥沃,即便赶上干旱之年,收成也还好,以后就可以作为秦国的粮仓,打仗也能有更多的储备粮食。”



    “好孩子!”司马昌倒是没想到这刚认的儿子,小小年纪,考虑的还挺周全,而且很识时务,在庄园里转了片刻,忍不住赞道,“好地方!”



    等回到厅上,司马昌见嬴子夕在此,两人行了君臣之礼,闲聊片刻,因司马昌头一次来这,宋知便提议,等吃过午饭,不如去泡泡温泉。



    冬日寒冷,几人在庄园吃吃喝喝,下午又去泡了半日温泉,好不快活,嬴子夕本打算好不容易来此,又没人管束,想在这多住些时日,但第二天早晨,有侍卫来报,说是乐无敌已经将那泰山的后人黑水给找到了。



    乐无敌平时最爱耍嘴,只以为他也就是吹吹牛,想借此机会出去溜达一番,没想到,还真让他把人给找来了。



    还是正事要紧,嬴子夕只得不舍地离开了督亢陂,司马昌回蓟城也有事情,干脆众人就都一起回去了,庄园由秦兵暂时把手看管经营。



    临走时,宋知不舍地望着庄园大门,这里是他生活了七年的地方,如今一去,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回来,因此忍不住落下泪来,用手一直抹着眼睛。



    “走吧!”司马昌看义子伤怀,将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说道,“男儿志在四方!以后在咸阳跟着我,住的地方比这还大呢。”



    “嗯!”宋知擦干眼泪,点了下头,跟随嬴子夕等人上了马车,奔蓟城而去。



    马车在路上行了几个时辰,快天黑时,才到了蓟城,虽然这里刚刚经过战争,但大多数平民似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很快街头上又热闹了起来。



    透过车帘,只见城外面有成堆的人举着火把在跳舞,进了城,家家户户都是张灯结彩的,特别热闹,嬴子夕看着那熙熙攘攘的人群,又细细打量着四周的小摊贩,突然听宋知说,今日是火把节。



    那时虽然还没有元宵节,不过那元宵节好似就从火把节演变而来,这天也吃一种类似汤圆的甜点,大街上就有卖的。



    嬴子夕突然很想尝尝那甜点,而且今日难得没有宵禁,便下车去街上逛了逛,司马昌嘱咐几个孩子要早些回蓟城王宫去,就先带着几名侍卫去了秦军大营。



    那时的汤圆不是很甜,有一股淡淡的桂花味道,搭配麦芽糖或是蜂蜜,感觉比现代甜掉牙的元宵好吃多了,香糯可口,在街头的一家小餐点,嬴子夕吃了一大碗,终于是吃饱了,吃的心满意足。



    以前在咸阳时,也有这种甜点,但跟蓟城这边的还不太一样,不过各有千秋。



    几个人吃饱后,就在街头上逛了逛,司马捷见嬴子夕在打量一个小巧的人鱼灯,忍不住问道:“你喜欢这个?”



    嬴子夕摇头道:“不是很喜欢,但晚上拿着方便,可以照路。”



    其实刚刚看着那可爱的人鱼灯,不知为何,嬴子夕突然就想到了燕影,以往她住这里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来街上逛逛,会不会撒着娇,想让燕王买只人鱼灯回去,如今要回咸阳了,他想从这里买件礼物送给她。



    “我也想要一个。”司马捷指着那兔子灯说道。



    “好吧,那买两个。”嬴子夕摸了下兜里,钱袋忘了拿,正好熊心将碎银递了过来,便跟他道了谢,说回去还给他。



    熊心笑着摇头:“跟我客气什么?我的银子也都是你平时赏的。”



    “还别说,这蓟城还挺热闹,听说那东边有大海,下次如果有机会来此的话,一定要去那海上看看。”秦冲说道。



    “嗯!”嬴子夕点头,“肯定会去的!去海里捕鱼,然后漂洋过海去消灭窝贼,将他们一网打尽,以后再不会为患。”



    “窝贼在哪?”秦冲挠了挠头发,他好像没听说过,更不知道海的那边还会有人,以为到了海,就到了天尽头。



    “以后会知道的。”嬴子夕本想解释一番着,海的那边还有很多人类,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便带着众人接着往前走。



    看一处小摊贩前有卖小香囊的,闻起来还挺香,嬴子夕便又买了一个带在了自己的身上,见宋知一直兴致不高,问道:“你要不要也买一个?”



    “不用了!”宋知笑了下,委婉地拒绝了,他可不喜欢这些香囊之类的。



    司马捷撇嘴笑着说:“别看你年纪不大,倒是挺臭美的。”



    “那是!”嬴子夕大方地问,“你要不要,我也可以给你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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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我不需要。”司马捷虽然是女孩,但对那些小巧的东西并不喜欢,她只喜欢打打杀杀,舞刀弄剑。



    等回到住处时,已经很晚,乐无敌在屋子门前正站岗,见到嬴子夕的身影,迫不及待地问道:“公子,你去哪了?我都把黑水带回来了,快夸我!”



    “还不错!”嬴子夕真心地夸赞了一番,“今日太晚了,你先让他好好休息,明日再说吧,修复那机器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做好的。”



    “还用你吩咐,我早给他安排好住的地方,现在怕是已经睡着了。”乐无敌点头道。



    “谁说我睡着了!”后面突然传来说话的声音,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嬴子夕扭头一看,见那位艺术高超的匠人竟是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只是此人长相如他的名字一样,真黑的可以,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都看不到他脸在哪,人如其名,不能叫黑水,叫墨水还差不多。



    “在下黑水,拜见九公子!”黑水倒是自来熟,恭敬地笑着作揖,看起来一点不像呆板的匠人,反而如游侠般洒脱。



    “嗯!”嬴子夕赶忙还礼。



    “你怎么大晚上还没睡?”乐无敌真怕天黑,别人不注意,再给他撞了,因为他长得实在不白。



    “我听你说了那能在天上飞的滑翔机,今日一见,果然不是凡物,因此兴奋地有些睡不着!再说了,我脸黑,但我牙白啊。”黑水说着,咧嘴笑了起来。



    外面太冷了,嬴子夕把人请进屋,问道:“听说你做出的木鹊,能在天上飞三天三夜,可有此事?”



    “是有此事,不过跟公子的这个超大的木鹊比起来,算不得什么!”黑水眯了下眼睛,“我祖师爷都不曾做出过这样神奇的物件,不知小公子是如何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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