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搜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164章 梅花鹿鸣,万事大吉
    也就半个上午,兄弟俩就在这片草稞子处抓到了五只兔野兔。



    足以见得这个年代的野兔是多么泛滥。



    有了足够的诱饵,陆永尚也艺高人胆大,凭借着系统的机警词条,带着狗蛋在山间闲逛。



    等翻过了一个坟圈子,两人耳边传来了一道悠然的声音。



    声音不大,一看就距离极远。



    不过,那股子穿透力可不弱。



    “呦呦。。呦。。。”



    这种叫声似马鹿,不过比马鹿的声音更加尖锐。



    只是经过简单的分别,陆永尚就猜到了这是什么动物!



    “梅花鹿!狗蛋,今天咱们运气可不错呀!”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或许马鹿的声音也是可以这么形容。



    但先人绝对是听到梅花鹿的叫声才写的这首诗词。



    这种声音极其空灵,宛如来自天边的呼唤。



    梅花鹿这种动物在东北这边数量极多,体型小,善于奔跑,冬天的时候毛发密集,呈现出核桃褐色,仿佛是正在开放的梅花般美丽。



    而且梅花鹿可全身都是宝贝。



    鹿茸滋阴养血,补肾壮阳,鹿皮鹿筋可入药。



    鹿骨可以增强身体素质,就连梅花鹿的肉处理得当,都是不可多得的壮阳补肾药材。



    再加上梅花鹿独特的叫声。



    在东北这边,有着山遇梅花,万事大吉的说法。



    打梅花鹿可不是近代的传统,就连古代的皇帝都有吃鹿鞭,皇后吃鹿胎的说法。



    “我天!那咱们是不是今天就能给那土豹子拿下呀!”



    “基本上差不多!”陆永尚看了一眼手上的五只兔子,相比于梅花鹿,那这几只野兔实在不够看!



    正好可以留着回家给两个小妮子改善一下伙食。



    毕竟,梅花鹿可是土豹子食谱中最喜欢吃的几种动物之一。



    “声音在那边,大概就是两个山头足有的距离,狗蛋咱们下山。”



    “随便吃一口就立即上来!”



    梅花鹿喜聚集,但也喜欢在山里游走。



    是山里有名的街溜子,如果不抓紧时间,估计没多久就不知道跑到哪个山头去了。



    狗蛋听完,那脚步自然快了几分。



    今天绝对是收获满满的一天,就算抓不到土豹子,打几只梅花鹿回去,也能卖个大几百块钱。



    这可是纯野生的,和后世的那种家养的不同。



    价值自然比家养的高出不少。



    回到林场,陆二叔已经在这边等待许久。



    见两人下山,刚松了一口气,就见两人拿起白面馍馍叼在嘴里,只是打了招呼,接过猎枪就要上山。



    连说两句话的功夫都没有留给陆二叔。



    常年在山里生活的人,走过一遍的山路大概都能记住。



    他俩年纪小,还是猎手,自然差一点。



    就像那种年迈的赶山人,在哪里看到山宝,或者用红绳子拴到了人参后,不管路有多么难走,保准第二天能准确地找回来。



    陆二叔见状,只能在两人背后挥手,同时不断的祈求山神爷爷保护。



    两人脚步飞快,狗蛋呼哧带喘都紧跟在前面的大哥。



    直到在一次听到鹿鸣的声音。



    梅花鹿或者说大部分的草食性动物,在冬天的时候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吃成熟的果子或者是苔藓地衣。



    而由于冬天温度低,有太阳出现的时候,梅花鹿还喜欢在向阳坡照着太阳。



    等两人分辨出向阳破后,陆永尚就在不远处看到了裸露在外的地衣。



    苔藓地衣对于冬天的梅花鹿实在是太重要了!



    不仅味道好,还可以补充矿物质,只是看到这,陆永尚就知道找对地方了!



    而且,都是优秀的猎手,陆永尚相信,土豹子也绝对会盯上梅花鹿的。



    虽然机警词条没有提示,但猎手的直觉绝对不会错。



    果不其然!



    等到两人顺着石头砬子翻越到山顶适合观察的地方,就在那些不断啃食地衣的梅花鹿不远处。



    也就百米左右的距离,一只圆敦敦,整体呈黄灰色的动物正观察着自己的食物!



    “狗蛋,你看那里。”陆永尚兴奋的给狗蛋指了指那边。



    “不是。。。大哥,我看不清呀。。。”



    擦!由于过于兴奋,陆永尚忘了正常人没有自己的视力了。



    竖起大拇指,简单地测算一下距离,陆永尚开始在心里盘算起来。



    土豹子行动敏捷,就算用56式半自动,也就有一枪的机会,他又不是神枪手。



    等惊到了土豹子,就拿速度,他根本就打不中!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一定要等到土豹子露出侧面才能打!



    而此时他们的距离比较远,土豹子没有发现两人。



    如果万一离得近了。。。。



    “有点难办呀。。。”



    陆永尚感叹一声,虽然他知道最好的时候就是土豹子刚刚狩猎完,开始享受的时候。



    但是,梅花鹿又不是傻狍子!



    就连傻狍子遇到天敌都会跑路。



    这两种跑起来比电动车都快的动物,就是陆永尚有草上飞词条也跟不上呀!



    到时候谁还知道它们跑哪去了。



    “大哥,要不下套子呢?我还有铁丝,弄个地枪套呗。”



    “来不及了,这个土豹子看样子不太饿,才能这么有耐心,不过谁能猜到它什么时候开始捕杀梅花鹿呀。”陆永尚叹了口气。



    “哎呀,大哥你最近就想得太多,直接干就完了,老爷子不说么,打到猎物就是山神老爷的奖励,打不到那就是山神老爷的赐福,你考虑那么多干嘛。”狗蛋琢磨半天,也没有什么好主意,只能这般劝说陆永尚。



    然而也正是这句话,点醒了没次都想万无一失的陆永尚。



    确实,这又不是自己家的后花园,就算打不到也能给土豹子惊走。



    怎么都能给赵鹏展一个交代的。



    “行!狗蛋,还是你呀!”



    “马上要起风了,我趁着有风闭气摸过去。”



    “能走多近走多近,你顺着下风口找一个位置,如果我没打中,你就补上一枪。”



    “记住是一枪!别一上头将两枪都放出去。”



    “保护自己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听见没有。”



    狗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不过下一句话就差点将陆永尚气晕过去。



    “不是大哥,啥是下风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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