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雨蝶,要听话按时吃药,保持乐观,不到最后一刻,千万不要放弃!”陈德修医生的话,盘旋在耳边。苏雨蝶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行走。她穿着纯白的衬衫,搭配湛蓝色的百褶裙。裙下露出两截雪藕般的小腿,线条优美匀称。脚上是一尘不染的帆布鞋。朝阳从云层洒下来,透过层层叠叠的银杏树叶,在女孩身上留下斑驳的光影。她踩着红色的地砖,步伐轻盈,脚下生花。宛如坠落人间的天使。从医院回来,苏雨蝶没有径直回东校区上课,而是信步来到西校区。陈医生说过,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她想再去曾经学习和生活过的地方看看。现在这里是低一届的学弟学妹。他们的生命,都如初升的太阳,光芒万丈。刚刚打过了上课铃,校园里变得十分静谧。苏雨蝶来到教学楼前,随意找了一级台阶,坐下安静地晒太阳。望着银杏树叶被风吹落,在半空中如蝴蝶纷飞。身后的教室里,某个班级正在上语文课。张志远站在讲台上,清了清嗓子:“昨天让你们预习今天要教的古诗,我找个同学起来朗诵一遍。”一遇到这种时候,所有同学都自觉地低下头。千万不能与张老师有任何眼神接触。只要谁敢看他一眼,必然会被他叫起来。“没人主动举手吗?”张志远有些失望:“那我随便抽一个,李黄轩,就你了。”李黄轩一拍脑门,压低嗓门:“儿子,我昨晚忙着上星耀,哪记得预习什么古诗?”庄子昂忍着笑,用手指了指今天要学的课文。李商隐的《锦瑟》。李黄轩快速翻到那一页,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读起来:“锦琴……锦琴无端……”同学们立即发出一阵哄笑。窗外台阶上的少女,也露出笑容,恬静而美好。“那个字念瑟。”张志远板着脸纠正,随即一挥手:“算了,你坐下吧,还是庄子昂来。”不一会儿,苏雨蝶听见教室里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那应该是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把一首诗读得抑扬顿挫,显然提前做了功课。不知不觉,她也小声地跟着背诵:“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教室内外,素未谋面的两人,完成了一次诗朗诵合作。这首诗,可真美呀!庄子昂坐下以后,不知为何,一直盯着那个“蝶”字出神。汉字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任何平常的字,只要盯得久了,就会变得不认识。这些偏旁部首,好像真的变成几只蝴蝶,从纸上飞了起来。作为年级第一的好学生,他上课很少分心。这一次,却连张老师在讲什么,也没听清。事实上,张志远也只能讲一下这首诗的典故。至于诗句具体表达了什么意思,别说他一个普通的教师,古往今来多少研究诗词的专家,也全都没弄懂。除非去问诗人本人。李黄轩轻轻推了庄子昂一把:“儿子,你说这个李商隐,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儿?”庄子昂忽然心念一动,拿起纸笔,行云流水地写下一首小诗。孤蝶小徘徊,翩翾粉翅开。并应伤皎洁,频近雪中来。李黄轩拿过来,看得一头雾水,问道:“这又是什么玩意儿?”庄子昂回答:“这也是李商隐的诗,名字就叫《蝶》。”李黄轩白他一眼:“我就讨厌你们这些学霸,懂的太多了,搞得我跟个二百五似的。”说话间,他看到张志远过来,连忙将纸揉成一团,扔出了窗外。纸团不偏不倚,落在了坐在台阶上的少女手边。苏雨蝶随手捡起来,见纸上的字迹俊秀飘逸。写字的人,应该也很好看。她小声将这首五言绝句读了一遍,突然像有心灵感应一般,跨越千年,与诗人实现了一次情感共鸣。身患绝症,命不久矣。恰如这一只孤独振翅的蝴蝶。“并应伤皎洁,频近雪中来。”苏雨蝶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冬天看一次下雪。可是陈医生已经告诉过她,她撑不到冬天了。除非去祈求神明,赐给她一场奇遇。……下课以后,庄子昂和李黄轩从教室出来。“喂,你把我那首诗扔哪了?”庄子昂问。“一张纸而已,你那么在乎干嘛?”李黄轩大大咧咧道。“从小老师没教过你,不要乱扔东西吗?万一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靠,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庄子昂望着空空荡荡的台阶,心中没来由涌起一股悲伤。一只蝴蝶,不知从何处飞来。振动着翅膀,盘旋了两圈,落在他的肩头。过了一会儿,又翩然飞走,不知所踪。像从梦里来,又回到梦里去。……ps:这本书完结的时候,评分好像只有7.8,也没什么读者看,稿费更是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在我看来,应该又是一本扑街之作,很快就会石沉大海,无人问津。就不该在番茄上写这种偏文艺的书。正如很多读者问,为什么要取这么不伦不类的书名。我只能回答,这就是跟风随大流,要是取个《梦蝶》一类的文艺范名字,那更没人看。没想到的是,完结两个多月以后,这篇16万字的短文,评分居然涨到了9.2,甚至以后可能还会更高,确实在我的意料之外。感谢读者喜爱吧!如果你们从我的书里,得到了一丝丝的感动或感悟,我就很满足了。写书其实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作者和读者能跨越时间和空间,完成一次情感共鸣。相互成就,相互成长。以后看心情或灵感,再给大家补一点番外吧!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