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163章 抓土豹子之前的准备
    要不说老一辈人有经验。



    上山放鞭炮还真是威虎山这边的传统。



    初春开始,冰雪消融,万物复苏,在兴安岭那种深山老林中,依旧会有打春围的传统,毕竟那边物种丰富,如果在春种的时候不打一批猎物,特别是兔子之类的,极容易在植物刚生长的时候祸害庄稼。



    而威虎山这边,因为生产大队和林场相互重合,在六七年之后,就没有打春围的传统了。



    只是等到林场第一批人上山开始,选择在工人伐木的地方放鞭炮。



    驱赶四周的猎物。



    而陆二叔听到陆永尚那般说辞,还真以为陆永尚只是要用鞭炮驱赶土豹子。



    这时候对鞭炮的制作点要求没那么高,不少生产大队都会有一个鞭炮作坊。



    购买起来也没有那么麻烦。



    陆永尚闻言,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我说二叔呀,你呀,真行,别的不说,还真是个好办法。”



    “不过,我想尝试一下。”



    “二叔,明天我和狗蛋上山踩踩点。”



    “你帮我回家将枪取回来,特别是那把56半自动。”



    陆二叔闻言一脸震惊,不过看着永尚和傻儿子那跃跃欲试的表情。



    陆二叔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三人就开始分开行动。



    陆二叔将四条狗全都牵了回去。



    打土豹子,猎狗丝毫没有用处,黑子或许能有警示,但是其余那三条狗子,连土豹子都没见过,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除了物种间的压制。



    估计一个回合就能把重托给废掉。



    这四条狗子配合越发的好了,陆永尚可不舍得让狗子冒险。



    “大哥,不带黑子怎么找土豹子。”



    两人走在陌生得山林中,不远处是那些伐木的工人。



    这边的那些梅花脚印已经被工人踩花,不过,依然有不少其他动物的脚印。



    特别是野兔得脚印。



    “靠你呗。”陆永尚开着玩笑。



    “靠我?大哥你这意思是我脱光了去当诱饵?”



    “哎呀我去!狗蛋可以呀!”陆永尚双眼一亮!



    别说抓土豹子还真是靠诱饵。



    今儿的狗带脑子格外灵光,不过当然不是让狗蛋当诱饵而已。



    “那我现在就脱。。。”



    “别闹别闹!这天半小时你不就发烧了。”急忙拦住已经将棉衣拉开的狗蛋,陆永尚这才解释起来。



    “土豹子不仅嗅觉灵敏,听力更加敏锐,我记得老爷子跟咱俩都讲过,土豹子离着好几百米都能听到人类的喘息声。”



    “而且还会分辨套子和圈套,毕竟它本身就是捕猎技巧高手。”



    “如果发现土豹子的踪迹,咱们可以闭气,但狗可不会。”



    “在一个,这种宛如山林幽灵的动物,咱们追是追不上的,只是能吸引,咱们来着也是确定这是不是土豹子的脚印,等二叔送枪得功夫,咱去抓几只兔子去!”



    “而且听说这边还有野山羊?都是听说,咱也不知道真假,咱俩溜达溜达去!”



    喘气?分辨圈套?



    狗蛋听着云里雾里,不过是真的佩服起土豹子来。



    甚至狗蛋还有一种和土豹子惺惺相惜的感觉。



    上山找兔子,对于陆家兄弟俩老说已经手到擒来。



    两人爬上山头,观察了一下山林得走势。



    根据光照得长短,找到一片草稞子多的地方。



    河边,草稞子,还有两山相交的拐角处,都是兔子喜欢待的地方。



    狗蛋跟在陆永尚的后面,用刚刚捡来的铁丝做着兔子套。



    不过只是做了一个,手就被冻僵,只能放在兜里暖和一会才能恢复知觉。



    反观陆永尚,抗寒能力极强,体质的增长可是全方位的,一连做了二十几个套子,才感觉足够了。



    “狗蛋你看这棵树。”



    刚一下山,还没有看到兔子脚印,陆永尚就发现了其他猎手留下的痕迹。



    “嗯?这棵树咋的啦!”



    “你看到这个圈了吗?”陆永尚直了一下树上的一道裂痕。



    其实说裂痕也不太合适,这棵树就像被人卡脖子了一般。



    “这就是之前猎手留下来的死套,放下之后就忘了收回来,这里还有铁丝的痕迹。”



    “这棵树也只能在勒紧的环境下生长,不过长到这么高已经不容易了,这边的树干都快要干枯了。”



    “所以我们每次下这种抓傻狍子或者抓马鹿的套后。”



    “就算没抓到猎物也要把套子收回去。”



    “老爷子说这叫少造孽,咱们打猎是为了生活,但是伤害树木,就不是我们猎手应该做的了。”



    讲规矩,守规矩,这种老一代人坚持一辈子的东西,看着比命都重要的东西。



    用不了二三十年,就被所有人抛之脑后。



    想到这的陆永尚难免有一点感伤,说实在的,他是真喜欢这个年代。



    “哦哦哦,怪不得大哥每一次下套子后都要把套子收回来。”



    “我一开始还以为咱们家穷,你舍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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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蛋若有所思的说着。



    不过,等看到兔子脚印后,狗蛋就将脑子直接扔掉了。



    两人分开行动,一人追着一个兔子脚印下着套子。



    不多时。



    狗蛋那边先看到了刚刚出门的兔子。



    狗蛋比较虎,也不知道脸的重要性,直接冲进了灌木丛中。



    围着也就篮球场那么大的灌木丛不断的绕圈子,脸被刮伤了也不在意。



    这种最基本的捕猎方式,不仅靠体力,也靠运气。



    恰好狗蛋有些东西少,但相应的,运气反而不错。



    只是追了两圈,兔子就钻进套子里,被狗蛋一拧脖子就别在来腰里。



    而陆永尚这边,却用了别的方式,还没下好套子的他,竟意外得顺着野兔的脚印看到了兔子洞!



    这就有意思了。



    狡兔三窟。



    一个兔子洞会有好几个出口的。



    想要抓兔洞里的兔子,首先要围着兔子洞转一圈。



    将能找到的洞口全都用石头堵上。



    接着在留着的那个洞口处点上一把干草。



    这是山林,不是平整的土地。



    所以等烟进入到兔子洞后,如果没有赌好的洞口,就会有烟冒出来。



    猎手需要快一点堵住那个洞口。



    接着就是守洞待兔了。



    但这时候也有一点需要注意的。



    野兔这时候窜出来的动作极快,而且兔子急了是真的会咬人。



    这个时候一定要眼疾手快,并且带好手套。



    不过那是对其他人说的,陆永尚视力本就好,灰色的野物刚露头的瞬间。



    就让他一个脑瓜崩弹碎了兔头。



    简单直接,十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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